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136 證券簡稱:*ST明誠 公告編號:臨2023-061號
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暨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2023年1月3日,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當代文體”)收到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漢中院”)《決定書》[(2023)鄂01破申1號]、[(2023)鄂01破申1號之一],其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詳見公告:臨2023-001號)。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漢中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23)鄂01破申1號],武漢中院裁定受理天風天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風天睿”)對公司的重整申請。
●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漢中院送達的《決定書》[(2023)鄂01破17號],武漢中院指定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破產重整期間的管理人,通知債權人應在2023年7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并定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時采取網絡方式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462,353.82萬元,且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22年度審計報告,因此,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2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9.3.2條之規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同時,由于公司還存在持續經營、違規擔保以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問題,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9.8.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詳見公告:臨2023-048號)。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根據《上市規則》第9.4.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仍為“*ST明誠”,股票代碼仍為“600136”,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
● 公司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若公司重整失敗,公司將被法院宣告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9.4.1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 法院裁定的類型:重整
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武漢中院《決定書》[(2023)鄂01破申1號]、[(2023)鄂01破申1號之一],其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詳見公告:臨2023-001號)。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漢中院《民事裁定書》[(2023)鄂01破申1號]及《決定書》[(2023)鄂01破17號],裁定受理天風天睿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并指定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破產重整期間的管理人。
同日,武漢中院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s://pccz.court.gov.cn/)發布了(2023)鄂01破17號《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通知債權人應在2023年7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并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時采取網絡方式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詳見公告:臨2023-062號)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一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的相關規定,現就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概述
(一)申請人基本情況
申請人名稱:天風天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高新大道446號天風證券大廈3層01室
申請時間:2022年12月28日
破產重整申請事由: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本院申請對當代文體進行重整。
(二)法院裁定時間
2023年6月5日
(三)裁定書主要內容
申請人天風天睿以被申請人當代文體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武漢中院申請對當代文體進行重整。
武漢中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三條規定:“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代文體系上市公司,住所地在本院轄區內,故本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天風天睿作為當代文體的債權人,有權申請對當代文體進行重整。根據申請人天風天睿提交的證據和臨時管理人的調查,當代文體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具備重整原因。當代文體多年來致力于影視傳媒、體育版權業務的發展,已形成了成熟的運營模式及產業鏈。當代文體長期深耕影視行業,公司及子公司投拍的多部電視劇市場反響良好,具有優質的客戶資源、精品影視存貨和業內知名制作團隊,行業前景較好。當代文體預重整期間,臨時管理人制定的重整可行性方案中償債方案和經營方案合法且具有可行性,得到了主要債權人以及公司兩大股東的認可和支持,可認定當代文體具有重整價值和拯救可能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三條,第七條第二款,第七十一條規定,裁定如下:
受理天風天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請。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況
(一)《決定書》的主要內容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漢中院《決定書》[(2023)鄂01破17號],內容為:2023 年6 月5 日,武漢中院根據天風天睿申請,裁定受理當代文體破產重整一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武漢中院指定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管理人。辛志奇為負責人。
管理人應當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管理人的各項職責,向人民法院報告工作,并接受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的監督,管理人職責如下:
(一)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二)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制作財產狀況報告;
(三)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
(四)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五)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六)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
(七)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
(九)武漢中院認為管理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管理人基本情況
管理人名稱: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
管理人負責人:辛志奇
聯系電話:027-87115935、027-87115955
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光谷大道112號當代中心11樓
(三)管理模式
公司預計將向法院申請重整期間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如法院批準公司的申請,公司將在管理人的監督下妥善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在收到法院相關文書前,公司將積極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重整各項工作,在收到法院相關文書后,公司將及時進行披露。
三、債權申報及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通知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23)鄂01破17號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債權申報
當代文體的債權人應于2023年7月6前向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光谷大道112號當代中心11樓;聯系人:王祉涵、黃贏;聯系電話:027-87115935、027-87115955;電子郵箱:DDWTLSGLR@163.com;網絡債權申報平臺:https://www.lawporter.com)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依法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可以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當代文體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鑒于當代文體已實施預重整,為避免重復申報債權,在預重整階段已向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無需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對于在預重整期間申報隨時間變動而需要調整金額的債權,管理人依法予以調整。
