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07 證券簡稱:安路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7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屆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近日通過電子郵件向全體董事發出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通知,會議于2023年6月15日通訊召開。會議應出席9名董事,實際出席9名董事。本次會議的召開、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表決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由董事長馬玉川先生主持。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表決后,會議一致通過,并形成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授予作廢部分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同意《關于授予無效部分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的相關內容。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11名離職員工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上述11名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總數為201、800股,該限制性股票不得按規定歸屬于公司。
此外,在第一個所有權期的個人評估中,一個激勵對象的績效評估為C。根據規定,激勵對象第一個所有權期的個人所有權比例為70%。第一個所有權期已授予剩余30%的限制性股票不予所有權,公司將無效。
綜上所述,公司將取消11名離職員工授予的201800股,個人績效考核不達標的183股,共計201983股。
獨立董事就此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投票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號:2023-029)已授予作廢部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首次歸屬期滿足歸屬條件的議案》
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首次歸屬期滿足歸屬條件的議案》的相關內容。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條件已經實現,可歸屬金額為749股和367股,同意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為第一歸屬期符合條件的161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相關事宜。
獨立董事就此事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投票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首次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公告號:2023-030)。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同意《公司2023年向銀行申請綜合信用額度議案》的相關內容。
投票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7日
證券代碼:688107 證券簡稱:安路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8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監事會和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2023年6月15日,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通信召開。會議通知最近通過電子郵件送達了所有監事。會議應由監事會主席周熱情先生主持,監事3人,實際監事3人。召開會議的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授予作廢部分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與會監事同意了《關于授予無效部分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的相關內容。
監事會認為,鑒于2022年11個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因個人原因首次授予激勵對象,2022年1個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績效考核為C,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公司將無效處理11個主動離職的激勵對象和1個績效考核為C的激勵對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投票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號:2023-029)已授予作廢部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首次歸屬期滿足歸屬條件的議案》
與會監事同意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首次歸屬期滿足歸屬條件的議案》的相關內容。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和《公司》 根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規定的歸屬條件已經實現,可歸屬數量為749、367股,161名激勵對象符合歸屬條件的歸屬資格合法有效。歸屬安排和審查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歸屬安排和審查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根據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為符合所有權條件的激勵對象處理所有權相關事宜。
投票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的具體內容(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首次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公告》(公告號:2023-030)。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17日
證券代碼:688107 證券簡稱:安路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9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授予作廢部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6月15日,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安路科技”)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授予無效部分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議案》?,F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授予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權益
1、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關于公司的議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及《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提案》等。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是否損害了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了第一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關于核實公司的議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以及《關于公司的議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公司監事會核實了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并出具了相關驗證意見。
2、2022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根據公司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公告號:2022-023)。獨立董事蔣守雷作為征集人,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了2021年股東大會審議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的投票權。
3、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0日,公司內部公布了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在宣傳期間,監事會對名單上的人員沒有收到任何異議。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和公示說明》(公告號:2022-026)。
4、2022年5月20日, 公司于2021年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關于公司的議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及《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提案》2022年5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公告號:2022-028)。
5、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人數的議案》和《第一次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認為授予條件已經實現,公司和激勵對象的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關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了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并發表了核實意見。
