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簽訂的《合作框架協議》屬于協議雙方合作的意向性約定,不構成雙方之間正式的合同權利義務關系,未來推進存在不確定性;未明確具體合作內容、權利義務,具體合作項目需另行簽署合作協議,具體實施內容和進度以正式協議為準,后續有關合作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截止目前,雙方尚未達成具體項目,未來合作存在不確定性;一些項目還需要與需求方合作,通過招投標等方式取得,能否成功存在不確定性。
●對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本次簽訂的協議為框架協議,不涉及具體項 目和金額,對公司2023年度的資產、負債和經營業績等的影響需根據項目的實際推進和實施情況而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近期,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相繼與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分公司國網涼山供電公司、國網廣元供電公司,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國網四川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
一、合作框架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
(一)對方的基本情況
1、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涼山供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3400MA62HAQR61
負責人:王銳
住所: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216號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成立時間:2009年12月30日
經營范圍:電力生產、銷售;電力輸送;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論證、勘測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調試、招標、驗收接電管理;電網的統一規劃、建設、調度和運行管理;電力設備及配件的設計、制造、加工、銷售及咨詢;電力儲能;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網絡建設、運營;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計量認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廣元供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802553460365L
負責人:楊坤
住所:廣元市利州區濱河路59號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成立時間:2010年02月03日
經營范圍:電力供應(以上經營項目憑有效許可從事經營)。送變電工程建設(以上經營項目不含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需要提交前置許可或審批文件的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國網四川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000MA64W3QF28
注冊資本:15300.00萬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蔣毅
住所:成都市錦江區梨花街50號8-9層
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時間:2017年07月11日
經營范圍:(以下范圍不含前置許可項目,后置許可項目憑許可證或審批文件經營)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道路運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進出口業;租賃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燃氣生產和供應;電力工程;機電工程;建筑工程、工程設計;商務服務業;商品批發與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與協議對方的關聯關系說明
公司與協議對方之間存在關聯關系。
(三)簽訂協議已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序
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不涉及具體項目和金額,根據《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無需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二、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涼山供電公司
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廣元供電公司
國網四川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為大力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實現“十四五”發展目標,甲乙雙方本著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本著資源共享、互補和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兼顧的合作原則,在儲能項目、虛擬電廠、綠色低碳建設、智慧能源運營、電動汽車充電站、季節性低電壓臺區治理等領域達成合作伙伴關系,以推動綠色能源產業發展。
1.資源整合,優勢互補
雙方充分發揮地方區域資源及儲能項目等行業的優勢,在信息共享、項目服務等方面開展合作,雙方緊密圍繞綠色能源產業發展的發展規劃和需求,充分調動自身資源,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2.集中資源,重點突破
甲乙雙方確認:對儲能項目、虛擬電廠、綠色低碳建設、智慧能源運營、電動汽車充電站、季節性低電壓臺區治理等領域充分開展合作。
3.共享資源,利益分成
甲方應積極發揮自身區域資源優勢,協調資源促進乙方完成項目投資建設,并按“一事一議”,形成商務合作,共同發展。
(二)推進機制
建立長效溝通協調機制。甲、乙雙方有關部門應成立工作專班,負責日常協調工作,及時研究解決雙方合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加快推進雙方合作事宜快速落地。
(三)附則
本協議為雙方加強合作而訂立的框架性文件,其他未盡事宜在后續項目的具體協議中予以明確。雙方就本協議框架下的具體合作內容、權利義務,以具體合作協議、實際的項目專項投資計劃、政策支持清單和國家能源政策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為準。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有利于公司在綠色能源新業務的拓展,有利于公司推進“以網為綱、融合發展,打造平臺型綜合能源服務商”四網融合戰略。公司將根據合作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風險提示
(一)本次簽訂的協議為框架協議,不構成雙方之間正式的合同權利義務關系,未來推進存在不確定性。
(二)本次簽訂的協議未明確具體合作內容、權利義務,具體合作項目需另行簽署合作協議,具體實施內容和進度以正式協議為準,后續有關合作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
(三)截止目前,雙方尚未達成具體項目,未來合作存在不確定性;一些項目還需要與需求方合作,通過招投標等方式取得,能否成功存在不確定性。
(四)本次簽訂的協議對公司2023年度的資產、負債和經營業績等的影響需根據項目的實際推進和實施情況而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將根據合作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一)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涼山供電公司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協議》;
(二)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廣元供電公司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協議》;
(三)國網四川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與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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