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發(fā)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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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資者范圍是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guī)或者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2.日常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的辦理時間
本基金定期開放運營,即封閉運營和開放運營交替循環(huán)。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個開放期結束之日起(含) 3 公歷月后的月度對日(如果對應日期為非工作日,則延長至下一個工作日,如果日歷月內沒有相應日期,則延長至本月最后一天的下一個工作日)的前一天為基金的封閉期。
本基金將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1日開放,并將于2023年7月22日重新進入封閉期。本基金不辦理封閉期內的認購、贖回等業(yè)務,也不上市。基金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時開放或暫停認購或贖回業(yè)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權調整開放期安排并予以公告。
3.日常認購業(yè)務
3.1限制認購金額
如果投資者首次通過基金經理的在線交易平臺(目前只對個人投資者開放)或其他銷售機構購買基金份額,每個基金賬戶的最低認購金額為10元(包括認購費)。同泰基金直銷交易平臺原則上只對機構投資者開立賬戶和認購申請,不接受個人投資者的委托。銷售機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出發(fā)。
當接受認購申請對股票基金股東利益構成潛在的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設定單個投資者認購金額上限、基金規(guī)模上限或基金單日凈認購比例上限,拒絕大認購、暫停基金認購,有效保護股票基金股東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投資經營和風險控制的需要,采取上述措施控制基金規(guī)模。請參見招聘說明書或相關公告;
本基金不限于單個投資者持有的累計基金份額,但單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額的50%。
3.2申購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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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前端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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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3.2.2后端收費
無。
3.3其他與認購有關的事項
(1)認購按金額申請,遵循“未知價格”的原則,即認購價格按申請當日收盤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計算。
(2)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全額交付認購款項,投資者交付認購款項,認購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認購生效;認購資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全額到達的,認購不成功或無效,認購資金返還投資者賬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調整上述認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時間,并必須在調整實施日前按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媒體上公布。
(4)投資者可享受優(yōu)惠的認購費率,優(yōu)惠費率內容以各銷售機構公告為準。
4.日常贖回業(yè)務
4.1贖回股份限制
投資者可以贖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本基金投資者在單個交易賬戶中的最低基金份額不得少于10份。如果投資者單個基金交易賬戶中的基金份額余額因基金份額減少(如贖回、轉讓等)而小于10份,基金管理人有權一次性贖回投資者在本賬戶中保留的所有基金份額。
4.2贖回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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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是基金份額持有期限,對于持有期限,一個月指30天。
持續(xù)持有基金份額的時間少于持續(xù)持有基金份額的時間 1 個月投資者將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持續(xù)持有基金份額的時間大于或等于 1 投資者每月不收取贖回費。
4.3其他與贖回有關的事項
(1)贖回按股份申請,遵循“未知價格”的原則,即贖回價格按申請當日收盤后計算的基金股份凈值計算。
(2)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贖回款在7日(包括當日)內支付。
(3)在基金合同規(guī)定的巨額贖回或延遲贖回款項的情況下,贖回款項的支付方式參照基金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調整上述認購和贖回申請的確認時間,并必須在調整實施日前按照《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媒體上公布。
5.日常業(yè)務轉換
5.1轉換費率
基金轉換費由轉讓和轉讓基金的認購補充費和轉讓基金的贖回費組成。具體收取情況取決于每次轉換時兩只基金的認購費和轉讓基金的贖回費之間的差異。基金轉換費由投資者承擔。
(1)基金轉換認購差額費:根據轉讓基金與轉讓基金的差額收取差額費。轉讓基金金額對應的轉讓基金認購費低于轉讓基金認購費的,差額費為轉讓基金認購費與轉讓基金認購費之間的差額;轉讓基金金額對應的轉讓基金認購費高于轉讓基金認購費的,差額費為零。
(2)轉出基金贖回費:按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的贖回費率收取。
5.2其他與轉換有關的事項
本基金暫不開通轉換業(yè)務。
6.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業(yè)務
本基金暫不開設定期定額投資業(yè)務。
7.基金銷售機構
7.1場外銷售機構
7.1.1直銷機構
(1)同泰基金網上交易平臺
交易網站:www.tongtaiamc.com
客服電話:400-830-1666
(2)同泰基金直銷交易平臺
名稱: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業(yè)上城(南區(qū))T2棟41層深圳市福田區(qū)華富街蓮花一村社區(qū)皇崗路5001號
法定代表人:馬俊生
聯(lián)系人:吳宇擎
電話:0755-23537896
傳真:0755-23537806
網址:www.tongtaiamc.com
7.1.兩個場外代銷機構
本基金代銷機構以管理人網站公布的代銷機構清單為準。查詢網站:www.tongtaiamc.com。
7.2場內銷售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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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每周至少在規(guī)定的網站上披露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累計基金份額凈值。 在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遲于每個開放日的第二天,通過規(guī)定的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yè)網點,披露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凈值和基金份額的累計凈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遲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規(guī)定的網站上披露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各種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本公告僅說明本基金的日常認購和贖回業(yè)務事項。如果投資者想了解基金的細節(jié),他們可以通過基金經理的網站(www.tongtaiamc.com)查閱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等相關法律文件。
風險提示:公司承諾按照誠實、信用、勤勉、負責任的原則管理和經營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經理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資經理過去的表現并不代表其未來的表現。投資是有風險的。請仔細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注意基金的獨特風險,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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