本報訊記者李亞男
6月20日夜間,卓勝微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TANGZHUANG(唐壯)先生與YIGEBING(易戈兵)女性經溝通協商,已解除婚姻關系,并針對離婚財產分配事項作出相應計劃。
具體而言,公告稱,卓勝微公司股東許志翰、FENGCHENHUI(馮晨暉)、唐壯為一致行動人,共同控制企業33.36%的投票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唐壯原持有公司無盡售標準流通股4091.93億港元,占公司總股本的7.67%,而易戈兵原未擁有上市公司股份。
依據唐壯與易戈兵簽署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唐壯將其持有的企業3275.75億港元股權轉讓給易戈兵。此次股權變動后,唐壯持有公司股份816.18億港元,占公司總股本的1.53%,再也不是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東;易戈兵持有公司股份3275.75億港元,占公司總股本的6.14%,為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東。
截止到6月20日收市,卓勝微點收104.12元/股。按全新收盤價格測算,唐壯與易戈兵“凈身出戶”相對應的總市值高達約34億人民幣。
但是,企業在公告中指出,以上事宜不會造成公司實際控制人產生變化,不屬于企業控制權變更。
據統計,易戈兵與唐壯簽訂了《表決權委托及一致行動協議》,易戈兵將其持有的企業3275.75億港元股權(占公司總股本的6.14%)相對應的所有投票權、候選人和提案權、出席會議權、監管建議權及其除收益權和股權轉讓權等財產性權利以外的其他支配權交由給唐壯履行。
由于易戈兵與唐壯簽訂了《表決權委托及一致行動協議》,唐壯在股權變動前后左右可支配收入投票權相對應的股票數不會改變,仍然是4091.93億港元,占公司總股本的7.67%。控股股東的一致投票權仍然是33.36%,發售公司控制權不容易發生變化。
針對兩個人在離婚分割的時候選擇“技術股不制衡”的現象,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向《證券日報》記者說,盡管離婚需要開展離婚財產分割,但不會由于離異而造成實際控制人出現變化,危害彼此之間的權益,因此比較容易達到“技術股不制衡”的讓步。
添翼數字經濟的中國智庫高級研究員吳婉瑩告知《證券日報》新聞記者:“‘技術股不制衡’說明當事人對公司戰略發展和營運能力持積極態度,一定程度上釋放出積極信號。但實際控制人所持有的股份被切分稀釋液,可能存在隱性的管理上的問題。”
實際上,實際控制人離異必然會導致企業股票波動,甚至引起“TX”懷疑。
新聞記者查看簡式權益變動報告發覺,除此次股權變動外,易戈兵不久的將來12個月,也不排除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加持或高管增持它在上市企業有著利益股份的很有可能。
依據協議約定,易戈兵每年可售賣的股權總數不能超過此次受讓股份總數的10%,另服務承諾在唐壯出任董事、高管人員期內其每一年轉讓股權不能超過所持有公司股份總量的25%,彼此確定在符合該限制情況且合理合法、合規管理的情形下,經唐壯受權允許,易戈兵并不受制于每一年售賣的股權總數不能超過此次受讓股份總數10%的承諾。
吳婉瑩表明,離婚之后另一方輕易放棄投票權一部分的股份開展高管增持,一方面可能會因為支配權受到限制而流通性欠佳,另一方面該行為也可能會引起上市公司股價起伏,但是具體影響程度及時長還是得依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后續管理方法分配來定。
“‘技術股不制衡’的情形下,短時間高管增持的概率比較有限,對上市公司日常運營的穩定不會有太大沖擊性。”沈萌講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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