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發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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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自2023年6月14日起,本基金所有銷售機構暫停接受單個基金賬戶的大額認購業務申請(包括認購、轉換轉讓、定期定額投資),本基金日累計金額超過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單日單個基金賬戶單次認購(包括認購、轉換、定期定額投資)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確認1000萬元,確認1000萬元以上;單日單個基金賬戶累計認購(包括認購、轉換、定期定額投資)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基金管理人逐項累計申請確認不超過1000萬元的限額,其余確認失敗。
(2)自2023年6月16日起,本基金將恢復所有銷售機構辦理正常大額認購(包括轉化轉化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取消1000萬元大額認購(包括轉化轉化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限制,屆時不另行公告。
(3)本基金贖回等業務在暫停本基金大額認購(含轉換轉入及定期定額投資)期間正常辦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咨詢方式: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88289999客戶服務熱線、021-33079999;
公司網址:www.py-axa.com;
客戶:“浦銀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眾號:浦銀安盛基金(AXASPDB),浦銀安盛微理財(AXASPDB-E)。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責任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回報。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和招股說明書。請注意投資風險,并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浦銀安盛躍純債券型
2023年證券投資基金分紅公告
2023年6月14日發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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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據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在滿足相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年收益分配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利潤的20%”。
2)截至2023年6月9日,本基金可分配利潤104、988、172.33元。截止日期按基金合同約定的股息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收入分配基準日可分配利潤×2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本次分配金額不得低于20、997、634.47元。
3)由于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類基金份額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
4)因大額認購贖回等客觀原因,按基金合同約定的股息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或每10份基金股份分配金額與股息相關事項不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可及時公告調整股息相關事項。
2 其他與股息相關的信息
■
注:本基金托管人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收益分配方案進行了審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3.1股權登記日認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股息權益,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股息權益。
3.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或股息再投資的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自己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額持有人未提前做出選擇的,默認股息為現金;選擇股息再投資的,現金股息按權益登記日除權后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換為基金份額再投資。股息確認的股息方式以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不含股權登記日)前最后一次提交并由基金登記機構確認的股息方式為準。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對不同銷售機構下的交易賬戶設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修改單個交易賬戶下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只適用于銷售機構下的單個交易賬戶,但對本基金其他銷售機構下的交易賬戶無效。
3.3 基金收益分配過程中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時,基金登記機構可以自動將基金股東的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股份。
3.4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責任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在投資本基金之前,投資者必須仔細閱讀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等法律文件。請注意風險,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基金股息導致基金股份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增加基金投資收益。股息導致基金凈值調整 1 在元附近,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凈值仍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5咨詢方式: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88289999客戶服務熱線、021-33079999;
公司網址:www.py-axa.com;
客戶:“浦銀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眾號:浦銀安盛基金(AXASPDB),浦銀安盛微理財(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浦銀安盛軒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
2023年發起證券投資基金
第二次開放日常認購、贖回、轉換
公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2023年6月14日發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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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日常認購、贖回、轉換和處理時間
2.1開放日和開放時間
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包括當日)或每個開放期結束之日(包括當日)之日起3個月。如果封閉期到期日的第二天是非工作日,則封閉期將相應推遲,以此類推。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本基金不辦理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也不進行上市交易。
基金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開放期為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包括當日),不少于1個工作日,不超過20個工作日。2023年基金第二次開放期為: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7日,共20個工作日。
本基金在開放期間接受投資者的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申請。基金股份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開放日為開放期內的每個工作日,具體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經理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或基金合同的要求暫停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發生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情況調整上述開放日和開放時間,但應在實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2.2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開放期為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包括當天),不少于1個工作日,不超過20個工作日。開放期和開放期處理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具體事項,見招股說明書和基金管理人當時發布的相關公告。如果基金在開放期間不可抗力或其他情況下不能按時開放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開放期間暫停計算,自不可抗力或其他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下一個工作日內繼續計算開放期間,直至滿足基金合同開放期間的時間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日期或時間內申請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開放期內,投資者申請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并經登記機構確認接受,基金份額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價格為開放期下一個開放日基金份額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價格。但投資者在開放期最后一個開放日具體截止日期后申請認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視為無效申請。
