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思文
資產管理行業迎來里程碑式行政規章。2023年6月9日,中國證監會擬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致力于進一步完善證券基金投資咨詢工作法制體系,確立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流程實際標準監管實施細則,為該項業務流程長期性、標準、持續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針對這一份將要公布、危害近1500億人民幣經營規模基金投顧業務最新政策,業內人士稱,證券基金蓬勃發展20多年以后,恰處與此同時親身經歷好幾個新舊周期時間迭代更新的關鍵期,文件內容極其重要。
培養技術專業買家中介公司能量
證券基金做為科技金融的代表之一,根據“受人之托、代客理財”為投資者特別是投資者,給予性價比服務項目。但是在實踐中,“基金賺錢,小股民不掙錢”卻經常發生,與此同時一些不明智的交易行為也十分普遍。
為解決這種困擾,2019年10月份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應時而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流程就是指為客戶提供私募投資提議,幫助顧客做出決策或是代理商顧客做出決策的盈利性主題活動。
針對基金投顧業務流程,“投資人可將其解讀為將自己的一部分投資決策權或是一段時期的所有管理權限交由投資咨詢組織,可是‘購買基金’個人行為或是出現于投資人個人帳戶里的,可以理解為一種委托服務。”北京市一家公募基金人員解釋說。
針對基金投顧業務流程,“投”和“顧”緊密聯系,投就是指項目投資,顧就是指服務項目,而市場中廣泛有“三分投七分顧”的發展理念。
現如今,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運作己經四年。從示范點推進情況看,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流程運行平穩,業務流程匹配性和發展前途贏得了銷售市場各方面的整體認可和適用,示范點達到期望目地。
伴隨著本次《規定》的擬定,銷售市場多方人士認為,促進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流程將在示范點變為基本,有益于培養技術專業買家中介公司能量,改進投資人服務與收益,提升金融市場資金結構,推動基金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基本建設買方投顧水平
在這次《規定》主要內容中,有關“投”,其提及延用示范點期內對“項目投資”主題活動規范和標準標準,強化對項目投資環節管控,進一步明確對管理方法型業務的監管,提升項目投資粒度分布等監管政策。
“所說管理方法型業務,可以理解為在用戶受權范圍及受權階段里,基金投資顧問組織能接受顧客委托代辦基金交易、贖出、變換等行為申請辦理。這相當于為顧客量身定做了一個基本沒有資產規模標準的‘專用賬戶’,投資者也能夠享受到投資者一樣的人性化服務。”以上人員分析稱。
有關“顧”,《規定》則提及加強對“咨詢顧問”服務項目嚴格監管,催促正確引導領域恪守“咨詢顧問”服務項目源頭,不斷豐富多彩服務項目含義,提升投資者適當性與服務配對管理方法,標準宣傳推廣個人行為,加強信義義務貫徹落實和利益輸送預防。
一位證券基金投顧業務人員對《證券日報》記者說:“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流程最大的優點,就是通過基金公司的專業投資水平,為投資者供應‘定向推廣’‘個性定制’的投資金融。”
而立在投資人角度來說,基金投顧組成其背后的要旨是和本身股票投資風險、盈利總體目標及贏率的配對。
“實際上現在大部分投資顧問對策已經能夠幫助客戶處理選定股票基金、降低風險等一系列問題。而立在投資人視角看,怎么選擇投資顧問戰略是投資人要了解的事,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清楚自己資產的用處,深入了解自身最真實風險承受度和投資需求。是務求穩定或是追尋盈利,是短期內錢或是長期性錢,投資人不同類型的投資需求會引發完全不同投資顧問操作指南。”嘉實財富運營公司表明。
除此之外,《規定》還提到針對新的問題、新動向補足監督薄弱點,推動項目合規管理有序進行。比如,強化對投資咨詢組織間及投資咨詢與基金代銷機構等其它企業合作獲客的規范化管理,確立對投資咨詢組織配備證券基金以外的其他新產品的規范化規定,免除私募基金經理之外的基金從業人員項目投資我們公司股票基金時鎖定期的需求等。
“對于我們來說投資顧問車牌普遍化仍具急迫性。一方面,對基金投顧業務流程獲客前期可投產品和市場集中度進行監管,有助于保障股民權益。但長遠來看,投顧業務還需豐富多樣的產品種類、更加輕松的搭配配備,方可充分運用投資顧問組織大類資產配置使用價值。”中金證券研究院商業銀行首席分析師張酷酷分析指出,“另一方面,須引進各種類型組織參加投資顧問銷售市場。投顧業務做為財富產業鏈下游的高效益階段,主要是基于為客戶帶來其價值收費標準,必須部門進行戰略資金投入打造出相對應水平,所以在計費方式上給與組織利潤空間方可激勵逐步推進其使力基本建設真正意義上的買方投顧水平,探尋多元化、可持續性的運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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