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37證券簡稱:恒邦股份公告編號:2023-041
保薦人(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邦股份”、“公司”或“發行人”)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保薦人(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6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可轉換公司債券》(深證上〔2022〕731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證上〔2023〕10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2023年2月修訂)》(深證上〔2023〕134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或“恒邦轉債”)。
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3年6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相關規定。
本次發行在發行流程、申購、繳款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轉債發行原股東優先配售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3年6月12日(T日),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東在2023年6月12日(T日)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先配售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足額繳付資金。原股東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參與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不得超資產規模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證券公司代為申購。
3、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T-1日日終為準。
4、網上投資者申購可轉債中簽后,應根據《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簽號碼公告》(以下簡稱“《網上中簽號碼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3年6月14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根據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放棄認購的最小單位為1張。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協議進行包銷。
5、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采取中止發行措施,并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并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由國泰君安以余額包銷的方式承銷,對認購金額不足316,000.00萬元的部分承擔余額包銷責任,包銷基數為316,000.00萬元,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賬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94,800.00萬元。當實際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國泰君安將啟動內部風險評估程序,并與發行人協商溝通:如確定繼續履行發行程序,國泰君安將調整最終包銷比例,全額包銷投資者認購金額不足的金額,并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確定采取中止發行措施,保薦人(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并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6、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累計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賬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注銷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7、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自營賬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8、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僅使用新增股份轉股。
9、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購。投資者一旦參與本次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購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發行提示
1、恒邦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獲得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3〕1132號文同意注冊。
2、本次發行總額為人民幣316,000.00萬元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共計3,160.00萬張,按面值發行。
3、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簡稱為“恒邦轉債”,債券代碼為“127086”。
4、本次發行的恒邦轉債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3年6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5、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3年6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持有“恒邦股份”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2.7525元可轉債的比例,并按100元/張轉換為可轉債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27525張可轉債。本次發行向原股東的優先配售采用網上配售,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082237”,配售簡稱為“恒邦配債”。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可轉債數量。
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不足1張的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賬單位為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發行人現有總股本1,148,014,400股,發行人無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庫存股,可參與本次發行優先配售的股本為1,148,014,400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上限總額為31,599,096張,約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的99.9971%。由于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的申購。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2023年6月12日(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后余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6、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的網上申購,申購代碼為“072237”,申購簡稱為“恒邦發債”。每個賬戶最低申購數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出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賬戶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0張(100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7、本次發行的恒邦轉債不設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恒邦轉債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發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發行人在本次發行結束后將盡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
9、投資者請務必注意公告中有關“恒邦轉債”的發行方式、發行對象、配售/發行辦法、申購時間、申購方式、申購程序、申購價格、票面利率、申購數量、認購資金繳納和投資者棄購處理等具體規定。
10、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他人違規融資申購。投資者申購并持有恒邦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的有關規定執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本公告僅對發行恒邦轉債的有關事宜進行說明,不構成本次發行恒邦轉債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恒邦轉債的詳細情況,敬請閱讀《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該募集說明書已于2023年6月8日(T-2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
一、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認購時間為2023年6月12日(T日)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碼為“082237”,配售簡稱為“恒邦配債”。認購1張“恒邦配債”的認購價格為100元,每個賬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張(100元),超出1張必須是1張的整數倍。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收市后(T-1日)登記在冊的持有發行人A股股份數按每股配售2.7525元面值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的金額,并按100元/張轉換為可轉債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27525張可轉債。
若原股東的有效認購數量小于或等于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可按其實際認購量獲配恒邦轉債,請投資者仔細查看證券賬戶內“恒邦配債”的可配余額。若原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超出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按其實際可優先認購總額獲得配售。
原股東持有的“恒邦股份”股票如托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以托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人業務指南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的申購。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后余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社會公眾投資者在申購日2023年6月12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即9:15—11:30,13:00—15:00,通過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以確定的發行價格和符合《發行公告》規定的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托。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投資者網上申購代碼為“072237”,申購簡稱為“恒邦發債”。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每個證券賬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賬戶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0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為無效申購。
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投資者的委托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T-1日日終為準。
申購日當日,網上投資者不需繳納資金。
當有效申購量大于本次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深交所交易系統主機自動按每10張(1,000元)確定一個申購號,并按順序排號,而后通過搖號抽簽確定中簽號碼,每一個中簽號碼可以認購10張(1,000元)恒邦轉債。網上投資者應根據2023年6月14日(T+2日)公布的中簽結果,確保其資金賬戶在該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賬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注銷證券賬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三、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采取中止發行措施,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并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簽的可轉債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四、包銷安排
原股東優先配售后余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采用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發售的方式進行。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由主承銷商以余額包銷的方式承銷。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316,000.00萬元的部分由國泰君安包銷。本次發行包銷基數為316,000.00萬元,國泰君安根據網上資金到賬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國泰君安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額為94,800.00萬元。當實際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國泰君安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并與發行人協商溝通;如確定繼續履行發行程序,國泰君安將調整最終包銷比例,全額包銷投資者認購金額不足的金額,并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如確定采取中止發行措施,國泰君安和發行人將及時向深交所報告,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并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五、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聯系方式
1、發行人: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煙臺市牟平區水道鎮
聯系電話:0535-4631769
聯系人:夏曉波
2、保薦人(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城路618號
電話:021-38031877、021-38031878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山東恒邦冶煉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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