3 日常認購業務
3.1限制認購金額
1、投資者認購時,每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元,最低額外認購金額為1元,詳見代銷機構網點公告。
2、直銷機構(柜臺方式)每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萬元,最低追加認購金額為1萬元。
3、基金認購業務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辦理時,每次最低認購金額為1元,最低額外認購金額為1元。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的認購金額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調整實施前,必須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3.2 申購費率
投資者在認購時支付認購費。投資者可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費按每份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本基金的認購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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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與認購有關的事項
本基金的認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不包括在基金財產中,主要用于本基金的營銷、銷售、注冊等費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最遲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
基金大量認購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和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和自律規則。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股份限制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調整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投資者每個基金交易賬戶的最低基金份額余額、單個投資者持有的累計基金份額的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在調整實施前,必須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4.2 贖回費率
隨著持有時間的增加,基金股份的贖回率下降。
本基金的贖回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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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與贖回有關的事項
贖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持續持有期少于 7 日贖回費全額歸基金財產。持有期超過7天(含7天)的,贖回費歸基金財產的比例不得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其余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最遲按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
當發生大規模贖回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擺動定價機制,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體處理原則和操作規范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機構和自律規則。
5. 業務的日常轉換
5.1轉換費用
5.1.1基金轉換費及股份計算方法:
(1)基金間轉換業務需收取一定的轉換費。
(2)基金轉換費按轉出基金贖回費和轉出基金認購費補差標準收取。
5.1.2贖回費用
根據轉出基金正常贖回時的贖回率收取費用。詳見各基金的招股說明書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py-axa.com)查詢。
5.1.三認購費用補差
在公司注冊的基金認購費補充差額,按轉讓基金與轉讓基金認購費之間的差額收取補充差額費。詳見各基金的招股說明書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py-axa.com)查詢相關費率。從認購成本低的基金到認購成本高的基金轉換基金時,每次按轉換金額對應的轉讓基金與轉讓基金的認購費用差額收取轉換差額費;從認購費用高的基金到認購費用低的基金,不收取轉換差額費。
5.1.四具體公式如下:
轉出金額=轉出基金份額×轉出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
轉出基金贖回費=轉出金額×轉出基金贖回率
轉入金額=轉出金額-轉出基金贖回費
補差費=轉入基金認購費-轉出基金認購費
(1)如果補差費用小于0,補差費用為0;
(2)轉基金認購費適用固定費用的,轉基金認購費=轉基金固定認購費,轉基金認購費=轉基金金額×轉出基金認購率/(1+轉出基金認購率);
(三)轉出基金申購費適用固定費用的,轉入基金申購費=轉入金額×轉基金認購費率/(1+轉基金認購費率),轉基金認購費=轉基金固定認購費。
凈轉入金額=轉入金額-補差費
如果轉出基金是贖回帶走未付收益的貨幣基金,則凈轉入金額=轉入金額-補差費用+轉出基金份額對應的未付收益
轉入份額=凈轉入金額÷轉入基金T日基金份額凈值
轉讓股份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資產承擔。
5.2 其他與轉換有關的事項
5.2.1 業務規則的轉換
(1)基金轉換是指基金股東申請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股份轉換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股份的行為。
(2)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轉換后的兩只基金必須由銷售機構銷售的同一基金經理管理,并在同一注冊機構注冊。
(3)基金轉換申請以股份為單位。投資者可以啟動多個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費用按每個申請單獨計算,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基金轉換采用未知價格法,即基金轉換價格以轉換申請受理當日轉出轉入基金的股份凈值為基準計算。
(5)基金轉換后,轉入基金股份的持有期將自轉入基金股份確認之日起重新計算。
(6)基金轉換按份額申請,所有開通轉換業務的基金單筆轉換份額不得低于 0.1份單筆轉換申請不受轉入基金最低認購限額的限制。
(7)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為另一只基金,每種基金份額轉讓申請不得少于招股說明書(包括更新)或相關公告中約定的最低贖回份額(如銷售機構賬戶托管的基金份額余額小于最低贖回份額,此類基金的全部份額必須一次性轉出);如果轉換導致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余額低于招股說明書(包括更新)或相關公告中約定的最低份額,基金管理人有權一次性贖回投資者在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剩余份額。
(8)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轉讓方基金必須可贖回,轉讓方基金必須可認購。
(9)基金凈贖回申請份額(基金贖回申請總份額加上基金轉換申請總份額扣除申請總份額和基金轉換申請總份額余額)超過前一天基金總份額的一定比例,為巨額贖回,基金巨額贖回比例以招股說明書為準。當發生巨額贖回時,基金轉讓與基金贖回具有相同的優先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決定全部或部分轉讓,基金轉讓與基金贖回的比例相同;轉讓申請部分確認的,不予推遲。
(10)轉換結果以注冊機構的記錄為準,轉讓股份的計算結果保留位數按照各基金的招股說明書(包括更新)的規定進行。轉讓基金的股份計算結果保留在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兩位后四舍五入。誤差造成的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收入歸基金財產所有。
(11)基金轉換業務的解釋權屬于基金經理,基金經理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轉換的業務規則和相關限制,而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
5.2.2 轉換業務辦理機構
公司已開通基金轉換業務,投資者可通過公司直銷機構和開通轉換業務的銷售機構辦理相關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只能在同一銷售機構進行,銷售機構需要同時轉讓基金和轉讓基金。投資者在銷售機構辦理相關業務時,應當遵守基金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由于銷售機構的系統差異和業務安排,業務轉型的時間、基金品種等未盡事宜見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業務發展情況,調整轉換業務處理機構,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上公布。
基金轉換費優惠及優惠細則(如有)以各銷售機構具體公告為準,固定費用不打折。
5.2.3 在中登注冊的基金和在公司注冊的基金不能相互轉換。
6.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業務
6.1基金定投
基金固定投資業務是指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或電子直銷平臺提交固定扣款時間和扣款金額的投資方式。銷售機構應當自動完成扣款,并在固定約定的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的基金賬戶內提交基金認購申請。
6.2基金定投業務安排
(1)基金固定投資業務每期通過代銷機構扣除的金額最低為0.1元,具體扣除金額以代銷機構官網頁面公示為準。
(2)代銷機構應當按照與投資者申請時約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額扣款,投資者應當指定有效的資金賬戶作為每期固定扣款賬戶。非基金交易日的,以代銷機構的具體規定為準。具體扣款方式按照代銷機構的相關業務規則辦理。
(3)基金固定投資業務的具體時間、流程、變更和終止以代銷機構的安排和規定為準。
(4)通過電子直銷平臺申請開立本基金固定投資業務,約定每期固定投資金額,每期最低扣款金額為 100 元。具體扣款方式和扣款時間以電子直銷平臺《浦銀安盛基金定期投資協議》和《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直銷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規則》為準。固定投資業務應通過電子直銷平臺終止,并按照《浦銀安盛基金定期投資協議》和《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規則》辦理。
