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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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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為線上線下發行認購日;
2、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果發行受到重大突發事件的影響,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布并修改發行日程
3、如因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線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查詢或線下認購,請及時聯系發起人(主承銷商)。
(八)擬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三、戰略配售
(一)戰略配售總體安排
對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不安排本次發行。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的,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二)戰略配售的分配結果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因此,發起人相關子公司不需要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發起人相關子公司最初參與后續投資的股票數量將全部返還線下發行。
本次發行不安排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資產管理計劃等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根據發行價格,發起人相關子公司不參與戰略配售。最后,本次發行不針對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
(三)戰略配售股份回撥
依據2023年6月8日(T-7日)公布的《初步查詢推廣公告》,初始戰略配售額為181.15萬股,占發行額的5.00%。對于最終不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初始戰略配售與最終戰略配售額的差額為181.15萬股,將回撥至線下發行。
四、線下發行
(一)參與者
經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認,可參與線下認購的有效報價投資者為230人,相應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為5069人,相應的有效認購總額為4987600萬股。參與初步調查的配售對象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查詢其報價是否為有效報價和有效擬認購的數量。
(二)線下認購
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必須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參與線下認購。通過平臺以外的方式認購的,視為無效。
1、2023年6月19日(T日),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00。參與線下發行的有效報價投資者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輸入發起人(主承銷商)發行公告中規定的認購單信息,包括認購價格、認購數量等信息。認購記錄中的認購價格為本次發行價格26.68元/股,認購數量應等于初步查詢時提供的有效報價對應的“擬認購數量”。線下投資者為參與認購的所有配售對象輸入認購記錄后,應一次性提交。有效報價一旦線下投資者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認購,視為向保薦人(主承銷商)發出正式認購要約,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對象只能參與其在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賬戶和銀行收付款賬戶的線下認購。配售對象全名、證券賬戶名稱(深圳)、證券賬戶號(深圳)和銀行收付款賬戶必須與其在證券業協會注冊的信息一致,否則視為無效認購。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對配售對象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寫與證券業協會備案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負責。
3、2023年6月21日,線下認購階段,線下投資者無需繳納認購資金。(T+2日)繳納認購資金。
4、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者未足額認購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按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公告披露違約情況,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證券業協會備案。
5、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線下初步配售
2023年6月8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T-7日)發布的《初步查詢推廣公告》中確定的配售原則,將線下發行的股票初步配售給提供有效報價并參與線下認購的配售對象,并將在 2023年6月21日(T+2日)發布的《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披露了初步配售情況。
(四)公布初步配售結果
2023年6月21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網上發布《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本次發行獲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名稱、每個線下投資者的報價、每個配售對象的認購數量、每個配售對象的初步配售數量、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認購或實際認購數量明顯低于報價時擬認購數量的投資者信息。《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一經發布,視為已向參與線下認購的線下投資者發出支付通知。
(五)認購資金的繳納
2023年6月21日(T+2日)8:30-16:00、取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線下投資者,應當根據發行價格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得配股數量,從配售對象在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轉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線下發行專用賬戶。認購資金應于2023年6月21日全額轉移。(T+2日)16:00前到賬。認購資金不足或未及時到達的,視為無效認購。請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1、計算認購資金
每個配售對象應繳認購款=發行價格×初步獲配數量。
2、認購款項的支付及賬戶要求
線下投資者應按照以下原則轉移資金。如果不符合相關要求,配售對象將無效配置新股。
(1)線下投資者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資金應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達。未在規定時間內或者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獲得的所有新股均無效。如果上述情況發生在同一天發行的多只新股中,所有配售對象均無效。
(3)線下投資者在轉讓認購資金時,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認購對應的股票代碼。備注格式為:“B00199906WXFX301395”。如果沒有注明或注明信息錯誤,將導致付款失敗。
(4)如果同一配售對象同日獲得多只新股,必須分別全額支付每只新股,并按規范填寫備注。如果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所有配售對象當日獲得的新股將無效,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5)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國結算結算銀行資格的銀行開立了線下發行賬戶,收取配售對象支付的認購資金。配售對象注冊的銀行賬戶屬于下列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應當在同一銀行系統內支付,不得跨銀行支付;配售對象注冊的銀行賬戶不屬于下列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應當統一支付給中國工商銀行的線下發行賬戶。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網下發行專戶信息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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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賬戶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國結算網站公布的信息為準。可登錄“http://www.chinaclear.cn-查詢服務支持-業務信息-銀行賬戶信息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線下發行專戶信息表。
(6)不同配售對象共享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不足的,共享銀行賬戶的配置 所有銷售對象獲得的新股均無效。
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無效處理其所有初步獲得的新股。相應的無效認購股份由發起人(主承銷商)承銷。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低于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將暫停發行。
