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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方中科集成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2年12月20日舉行的第五屆股東會第十四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允許企業使用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方式復購企業一部分股權,用以企業后面執行股權激勵方案。這次復購資產總金額不少于rmb5,000萬余元(含)并且不超出老百姓 幣10,000萬余元(含),回購股份的價錢不超過人民幣 40.67元/股(含), 實際回購股份的總數以企業具體購買的股權總數為標準。此次回購股份的實行時限為自股東會決議通過此次回購股份預案的時候起 6個月。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2年12月21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購報告書》。
截止到2023年6月19日,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實行時限已期滿。依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回購股份》》(下稱“《回購指引》”)等有關規定,現就公司回購股份執行結論暨股權變化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執行情況
(一)2022年12月29日,企業首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實行了股份回購,并且于2022 年12月30日公布了《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在認購期內,企業根據相關規定于每月前三個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復購工作進展,即分別在 2023年1月5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3月3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6月3日公布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三)截止到2023年6月19日,公司本次回購股份方案落地時限已期滿,企業通過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總計回購股份1,543,000股,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的0.50%,最大賣價為35.00元/股,最少賣價為24.11元/股,交易量總額金額為50,499,166元(沒有交易手續費)。
二、回購股份執行情況與回購股份計劃方案是不是有所差異的解釋
公司本次具體回購股份總數、回購價格、應用資產總金額、復購方式及回購股份的實行時限等均達到既定方案,具體實施情況與經股東會表決通過的股份回購計劃方案不有所差異,公司已經按公布的復購計劃方案進行復購。
三、回購股份計劃方案的實行對企業的危害
此次回購股份事宜也不會對公司財務、運營、產品研發、負債履約情況、發展方向等多個方面產生不利影響。此次復購執行結束后,不會造成企業控制權產生變化,始終不變企業上市公司影響力,企業股份分布特征依然合乎企業上市條件。
四、回購股份期內有關行為主體交易企業股票狀況
經自糾自查,自企業初次公布回購股份事宜之時至本公示前一日,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及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會有交易企業股票的現象,不會有與復購計劃中公布的增減持計劃不一致的情況。
五、別的表明
1、企業未能以下時間段內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上半年度匯報公示前十個交易日,因特殊情況延遲公示日期,自原預定公示此前十個交易時間開始計算;
(2)企業季度總結報告、年報披露時間、業績報告公示前十個交易日;
(3)自可能會對我們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產生之時或在決策的過程中,至依規公布之天內;
(4)證監會要求其他情形。
2、企業初次回購股份客觀事實產生之時(2022年12月29日)前五個交易時間(2022年12月22日一2022年12月28日)企業股票總計交易量為6,829,966股。企業每五個交易時間回購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企業初次回購股份客觀事實產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時間企業股票總計成交量25%(即1,707,491股)。
3、企業禁止在以下股票交易時間開展股份回購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后小時之內;
(3)股價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
公司回購股份的委托價格要低于企業股票當日交易上漲幅度限制價錢。
公司在2023年6月5日晚為了能測試系統展開了授權委托,授權委托股權總數200,000股,該授權委托于2023年6月6日全自動進到開盤集合競價,并沒有交易量;于2023年6月6日復購實際操作期內,在收盤后小時之內授權委托交易量總計28,000股,成交額總計約892,023元(沒有交易手續費),該操作失誤系復購相關工作人員缺乏經驗而致,并不是主觀惡意違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第十九條的有關規定,不存在運用回購股份控制股價或者進行內幕交易的現象。企業重視以上問題,汲取教訓,同時加強相關負責人對回購股份相關法律法規課程的學習,在后期復購過程中嚴格執行每項標準要求,謹慎實際操作,避免這類情況的再次出現。
此外,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也、委托價格、回購股份數量等均達到《回購指引》的有關規定。
六、股權變化情況
以2023年6月20日企業公司股權結構本表參考,假定此次回購股份全部用于股權激勵方案并所有給予鎖住,預估企業的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如下所示:
注:1、以上占比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解決,可能造成一部分合計數和各分項目總和存有末尾數不一致的狀況。
2、以上股權變化情況為計算結論,尚未考慮到別的因素的影響,企業實際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以美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后申辦結論為標準。
七、已回購股份后續計劃及風險防范
1、此次回購股份存放在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儲放期內不具有股東會投票權、股東分紅、公積金轉增總股本、配資、抵押等權益。
2、此次回購股份擬用作企業后面執行股權激勵方案,企業如沒能在此次公布復購結論暨股權變化公示后三年內應用結束已回購股份,并未所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依法進行銷戶。
3、企業將適度作出安排,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決策制定和信息披露義務,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市東方中科集成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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