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
賽維時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維時代)、根據中國證監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證券發行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2023〕10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線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2023〕110號(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的證券承銷業務規則)〔2023〕18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國證券協會發行〔2023〕19號)(以下簡稱“首發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等文件,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南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投資銀行)、“保薦人(主承銷商)”、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為“保薦人”或“主承銷商”。
股票發行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請仔細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的詳細信息,請訪問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發布的《線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請關注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線上線下認購及支付、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2023年7月3日,線下發行認購日和線上認購日(T日),其中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900:15-11:30,13:00-15:2023年7月3日,投資者(T日)網上和線下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
2、2023年6月26日,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并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線下投資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參與本次初步詢價(T-5日)中午12:00前注冊并提交驗證材料時,請登錄東方投資銀行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網站:https://emp.orientsec-ib.com)。
3、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線下詢價配售合格的線下投資者(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和持有深圳市場的線上非限制性銷售A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與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相結合。
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查詢、線上線下發行。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實施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網上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實施。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如有)等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組成。如果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排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全國社?;?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主承銷商)的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上海東方證券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是后續投資的主體。后續投資者為上海東方證券創新投資有限公司。戰略配售詳見本公告“二、戰略配售”。
4、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線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線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線下發行對象:線下發行對象為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險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6、初步查詢: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時間為2023年6月27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合格的線下投資者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并提交擬認購價格和擬認購數量。
在線查詢開始前一個工作日(2023年6月26日)T-5日)上午8:30至詢價日(2023年6月27日)T-4日)上午9日:線下投資者應在30前通過EIPO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否則不得參與本次詢價。
在提交定價依據之前,線下投資者應執行內部審批流程。線下投資者應根據定價依據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修改建議價格或超過建議價格范圍。
參與創業板線下查詢的投資者可分別填寫多個配售對象的不同報價,每個線下投資者最多填寫3個報價,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包括每股價格對應的擬認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重新執行報價決策程序,填寫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的電子平臺,說明價格變更原因、價格變更范圍的邏輯計算依據,以及之前的報價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足、報價決策程序不完整等情況,并將價格變更依據和(或)價格變更決策程序的重新執行歸檔備查。
線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初步查詢階段線下配售對象最低認購數為100萬股,最小變更單位為10萬股,即線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100萬股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不得超過13000股.00萬股,約占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50.65%。
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認真合理確定擬認購價格和數量。線下投資者應根據行業監管要求和資產規模合理確定認購金額,不得超過資產規模。發起人(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超過資產規模的認購為無效認購。
參與初步詢價時,請特別注意申報價格和認購數量對應的認購金額是否超過保薦人(主承銷商)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3年5月31日)的總資產和詢價前的總資產,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原則上,產品總資產在詢價第一天前第五個交易日計算低值。如果認購規模超過總資產的價值較低,發起人(主承銷商)有權拒絕或刪除相關配售對象的報價,并提交中國證券業協會。
保薦人(主承銷商):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下轉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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