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已于2023年6月9日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審核通過。
根據本次發行項目進展,公司按照相關要求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申請文件進行了更新和修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說明書(注冊稿)》等相關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做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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