6、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內部公布了預留激勵對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間,公司內部對名單內的人員沒有任何異議。
7、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預留授予,認為預留授予條件已經實現,2023年5月16日確定為預留授予日。公司獨立董事對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審查和意見。2023年5月1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號:2023-024)。
8、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授予無效部分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第一個歸屬期在所有權條件的議案中,公司董事會同意所有權和無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審查和意見。
二、本次作廢處理部分授予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和《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考核管理辦法》)。授予無效部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的情況如下:
在公司2022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人員中,有11名激勵對象已離職,上述人員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上述激勵對象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公司無效。上述11名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總數為201、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按規定歸屬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將從原來的3,200,00股調整為2,998,200股。
此外,在第一個歸屬期的個人評估中,一個激勵對象的績效評估為C。根據規定,激勵對象第一個歸屬期個人層面的歸屬比例為70%。第一個歸屬期已授予剩余30%的限制性股票不予歸屬,公司無效。本期已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183股,由公司作廢。本期已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183股,由公司作廢。
綜上所述,公司將取消11名離職員工授予的201800股,個人績效考核不達標的183股,共計201983股。
三、本次調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授予公司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研發技術和管理團隊的穩定性,也不會影響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持續實施。
四、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董事會已授予但未達標的激勵對象,但尚未歸屬。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經完成了必要的審查程序,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對11只因個人原因被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進行無效處理,1只因限制性股票所有權登記前自愿離職,1名績效考核未完全達標的激勵對象。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鑒于2022年11個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因個人原因首次授予激勵對象,2022年1個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績效考核為C,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公司將無效處理11個主動離職的激勵對象和1個績效考核為C的激勵對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金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自本法律意見發布之日起,安路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獲得了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進入第一個所有權期,第一個所有權期條件已實現。本所有權的激勵對象、所有權數量和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無效性均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已依法履行現階段應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并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繼續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7日
證券代碼:688107 證券簡稱:安路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0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第一次授予部分的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
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161個符合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
●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擬歸屬于749股和367股
● 限制性股票所有權價格:22.27元/股
● 歸屬股票來源: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A股普通股向激勵對象發行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符合歸屬條件的議案》。根據《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董事會認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個歸屬條件已經達到,同意按照規定為161個合格激勵對象辦理749。367股第二類限制性股屬于相關事項,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概述
(一)激勵計劃的主要內容
1、激勵工具: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2、目標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發行的A股普通股
3、授予價格:22.27元/股
4、限制性股票數量:本激勵計劃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400.00萬股,約占本激勵計劃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1.00%。其中,首次授予3.2萬股,占擬授予權益總額的80.00%;預留授予80.00萬股,占擬授予權益總額的20.00%。
5、激勵人數:本計劃首次授予172名激勵對象,包括公司(包括子公司)技術和業務骨干人員(不包括獨立董事和監事)。
6、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 性股全部歸屬或無效之日止,最長不超過60個月。
本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應當在第一次授予之日起12個月后60個月內分為四期所有權激勵對象,以是否達到績效考核目標為激勵對象是否可以處理所有權的條件。所有權時間表如下表所示:
■
激勵對象授予但未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因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息、股份拆除、配股而增加的權益受歸屬條件的限制,歸屬前不得轉讓、質押、抵押、擔?;騼斶€債務。屆時,相應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的,因上述原因取得的權益也不得歸屬。
在歸屬期內,符合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由公司辦理;不符合歸屬條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激勵對象未申請歸屬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歸屬,無效,不得延期。
7、歸屬條件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有權相應的評估年度為2022-2025年四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評估一次,以達到績效評估目標為激勵對象的所有權條件之一。每年相應批次的績效評估目標如下:
■
注:上述“營業收入”是指經審計的上市公司的營業收入;“銷售毛利潤”是指經審計的上市公司的營業收入減去經審計的上市公司的營業成本。上述業績目標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業績預測和實質性承諾。
在所有權期內,公司根據上述績效考核要求,在滿足公司績效考核目標的情況下,為滿足所有權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股票所有權登記事宜。公司不符合上述績效指標的,激勵對象未能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得歸屬或延遲至下一期,無效。
8、個人績效考核
激勵對象個人考核按照《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考核管理辦法》)分年進行,績效考核評級分為五個等級。根據個人績效考核評級結果確定當年的個人所有權系數。當公司業績目標實現時,激勵對象當年實際所有權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當年個人計劃所有權的數量×公司歸屬系數×個人歸屬系數。具體見下表:
■
因考核原因,激勵對象當期計劃歸屬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歸屬或者完全歸屬的,無效,不得遞延至下一年。