3、發起人(主承銷商)應根據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分配資金的有效分配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獲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視為違約,將在惠州仁鑫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證券業協會備案。
4、如果初步配售對象支付的認購金額大于初步配售金額對應的認購金額,2023年6月26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T+3日)將認購款退還配售對象至原付款賬戶,認購款金額退還=配售對象有效支付的認購款金額。
5、凍結期間線下投資者認購資金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6、就像一個配售對象在同一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樣,一定要分別全額支付每只新股,并按照規范填寫備注。如果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配售對象當天全部分配的新股將無效,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六)其他重要事項
1、律師見證: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將見證線下發行過程,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
2、發起人(主承銷商)特別提醒:投資者持股比例達到本次發行后發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的,應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配售對象已參與線下報價、認購、配售的,不得再參與線上認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線下投資者提交的配售對象管理的相關賬戶,監控配售對象參與網上認購的行為。
4、違約處理: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認購或者全額認購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按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視為違約并承擔責任, 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中,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合并計算違規次數。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在限制名單期間,線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五、網上發行
(一)網上認購時間
網上認購時間為2023年6月19日(T日):15-11:30、13:00-15:00。
網上投資者應當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認購新股。重大突發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發行的,按照認購當天的通知辦理。
(二)發行數量和價格
網上發行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的。戰略配售回撥后,網上線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上初始發行量為1032.55萬股。保薦人(主承銷商)在規定時間內(2023年6月19日(T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指定的專用證券賬戶中輸入10032.55萬股“仁信新材料”,作為該股唯一的“賣方”。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26.68元/股。網上認購投資者必須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進行認購。
(三)認購簡稱及代碼
認購簡稱“仁信新材”;認購代碼為“301395”。
(四)網上投資者認購資格
2023年6月15日,網上認購時間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T-2日,包括)前20個交易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憑證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購買在線發行的股票(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禁止人和發行人必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外),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宜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除外)開放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
2023年6月15日,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的市值(T-前20個交易日(含) 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制a股股份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的市場價值計算。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持有市場價值。
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合并計算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是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相同。2023年6月15日,證券賬戶注冊資料(T-2日)以日終為準。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證券賬戶中包含的股份數量和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網上認購金額,市值超過1萬元(含1萬元)的投資者可參與新股認購。每5萬元的市值可以購買一個認購單位,不足5萬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金額。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認購上限不得超過深圳市場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的市值,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1萬股 股。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在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換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在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和企業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和“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場價值并參與認購。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非限售a股、非限售存托憑證股份的司法凍結、質押,不影響證券賬戶持有市值的計算。
(五)認購規則
1、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只能選擇離線發行或在線發行的一種方式進行認購。所有參與離線報價、認購和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在線認購。如果投資者同時參與離線和在線認購,在線認購部分為無效認購。
2、每個認購單位有500股,超過500股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回撥前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1萬股 股。
認購量超過保薦人(主承銷商)確定的認購上限10000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視為無效自動撤銷,不予確認;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認購金額超過按市值計算的在線認購金額,將無效處理超過部分。
3、參與網上公開發行股票認購的投資者,只能使用市值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新股認購的,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有效認購投資者的第一個市值證券賬戶,其余認購無效;每只新股發行,每個證券賬戶只能認購一次。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新股認購的,以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確認的投資者的第一次認購為有效認購,其余為無效認購。
4、不合格、休眠、注銷、無市值證券賬戶不得參與網上發行認購。如果上述賬戶參與認購,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無效處理。
(六)認購程序
1、開戶登記
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應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并開立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
2、市值計算
2023年6月15日,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需要參與網上發行(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平均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平均市值持有。具體市值計算標準請參考《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3、開立資金賬戶
參與網上認購的投資者,應在2023年6月19日(T日)前在網上認購日與深圳證券交易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