6.3定投業務處理機構
投資者可以通過已經開設基金固定投資業務的銷售機構辦理相關的基金固定投資業務。銷售機構開始處理基金定期固定投資業務的時間、網點等信息,以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投資者應當在銷售機構辦理定期固定投資業務。具體的處理規則和程序請遵守各銷售機構的規定。基金經理可以根據業務發展情況調整固定投資業務處理機構,并在基金經理的網站上公布。
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費用優惠及優惠細則(如有)以各銷售機構具體公告為準,固定費用不打折。
7 基金銷售機構
7.1 場外銷售機構
7.1.1 直銷機構
上海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
地址:上海濱江大道5189號陸家嘴濱江中心S2
電話:(021)23212899
傳真:(021)23212890
客服電話:400-8828-999;(021)33079999
聯系人:徐薇
網址:www.py-axa.com
7.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投資者可以通過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的相關業務網點(詳見上述代銷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辦理基金的認購和贖回業務。
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述開通轉換業務或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代銷機構辦理基金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具體情況以代銷機構為準。
代銷機構或網點的地址、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請查詢基金的銷售公告及
基金經理網站代銷機構名單。
基金管理人將在基金管理人網站上逐步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
公示。
8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在規定的網站上每周至少披露一次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在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遲于每個開放日的第二天,通過規定的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各類基金份額的凈值和基金份額的累計凈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規定的網站上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而不遲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天的次日。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9.1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公開銷售。
9.2投資者必須在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內,按照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申請認購或贖回。
9.3投資者認購基金份額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全額交付認購款項,投資者全額交付認購款項,成立認購申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基金份額時,認購生效。認購資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全額到達的,認購資金不成立,認購資金返還投資者賬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機構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利息等損失。
9.4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贖回申請,贖回成立;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確認贖回時,贖回生效。投資者贖回申請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將在T+贖回款在7日(包括當日)內支付。在基金合同約定的巨額贖回或其他暫停贖回或延遲贖回款項的情況下,款項的支付方式參照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如果交易所或交易市場數據傳輸延遲、通信系統故障、銀行數據交換系統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能夠控制的因素影響業務處理流程,則贖回資金的交付時間將相應延遲。
9.5本公告僅解釋了基金開放日常認購、贖回、轉換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相關事項。如果投資者想了解基金的細節,請閱讀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等法律文件。
9.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責任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必須仔細閱讀《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等法律文件。請注意風險,并選擇適合其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9.7咨詢方式: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88289999客戶服務熱線、021-33079999;
公司網址:www.py-axa.com;
客戶:“浦銀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眾號:浦銀安盛基金(AXASPDB),浦銀安盛微理財(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浦銀安盛普華66個月定期開放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23年第二次分紅公告
2023年6月14日發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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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據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基金管理人在滿足相關基金股息條件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配收入,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
2)截至2023年6月9日,本基金可分配利潤為96、607、610.32 人民幣。本次分紅計劃是指每十份A類基金股發放0.10元的分紅。
2 其他與股息相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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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托管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本收益分配方案進行了審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3.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或股息再投資方式,基金股東可以選擇自己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股東未提前選擇的,默認股息為現金;選擇股息再投資的,現金股息自動轉換為股權登記日除權后的基金股凈值再投資份額。股息確認的股息方式以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不含股權登記日)前最后一次提交并由基金登記機構確認的股息方式為準。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對不同銷售機構下的交易賬戶設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修改單個交易賬戶下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只適用于銷售機構下的單個交易賬戶,但對本基金其他銷售機構下的交易賬戶無效。
3.2 基金收益分配過程中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小于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時,基金登記機構可以自動將基金股東的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股份。
3.3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責任的原則管理和使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的一定利潤或最低收益。在投資本基金之前,投資者必須仔細閱讀基金合同、招股說明書等法律文件。請注意風險,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基金股息導致基金股份凈值變化,不會改變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不會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增加基金投資收益。由于股息導致基金凈值調整到1元左右,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凈值仍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4 咨詢方式: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88289999客戶服務熱線、021-33079999;
公司網址:www.py-axa.com;
客戶:“浦銀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眾號:浦銀安盛基金(AXASPDB),浦銀安盛微理財(AXASPDB-E)。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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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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