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徐蔚
基金投資業務的發展迎來了重要的里程碑。6月9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促進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轉向常規,彌補新問題和新形勢的不足。業內人士認為,《規定》的出臺意味著基金投資業務將從試點轉變為常規,預計基金投資許可證將擴大。業內人士還呼吁未來引進各類機構參與投資市場,更好地滿足居民的財富管理需求。
三年半試點超過100億元
基金投資咨詢業務試點于2019年10月啟動。經過三年零八個月的運營,預計最終將正式轉變為常規業務,成為中國資本市場的又一里程碑。
數據顯示,自試點啟動至2023年3月底,共有60家機構納入基金投資業務試點,包括25家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29家證券公司、3家第三方獨立銷售機構和3家銀行。基金投資服務資產規模達到1464億元,客戶總數為524萬戶,對應戶均資產2.8萬元,10萬元以下個人投資者占94%。
中信建設投資非銀行團隊認為,基金投資咨詢業務已達到試點預期目的,形成了促進投資咨詢回歸服務來源的監管環境。服務協議標準化、基金組合戰略說明書、基金替代數據庫管理、客戶服務體系等投資咨詢體系基本符合傳統條件。
漢坤律師事務所律師毛輝表示,《條例》的制定是深化資本市場投資方面改革,推動財富管理服務向專業化、標準化方向發展的重要一步。未來,資本市場將更加關注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專業、標準化和服務質量將成為市場發展的重要驅動力。
投資業務的適用場景和范圍需要擴大
業內人士認為,基金投資咨詢試點轉變為常規后,預計將進一步開放業務空間,優化客戶群體結構。同時,基金投資許可證和投資業務應用場景仍有進一步擴大的空間。
“目前,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的適用場景和資產管理產品的適用范圍仍相對狹窄,未來仍有進一步擴張的可能性。“工業研究宏觀團隊認為,一是未來可以考慮將個人養老金業務納入基金投資服務場景;二是擴大投資產品,將投資業務應用于金融管理、信托、存款、保險等居民投資產品。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監管部門可以盡快考慮相關擴容,促進財富管理業務的高質量發展。
中金研究部分析師張帥帥認為,投資業務的發展需要監管機構加強合作:一方面,可投資產品的早期限制和集中,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但從長遠來看仍需要逐步納入更豐富的產品類別,更自由的組合配置,充分發揮投資機構資產配置的價值;另一方面,引入各類機構參與投資市場。
此前,基金投資咨詢的試點機構主要是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第三方基金銷售公司。工業研究宏觀團隊建議,監管機構可以考慮將基金投資咨詢資格授予銀行和第三方專業投資咨詢機構,以促進市場的有效競爭,更好地滿足居民的財富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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