4、申購手續
認購程序與在二級市場購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網上投資者根據其市值數據在認購時間內的2023年6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聯網的證券公司認購委托。
(1)投資者面對面委托時,填寫認購委托單的內容,持身份證、股票賬戶卡、資本賬戶卡(確認資本存款必須大于或等于認購所需的資金)到認購人與深圳證券交易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托手續。柜臺處理人員檢查投資者交付的文件,審核正確后可接受委托。
(二)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者其他自動委托方式,應當按照各證券交易網點的要求辦理委托手續。
(3)一旦接受投資者的認購委托,不得撤銷訂單。
(4)當地投資者可以在指定時間內通過與深圳證券交易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以發行價格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有效認購數量進行認購。
(5)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進行證券認購。
(6)投資者在網上認購時,不需要繳納認購資金。
(7)確定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方法
1、如果網上有效認購總額小于或等于最終網上發行數量,則無需抽簽。所有配號均為中標號,投資者按有效認購數量認購股票;
2、如果網上有效認購數量大于網上發行量,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結算系統主機將每500股確定為申報號,然后通過抽簽確定有效認購中標申報號,每個中標申報號認購500股。
中簽率=(網上最終發行的數量∕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八)配號和抽簽
如果網上有效認購總量大于本次網上實際發行量,則通過抽簽確定中標號進行配售。
1、2023年6月19日(T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根據投資者新股認購情況確認有效認購總量,每500股配置一個認購號,所有有效認購按時間順序連續配置,直至最后一次認購,并將配置結果傳遞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3年6月20日(T+1)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認購人應到原委托認購的交易網點確認認購配號。
2、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6月20日公布中標率(T+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網上發布的《網上認購及中標率公告》中公布網上發行中標率。
3、2023年6月20日公布抽簽結果(T+1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主持抽簽,確認抽簽結果。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當天將抽簽結果傳遞給各證券交易網點。2023年6月21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T+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網上發布的《網上中標結果公告》中公布中標結果。
4、根據中標號確認購買股票的申請人,確認購買股票的數量,每個中標號只能認購500股。
(九)中簽投資者繳費
2023年6月21日,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獎后,應按照(T+2日)公告的《網上中標結果公告》履行支付義務,網上投資者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2023年6月21日(T+2日)日底,中標投資者應確保其資本賬戶有足夠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十)放棄認購股票的處理
2023年6月21日(T+2日)日末,中標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夠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因網上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托管人等)應認真核實,并在 2023年6月26日(T+3日)15:00 如實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申報。截至2023年6月26日(T+3日)16:00 結算參與人的資金交付賬戶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資金的交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無效認購。保薦人(主承銷商)承銷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
(十一)發行地點
各證券交易網點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聯網。
六、投資者放棄認購股份處理
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以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暫停發行新股,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
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低于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但未達到發行數量時,因線下和線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認購款而放棄認購的股份,由保薦人(主承銷商)承銷。
2023年6月27日,網上投資者獲得未付款金額,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請參閱(T+4日)發行結果公告。
七、暫停發行
本次發行可因下列情形暫停:
1、線下認購后,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實際認購總額不足線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2、網上認購不足,認購不足部分回撥線下后,線下投資者未能全額認購;
3、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70%。;
4、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發行的;
5、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和《業務實施細則》第七十一條,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現證券發行承銷過程涉嫌違法或者異常的,可以責令發行人、發起人(主承銷商)暫停或者暫停發行,并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上述情況,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宣布暫停原因和恢復發行安排。投資者已繳納認購款的,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盡快安排已支付投資者的退款。暫停發行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監會作出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滿足會后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后,選擇機會重啟發行。
八、余股包銷
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包銷網下、網上投資者認購數量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部分。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以下,將暫停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數量。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數量不得低于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但未達到公開發行數量時,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包銷因線下和線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認購款而放棄認購的股份。
余股包銷發生時,2023年6月27日(T+4日),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剩余股份包銷資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和網上線下投資者支付認購資金扣除承銷發起人費,發行人向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將包銷股份登記到發起人(主承銷商)指定的證券賬戶。
九、發行費用
本次線下發行不向線下投資者收取傭金、轉讓費和印花稅。向投資者網上定價發行不收取傭金和印花稅。
十、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發行人: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漢周
聯系地址:惠州大亞灣霞涌石化大道28號
聯系人:李廣遼
電話:0752-5119512
傳真:0752-5573132
保薦人(主承銷商):萬和證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周云福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28號時代科技大廈西廳12樓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電話:0755-88600459、0755-82792523
傳真:0755-25842783
發行人: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萬和證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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