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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內容提醒:
● 股指期貨通稱:鈞達JLC6
● 股指期貨編碼:037355
● 預埋授于日(第二批):2023年5月23日
● 預埋授于備案進行日(第二批):2023年6月8日
● 預埋授予股票期權行權價錢(第二批):43.15元/份
● 預埋授予個股期權備案總數(第二批):23.8372萬分
● 預埋授予個股期權備案總數(第二批):5人
● 預埋授予個股期權有效期限(第二批):36月
● 預埋授予股票期權行權期(第二批):2期
依據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深圳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關規矩的要求,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截止到本公告日已申請實現了企業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下稱“《激勵計劃(草案)》”、“本激勵計劃”)預埋授于登記工作,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激勵計劃已履行相應審批流程和信息公開狀況
(一)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有關提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企業股權激勵方案相關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
(二)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職工監事第九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海南鈞達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三)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企業對授于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位在公司內部宣傳牌展開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和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相關的一切質疑。2022年6月10日,公司監事會作出《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職工監事經核實覺得:此次納入激勵計劃的第一次授于激勵對象均符合規定法律法規所特定條件,其成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理合法、合理。
(四)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四次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五)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四屆職工監事第十一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情況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公司監事會對初次授于激勵對象名冊再度展開了核查并做出了審查建議。
(六)2022年7月29日,企業公布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經依據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深圳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關規矩的要求,明確以2022年6月13日為初次授于日,向合乎授于要求的136名激勵對象授于223.90萬分個股期權,行權價格為60.92元/份。企業已經完成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初次授于登記工作。
(七)2023年1月14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和第四屆職工監事第十九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向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第一批)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情況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公司監事會對預埋授予激勵對象名冊展開了核查并做出了審查建議。
(八)2023年2月17日,企業公布了《關于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第一批)登記完成的公告》。公司已經依據證監會《管理辦法》、深圳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關規矩的要求,明確以2023年1月16日為預埋授于日(第一批),向合乎授于要求的17名激勵對象授于39.95萬分個股期權,行權價格為60.92元/份。企業已經完成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預埋授于(第一批)登記工作。
(九)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和第四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期權數量及行權價格的議案》、《關于向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預留股票期權(第二批)的議案》。結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規定及2022年第四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由于公司已經執行結束2022本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允許企業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初次及預埋授于一部分個股期權的行權價格由60.92元/份調整至43.15元/份,初次授于并未行權部分個股期權總數由223.90萬分調整至313.0297萬分,預埋授于并未行權部分個股期權總數由57.00萬分調整至79.6904萬分。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情況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公司監事會對預埋授予激勵對象名冊展開了核查并做出了審查建議。
二、本激勵計劃預埋授于個股期權(第二批)的現象
(一)預埋授于個股期權的授于日(第二批):2023年5月23日。
(二)預埋授于個股期權的行權價格:43.15元/份。
(三)預埋授于個股期權的授于總數(第二批):23.8372萬分。
(四)預埋授于個股期權的授于總數:5人。
(五)預埋授予個股期權在各個激勵對象之間的分配原則見下表所顯示:
注:1、以上一切一名激勵對象根據所有高效的股權激勵方案獲授的本企業股票都未超出企業總股本的1%。企業所有高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到的標的股票數量總計不得超過股權激勵方案遞交股東會時企業總股本的10%。