(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完成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關于公司的議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及《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提案》等。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是否損害了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了第一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關于核實公司的議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以及《關于公司的議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公司監事會核實了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并出具了相關驗證意見。
2、2022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根據公司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公告號:2022-023)。獨立董事蔣守雷作為征集人,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了2021年股東大會審議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的投票權。
3、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10日,公司內部公布了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在宣傳期間,監事會對名單上的人員沒有收到任何異議。2022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和公示說明》(公告號:2022-026)。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2022年〉《關于公司的議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提案及《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提案》2022年5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公告號:2022-028)。
5、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授予人數的議案》和《第一次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議案》。認為授予條件已經實現,公司和激勵對象的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關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事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了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并發表了核實意見。
6、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內部公布了預留激勵對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期間,公司內部對名單內的人員沒有任何異議。
7、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事會同意預留授予,認為預留授予條件已經實現,2023年5月16日確定為預留授予日。公司獨立董事對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審查和意見。2023年5月1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號:2023-024)。
8、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作廢部分授予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審查和意見。
二、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歸屬期歸屬條件成果的說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個歸屬期的說明
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個所有權期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該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為2022年5月24日。因此,該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5月24日進入第一個所有權期。
(二)董事會對限制性股票歸屬條件是否成功的審議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授予無效部分未歸屬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首次歸屬期滿足歸屬條件的議案》。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和《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條件已經實現,可歸屬數量為749367股,共有161人符合歸屬條件。因此,公司同意按照本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161名激勵對象辦理歸屬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歸屬條件的成就說明
根據公司2021年股東大會的授權,根據公司《激勵計劃》及其摘要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認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歸屬條件已經實現。
■
綜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所有權期的所有權條件已經實現。根據公司2021年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將首次辦理161個激勵對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所有權及相關所有權股份的登記手續。第一個歸屬期滿足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為161人,第一個歸屬期首次授予部分實際可歸屬限制性股票為749、367股。
三、本次歸屬的具體情況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5月24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可歸屬數量:749股和367股
(3)第一個歸屬期第一次授予的可歸屬人數:161人
(四)授予價格:22.27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發行a股普通股
(六)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的具體情況如下:
■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實,獨立董事認為:根據激勵計劃和評估管理措施的有關規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條件,161個激勵對象的歸屬資格合法有效,可歸屬限制性股票749、367股。歸屬安排和審查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公司在所有權期內實施本激勵計劃的第一個所有權登記,并為符合所有權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相關所有權手續。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和《考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歸屬期規定的歸屬條件已經實現,可歸屬數量為749367股,符合歸屬條件的161個激勵對象的歸屬資格合法有效。歸屬安排和審查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公司根據2021年股東大會授權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為符合歸屬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歸屬事宜。
六、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的核實
公司監事會認為,除1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主動離職而不符合所有權條件外,其余161名激勵對象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資格、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如上市規則,符合本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作為本公司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其資格合法有效,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權條件已經實現。
綜上所述,監事會同意對符合條件的161個激勵對象進行歸屬,相應限制性股票的可歸屬數量為749、367股。本所有權事項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條件,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七、歸屬日及買賣公司股票的說明
公司將根據政策規定的所有權窗口期,統一辦理激勵對象限制性股份所有權及相關所有權股份登記手續,確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變更登記手續的當日為所有權日。
