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109 證券簡稱:神馳機電 公告編號:2023-059
神馳機電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發起人后簽署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人和連帶責任。
一、籌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批準神馳機電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準》(證監會許可證)〔2019〕經2643號批準,神馳機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公司”)向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36、670、000股)股票 每股面值1.000元 元,每股發行價為18.38元,募集資金總額為673、994、6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96、904、614.85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577、089、985.15元。 年12月24日全部到賬。2019年12日,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月24日,對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核,并發布了《神馳機電有限公司驗資報告》,編號為川華信驗字(2019)第68號。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關于增資子公司實施募集項目的議案》。為加快募集投資項目的實施,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將募集資金及其存款利息和財務收入全部變更為“通用動力機械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通用動力機械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由公司全資子公司神奇重慶電力有限公司實施,擬變更募集資金及其存款利息和財務收入全部用于神奇重慶電力有限公司,專門用于“通用動力機械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的實施。2022年12月8日,公司將募集資金279、763、072.16元全部轉入神馳重慶電力有限公司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前一年使用募集資金315、232、613.14元,今年使用募集資金1、286、142.43元,募集資金余額280、248、816.30元。
二、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開立募集資金專戶。
2019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華西證券有限公司是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人。由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未在法定持續監管期內使用,華西證券有限公司對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資金履行持續監管職責。由于公司計劃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需要,公司聘請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擔任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保薦機構,并與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簽訂保薦協議。申萬宏源證券將承擔華西證券尚未完成的持續監管工作,華西證券將不再履行相應的持續監管責任。申萬宏源證券已任命發起人代表倪衛華先生和陸文軍先生共同負責公司的發起人和持續監督。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引第一號規范經營》等相關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文件,以及《神馳機電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公司與公司全資子公司神馳重慶電力有限公司、重慶農村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北碚分行、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與《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模式)》沒有重大區別。
截至2023年4月30日,相關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情況及募集資金的存儲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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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甲方1:神馳機電有限公司
甲方2:神馳重慶電力有限公司(“甲方1”和“甲方2”以下合稱“甲方”
乙方:北碚支行(以下簡稱“乙方”),重慶農村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丙方: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發起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甲、乙、丙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神馳重慶電力有限公司(甲方2)已在乙方開立募集資金專戶(以下簡稱“專戶”),賬戶為070102010024292,截至2023年4月30日,專戶余額為28024.88。 萬元。本專戶僅用于甲方2“通用動力機械產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募集資金的儲存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誠信從業規定》的有關要求,丙方已將誠信從業規定告知甲乙雙方。丙方將遵守法律法規,公平競爭,合規經營,不直接或間接接受或者向他人傳遞不正當利益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發起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指定發起人代表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監督甲方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執行、甲方制定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第一號》和《甲方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保薦職責,并進行持續監督。
丙方可以通過現場調查、書面詢問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乙雙方應配合丙方的調查和查詢。丙方應在每六個月對甲方進行現場調查時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4、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發起人代表倪衛華和陸文軍隨時到乙方查詢并復印甲方2個專戶的信息;乙方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相關專戶信息。
發起人代表應向乙方出具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向乙方出具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每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1.、甲方2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用賬戶對賬單,并抄送丙方。發行方式為電子郵件。電子郵件地址詳見12條:聯系方式
6.甲方一次或12個月內從專戶提取金額超過5000萬元,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凈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凈額”)的20%的,乙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傳真,并提供專戶支出清單。
7、丙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發起人代表。丙方更換發起人代表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相關證明文件,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要求書面通知發起人代表的聯系方式。更換發起人代表不影響本協議的有效性。
八、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甲方發出對賬單或通知丙方大額提款,未配合丙方調查專項賬戶的,甲方可主動終止本協議,并在丙方要求下單時注銷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九、丙方發現甲乙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了解有關事實后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10、本協議自甲、乙、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自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成并依法注銷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間,如果丙方終止對甲方的持續監督責任,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特此公告。
神馳機電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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