2、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不包含鈞達股份獨董、公司監事及直接或總計持有公司5%之上股權股東或控股股東及配偶、爸爸媽媽、兒女。
(六)預埋授于個股期權的行權分配:
本激勵計劃預埋授予個股期權等待期為個股期權自授于日至個股期權可行權日中間的時間點。本激勵計劃的個股期權分兩次行權,相對應的等待期分別是12月、24月。等候期限內,激勵對象獲授的個股期權不得轉讓、用來貸款擔保或清償債務。
本激勵計劃預埋部分個股期權的行權期和各期行權日程安排見下表所顯示:
在相關承諾期內內部原因行權條件未成就個股期權,不得行權或遞延到下一期行權,并由企業按相關激勵計劃要求的基本原則銷戶激勵對象相對應個股期權。個股期權各行各業權期滿后,鼓勵對預埋授于股權期權的行權條件:
三、此次激勵計劃的行權條件
(一)按照本激勵計劃中個股期權授于要求的要求,激勵對象獲授個股期權需同時符合如下所示標準:
1、企業未出現如下所示任一情況:
(1)近期一個財務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會出示反對意見或是無法表示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
(2)近期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會出示反對意見或是無法表示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
(3)上市以來近期36個月發生過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企業章程、公開承諾開展股東分紅的情況;
(4)有關法律法規不可推行員工持股計劃的;
(5)證監會評定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出現如下所示任一情況:
(1)近期12個月被證交所定性為不恰當候選人;
(2)近期12個月被證監會以及內設機構定性為不恰當候選人;
(3)近期12個月因重要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以及內設機構行政處分或是采用市場禁入對策;
(4)具備《公司法》所規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員情況的;
(5)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參加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證監會評定其他情形。
總的來說,董事會通過用心審查認為公司及激勵對象都未產生或并不屬于以上任一狀況,激勵計劃的預埋授于標準早已造就,允許向5名激勵對象授于23.8372萬分個股期權。
(二)企業方面績效考評規定
本激勵計劃授予個股期權,行權考評本年度為2023-2024年2個會計期間,每一個會計期間考評一次。
預埋授于個股期權的各個本年度績效考評總體目標見下表所顯示:
注:以上“純利潤”以經審計的捷泰高新科技扣非后純利潤,并去除捷泰高新科技全部在有效期內股權激勵方案所涉及到的股份支付費用產生的影響做為測算根據。
個股期權的行權條件達到,則激勵對象按照本激勵計劃要求占比行權。如企業沒有達到以上績效考評目標時,全部激勵對象相匹配考評當初可行權的個股期權不得行權,由企業注銷。
(三)個人層面績效考評規定
激勵對象的個人層面績效考評根據企業現行標準薪資和考核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并依據激勵對象的績效考核結果確認其行權比例,本人當初具體行權信用額度=個人層面指數×本人當初方案行權信用額度。
激勵對象的考核結果劃分成S、A、B、C、D五個級別,考核評價表適用考評目標。到時候依據下列明確激勵對象的行權比例:
激勵對象依照本人當初具體行權總數行權,考評當初不可以行權的期權激勵,由企業注銷。
四、有關此次預埋授于情況和已公布的《激勵計劃(草案)》差別說明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2023年4月11日,企業公布了《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示序號2023-060),企業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為:以公司具有總市值142,207,373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股3.980785股,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5.971178元(價稅合計)。本次權益分派已經在2023年4月17日執行結束。
結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關規定及2022年第四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由于公司已經執行結束2022本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解決企業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初次及預埋授于一部分個股期權的數量和行權價格開展適當調整。企業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初次及預埋授于一部分個股期權的行權價格由60.92元/份調整至43.15元/份,初次授于并未行權部分個股期權總數由223.90萬份調整至313.0297萬分,預埋授于并未行權部分個股期權總數由57.00萬分調整至79.6904萬分,在其中預埋授于(第一批)的個股期權總數由39.95萬分調整至55.8532萬分,預埋授于(第二批)的個股期權總數由17.05萬分調整至23.8372萬分。除了上述具體內容外,此次授于其他內容與企業2022年第四次股東大會決議表決通過的激勵計劃具體內容一致。
五、此次激勵計劃個股期權的授于備案完成狀況
(一)股指期貨編碼:037355
(二)股指期貨通稱:鈞達JLC6
(三)個股期權授于備案進行日(第二批):2023年6月8日
六、此次激勵計劃計提花費對業績產生的影響
企業根據有關公司估值專用工具明確授于日個股期權的投資性房地產,進而確定此次激勵計劃預埋授于部分股份支付費用,該相關費用將于此次激勵計劃的執行過程中按行權比例攤銷費。由此次激勵計劃所產生的鼓勵成本費將于經常性損益中稅前列支。公司在2023年5月23日預埋授于個股期權,則2023年-2025年個股期權成本攤銷狀況計算如下表:
注:以上結論并不等于最后的會計成本,具體會計成本不僅與具體授于日、授于價格與授于總數有關,還和具體起效和無效的利益總數相關,以上費用攤銷對企業經營業績產生的影響最后的結果以會計事務所開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標準。
企業以現在信息內容基本可能,在沒有考慮到本激勵計劃對公司發展的刺激效果前提下,本激勵計劃費用攤銷費對期限內各年凈利潤有很大的影響,但影響分析并不大。若考量本激勵計劃公司的發展所產生的正方向功效,從而激起營銷團隊的熱情,提升運營效率,減低委托代理人成本費,本激勵計劃所帶來的企業業績增長將遠遠高于以其所帶來的成本增加。
七、此次激勵計劃執行對企業的危害
公司本次股權激勵方案的實行有益于進一步創建、完善企業長效激勵機制,吸引和吸引杰出人才,不斷加強董事、高管人員、核心員工員工積極性,高效地將股東利益、企業利益和管理團隊個人得失結合在一起,使雙方一直探討企業的持續發展,不容易危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利益。
特此公告。
海南省鈞達新能源技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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