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主承銷商):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深圳市豪恩汽車電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恩汽電”、“發行人”或“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證上〔2023〕10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證上〔2023〕110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證協發〔2023〕18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證協發〔2023〕19號,以下簡稱“《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本次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均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的詳細內容,請查閱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3年6月20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3年6月20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且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3年6月13日(T-5日)中午12:00前注冊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冊及提交核查材料時請登錄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投資者平臺(ceo.guosen.com.cn)。
3、本次發行采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除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和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下簡稱“四個值”)孰低值)外,本次發行不安排向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售。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深圳市豪恩汽車電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本次戰略配售的股票總量、認購數量、占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4、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網下發行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包括經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合格境外投資者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網下投資者的具體標準請見本公告“三、(一)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標準及條件”。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
6、初步詢價: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3年6月14日(T-4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在網下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2023年6月13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3年6月14日,T-4日)當日上午9:30前,網下投資者應當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否則不得參與詢價。網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前,應當履行內部審批流程。
參與創業板網下詢價的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多個配售對象分別填報不同的報價,每個網下投資者最多填報3個報價,且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重新履行報價決策程序,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說明改價理由、改價幅度的邏輯計算依據以及之前報價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充分、報價決策程序不完備等情況,并將有關材料存檔備查。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初步詢價階段網下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100萬股,擬申購數量最小變動單位設定為1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1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不得超過700萬股。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700萬股,約占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51.15%。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確定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保薦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申購的,有權認定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報的擬申購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總資產與詢價前總資產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6月7日(T-9日)的產品總資產計算孰低值。
參與本次豪恩汽電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應在2023年6月13日(T-5日)中午12:00前將資產證明材料通過國信證券投資者平臺(ceo.guosen.com.cn)提交給保薦人(主承銷商)。如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禁止參與網下發行情形的,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本次網下發行、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予配售,并在《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網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本次新股網下發行的,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一: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深交所在網下發行電子平臺上新增了定價依據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網下詢價開始前一工作日(2023年6月13日,T-5日)上午8:30至初步詢價日(2023年6月14日,T-4日)當日上午9:30前,網下投資者應當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否則不得參與詢價。網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前,應當履行內部審批流程。
網下投資者應按照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超出研究報告建議價格區間。
特別提示二:網下投資者須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如實提供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意向書刊登日上一個月的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的資產規模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且確保在《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電子版中填寫的資產規模與資產規模報告等證明文件中的金額保持一致,并符合保薦人(主承銷商)的相關要求。配售對象的擬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等其他相關文件中的產品總資產金額。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產品總資產金額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6月7日(T-9日)的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
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承諾其在國信證券投資者平臺上傳的資產規模證明材料及填寫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相應的資產規模與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特別提示三: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于核查創業板網下投資者資產規模。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前,投資者須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內如實填寫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即2023年5月31日的總資產金額,投資者填寫的總資產金額應當與其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的《網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的總資產金額保持一致。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6月7日(T-9日)的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
網下投資者應當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申購規模,網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報的擬申購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該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總資產與詢價前總資產的孰低值,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滿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首日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6月7日(T-9日)的產品總資產計算孰低值。保薦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申購的,有權認定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7、網下剔除比例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資者條件報價的初步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所屬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的按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記錄為準)由晚到早、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上按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部分為剔除無效報價后的擬申購總量的1%。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購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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