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中沒有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八、本次歸屬對公司相關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計量》的有關規定,公司將根據最新獲得的可歸屬數量變化、業績指標完成等后續信息,修改預期可歸屬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并根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九、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上海金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自本法律意見發布之日起,安路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獲得了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進入第一個所有權期,第一個所有權期條件已實現。本所有權的激勵對象、所有權數量和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無效性均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已依法履行現階段應履行的信息披露義務,并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繼續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十、獨立財務顧問意見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截至本報告發布之日,安路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擬歸屬的激勵對象符合《2022年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歸屬條件,已獲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7日
證券代碼:688107 證券簡稱:安路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1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股東
公告減持股份計劃
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深圳思奇資本信息技術私募風險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深圳思奇”)持有公司股份27、157、97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79%。以上股份均來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自2022年11月14日起上市流通。
股東上??萍硷L險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萍硷L險投資”)持有公司股份20、248、93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06%。以上股份均來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股份,自2022年11月14日起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深圳思齊減持計劃
由于自身資金需求,深圳思齊將根據市場情況,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總額不超過14003500股,擬減持股份總額不超過3.50%。集中競價減持的,減持期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內;大宗交易減持的,減持期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6個月內。
根據《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的有關規定,深圳思齊系已完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并成功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風險投資基金股東減持政策。而深圳思齊的投資期限在60個月以上。因此,在減持期間,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減持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的,減持股份總數不受比例限制。
(二)上海科技創新投資減持計劃
由于自身資金需求,上??萍紕撔峦顿Y將根據市場情況,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總額不超過4001000股,擬減持股份總額不超過1.00%。集中競價減持的,減持期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內;大宗交易減持的,減持期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6個月內。
減持價格根據市場價格確定。公司在上述減持計劃實施期間發生除權除息事項的,將相應調整減持計劃減持股份的數量。
近日,公司收到股東深圳思齊、上??萍紕撔峦顿Y公司發布的相關股份減持通知書?,F將相關減持計劃公告如下: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
上述減持主體沒有一致行動人。
上述股東在過去12個月內減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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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
注:
1、根據《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的有關規定,深圳思齊系已完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并成功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風險投資基金股東減持政策。而深圳思齊的投資期限在60個月以上。因此,在減持期間,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減持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的,減持股份總數不受比例限制。
2、集中競價減持公司股份的,自本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6個月內進行。
3、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的,將在本減持計劃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6個月內進行。大宗交易減持區間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4、計劃減持期間發放紅利、紅股、轉股本、新股或配股的,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調整。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東之前是否承諾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 √是 □否
(1)深圳思齊、上海科創投對公司股份鎖定承諾如下:
1、除非公司撤回上市申請,否則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之前,公司/企業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直接或間接管理公司股份,也不得回購公司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企業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直接或間接管理公司/企業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得回購。
3、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者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交易所規定或者要求的股份鎖定期限長于本承諾的,公司/企業直接、間接持有的股份鎖定期限和限售條件按照本規定和要求自動執行。
上述承諾是不可撤銷的承諾。
(2)深圳思齊、上??苿撏秾竟煞菁皽p持意向的承諾如下:
1、本單位對公司及其行業未來的發展前景持樂觀態度,愿意長期穩定持有公司股份。
2、自本單位股票鎖定期滿之日起兩年內,本單位將遵守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關于股東減持的有關規定,認真制定股票減持計劃,結合公司穩定股價、經營和資本經營的需要,在股票鎖定期滿后逐步減持。每年減持股份的價格不得低于公司的發行價格(因發行現金股息、發行股份、轉換股本、發行新股等原因除權除息的,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調整除權除息價格)。
3、減持的,應當提前三個交易日通知公司減持事宜并予以公告,然后實施減持計劃。減持將按照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進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
4、上述承諾不真實或者不遵守的,本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本承諾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不可撤銷。
擬減持與之前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3)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屬于上市時無利可圖的公司,計劃在首次發行前減持股份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不適用
三、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首次發行前減持股份
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是否計劃在首發前減持股份? □是 √否
四、相關風險提示
(1)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條件和相關條件的具體情況
減持計劃是公司股東根據自身需要進行的減持計劃,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和可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在減持期間,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選擇是否實施以及如何實施減持計劃。減持的數量和價格不確定。請注意投資風險。
(二)減持計劃的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它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特別規定(2020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風險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2、在減持計劃實施過程中,上述股東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有關監管要求減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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