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72/201872證券代碼 證券簡稱:招商港/招商B 公告編號:2023-051
招商局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分紅分紅實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的情況
(一)招商局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2022年利潤分配方案已獲2022年5月22日召開的公司2022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案具體內容如下:根據2022年底總股本2、499、074、661股,每10股發現金股利4.50元(含稅),共計1、124、583股。597.45元。
(2)從分配計劃披露到實施期間,公司總股本未發生變化。公司股本總額在股息分配實施前發生變化的,按照現金股息總額固定不變的原則,按照最新股本總額相應調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批準的分配方案一致。
(4)分配計劃的實施距股東大會審議批準時間不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2.499、074、661股為基礎,每10股向全體股東發放4.50元現金(含稅;扣稅后,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持有股份,a股QFII、RQFII和持有首發前限制股票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4.05元;A股持有首發后限制股票、股權激勵限制股票和無限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征收差異化稅率,每10股4.50元;股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少股份,再按實際持股期限繳納稅款【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無限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及的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征收10%,對內地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征收差異化稅率;B股非居民企業和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扣稅后每10股現金4.05元,境內(外)個人股東持有無限流通股的股息紅利稅征收差異化稅率,按每10股4.50元,股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少股份,然后按實際持股期繳納稅款)。
【注: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繳納0.90元稅款;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繳納0.45元稅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繳納稅款。】
特別說明:由于公司是中外合資企業,境外個人股東可以暫時免征紅利所得稅。
中國人民銀行在股東大會決議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即2023年5月23日)公布的人民幣兌港幣中間價(港幣:人民幣=1:0.8984)相當于港元兌現,未來B股個人股東需要繳納的稅款將參照上述匯率進行轉換。
三、分紅日期
(一)股權分配a股登記日為:2023年6月27日,除息日為:2023年6月28日。
(二)股權分配B股最后交易日為:2023年6月27日,除息日為:2023年6月28日,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6月30日。
四、分紅分紅對象
分配對象為:截至2023年6月27日下午,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注冊的所有A股股東;截至2023年6月30日(最后交易日為2023年6月27日),本公司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注冊的所有B股股東。
五、分紅分紅方式
(1)2023年6月28日,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轉入其資本賬戶。
(2)2023年6月30日,B股股東的現金紅利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托管銀行直接轉入其資本賬戶。B股股東于2023年6月30日辦理股份轉讓托管的,其現金紅利仍在原托管證券公司或托管銀行辦公室領取。
(三)以下a股股東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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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更名于2020年7月8日完成,原名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在股權分配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3年6月12日至注冊日:2023年6月27日),因股東證券賬戶股份減少而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現金紅利不足的,由公司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
六、相關參數調整及其他事項說明
(1)股權分配實施后,公司將根據《招商局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一期)》的規定,相應調整股權激勵計劃中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調整行權價格的公式如下:P=P0-V,其中:P0為調整前的行權價格;V為每股分紅;P為調整后的行權價格。根據本公式,本次調整后,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權行權價格=16.53-0.45=16.08元/股;股票期權行權價格=14.28-0.45=13.83元/股。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調整仍需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實施。請注意公司的后續公告。
(二)A股股東中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和B股非居民企業股東需取得納稅證明的,請于2023年7月31日前(含當日)聯系公司,并提供稅務機關要求的相關信息,讓公司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3)如果B股股東不屬于國內個人股東或非居民企業,但股息扣除所得稅,請在2023年7月31日前(含當日)聯系公司,并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篩選。確認情況屬實后,公司將協助退還扣除的稅款。
七、咨詢機構
咨詢機構:招商局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咨詢聯系人:胡靜競、張琳
咨詢電話:(0755)2682 8888
傳真電話:(0755)2688 6666
八、備查文件
(一)招商局港口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股東大會決議;
(二)招商局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三)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股權分配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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