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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擔保狀況簡述
為了滿足分公司生產運營要求,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申聯環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申聯環保集團”)與交通出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撫州支行簽訂了《保證合同》,對企業合并報表范圍內全資子公司江西省獨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江西省獨立”)向這家銀行辦理的最大賬戶余額為29,700萬余元(英文大寫:rmb貳億玖仟柒佰萬余元整)的債務給予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為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后三年止。
以上貸款擔保事宜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申聯環保集團對企業合并報表范圍內全資子公司江西省獨立公司擔保,早已申聯環保集團股東決議根據,不用提交公司股東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以上貸款擔保事宜并不屬于關聯方交易,不存在質押擔保的情況。
二、被擔保人基本概況
(一)被擔保人基本概況
江西省獨立系企業全資子公司。
(二)被擔保人財務狀況
江西省獨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關鍵財務報表如下所示:
企業:萬余元
注:截止到 2023年 3 月 31 日表格(數據信息)沒經財務審計,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表格(數據信息)早已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財務審計。
經核實,江西省獨立并不屬于“失信執行人”。
三、此次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1、貸款擔保人:浙江省申聯環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被擔保人:江西省獨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債務人:交通出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撫州支行
4、擔保額度:29,700萬余元(英文大寫:rmb貳億玖仟柒佰萬余元整)
5、合同類型:連帶責任擔保
6、擔保期:債務履行期限期滿之日后三年止
四、擔保方股東決議建議
以上貸款擔保事宜早已申聯環保集團股東決議表決通過,公司擔保的經營風險處在申聯環保集團可控性的范圍內,申聯環保集團有實力并對經營管理風險加以控制,對江西省獨立的貸款擔保也不會影響申聯環保集團的正常運營,且江西省獨立貸款為日常運營需要,符合公司總體發展戰略規劃必須。此次申聯環保集團為江西省獨立公司擔保事宜符合規定要求,決策制定合理合法、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與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型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總計對外擔保數量和貸款逾期擔保總數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總計對合并報表范圍內分公司已審批的擔保額度總額為580,000萬余元,擔保余額為67,457.18萬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公司凈資產的6.36%;分公司總計對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擔保余額為447,140.00萬余元。此外,公司及子公司不會有對合并財務報表外企業公司擔保的情況、不會有貸款逾期對外擔保的情況、不會有涉及到訴訟對外擔保的情況、亦沒有因貸款擔保被裁定輸了官司而需承擔損害的情況。
六、備查簿文檔
1、浙江省申聯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股東確定;
2、浙江省申聯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與交通出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撫州支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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