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37 證券簡稱:恒邦股份 公告編號:2023-056
債券代碼:127086 債券簡稱:恒邦轉債
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召開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2.會議召集人: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3.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7月24日下午14:30
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7月24日。其中:
(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7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7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4.召開地點: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水道鎮金政街11號公司1號辦公樓二樓第一會議室
5.主持人:董事長張帆先生
6.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流通股東可以在上述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同一股份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表決結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7.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參加會議股東的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590,018,252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1.3947%。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3人,代表股份583,394,166股,占公司總股份的50.8177%。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5人,代表股份6,624,086股,占公司總股份的0.5770%。
2.中小投資者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及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6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1,700,18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0192%。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中小股東1人,代表股份5,076,100股,占公司總股份的0.4422%。
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15人,代表股份6,624,086股,占公司總股份的0.5770%。
中小投資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3.其他人員出席情況
公司董事、監事和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對議案進行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00 關于投資建設復雜金精礦多元素綜合回收項目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同意590,008,952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對9,3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16%;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11,690,88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205%;反對9,3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79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楊依見律師、王陽光律師現場見證了本次會議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于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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