(二)第一債權人會議
武漢中院定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時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會議形式為網絡會議,債權人可根據短信通知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s://pccz.court.gov.cn參加會議(網絡會議的具體事宜由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已在預重整期間提交過前述資料的債權人無需重復提交。
四、預重整期間臨時管理人履職情況及預重整程序取得的成效
(一)臨時管理人履職情況
臨時管理人完成了公司的基本情況、資產及負債情況的調查工作;接受了債權申報、開展債權審查工作;監督公司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監督公司充分披露涉及預重整相關信息;查明公司具有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能。
(二)預重整程序取得的成效
通過預重整程序的先行介入,充分發揮司法指引功能與市場主導作用,極大降低公司直接進入重整程序可能面臨的重整失敗和破產清算的風險。在預重整期限內,完成了債權申報及初步的審核工作。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后,在各項相關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前提下,通過將預重整期間債權申報與核查、清產核資、涉訴案件梳理等各項工作成果直接銜接到重整程序,不僅可以最大程度降低重整程序的成本,而且可以顯著提高重整程序的效率。
五、預重整與破產重整程序銜接安排
關于債權金額的延續計算及核查程序,對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等因時間變動而增加的債權,其債權金額將自2023年1月4日起(含當日)延續計算至2023年6月5日(武漢中院裁定受理破產重整之日)。管理人將會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向債權人公布債權審查結果。
如債權人或債務人對管理人計算的金額有異議的,應在公布之日起七日內向管理人提出書面異議并載明事實和理由,管理人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七日內予以回復。如管理人逾期未回復,或者異議人對管理人的回復仍然不予認可的,應就爭議金額在破產重整程序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武漢中院提起債權確認之訴。逾期未起訴或未申請仲裁的,視為沒有異議。
六、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對公司的影響
(一)股票交易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462,353.82萬元,且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22年度審計報告,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9.3.2條之規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同時,由于公司還存在持續經營、違規擔保以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問題,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9.8.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詳見公告:臨2023-048號)。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根據《上市規則》第9.4.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仍為“*ST明誠”,股票代碼仍為“600136”,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
(二)停復牌事項安排
根據《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一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重整期間原則上股票不停牌。公司將分階段披露重整事項的進展,確需申請停牌的,公司將按規定辦理,并履行相應披露義務。
(三)信息披露責任人
公司預計將向法院申請重整期間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如法院批準公司的申請,在重整期間,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的機構仍為公司董事會。后續收到相關文書后,公司將及時進行披露。
(四)繼續營業的申請
公司預計將向管理人提交在重整期間繼續營業的申請,重整期間公司將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相關重整工作,確保生產經營和員工穩定,最大程度保障各方權益。
(五)其他影響
若公司順利實施重整并執行完畢重整計劃,將有利于優化公司資產負債結構,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敗,公司將存在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4.1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七、相關風險提示
(一)公司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若公司重整失敗,公司將被法院宣告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9.4.1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二)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462,353.82萬元,且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22年度審計報告,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9.3.2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同時,由于公司還存在持續經營、違規擔保以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問題,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9.8.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如出現《上市規則》9.3.11條的相關情形,公司股票將可能被終止上市,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詳見公告:臨2023-048號)
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情況并根據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網站及報刊披露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八、附件
(一)《民事裁定書》(2023)鄂01破申1號。
(二)《決定書》(2023)鄂01破17號。
(三)《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2023)鄂01破17號。
特此公告。
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5日
證券代碼:600136 證券簡稱:*ST明誠 公告編號:臨2023-062號
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啟動債權申報及
召開重整債權人會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2023年1月3日,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漢中院”)《決定書》[(2023)鄂01破申1號]、[(2023)鄂01破申1號之一],其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詳見公告:臨2023-001號)。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漢中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2023)鄂01破申1號],武漢中院裁定受理天風天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風天睿”)對公司的重整申請。
●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漢中院送達的《決定書》[(2023)鄂01破17號],武漢中院指定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破產重整期間的管理人,通知債權人應在2023年7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并定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時采取網絡方式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462,353.82萬元,且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22年度審計報告,因此,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2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9.3.2條之規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同時,由于公司還存在持續經營、違規擔保以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問題,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9.8.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詳見公告:臨2023-048號)。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根據《上市規則》第9.4.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仍為“*ST明誠”,股票代碼仍為“600136”,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
● 公司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若公司重整失敗,公司將被法院宣告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9.4.1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武漢中院《決定書》[(2023)鄂01破申1號]、[(2023)鄂01破申1號之一],其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詳見公告:臨2023-001號)。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漢中院《民事裁定書》[(2023)鄂01破申1號]及《決定書》[(2023)鄂01破17號],裁定受理天風天睿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并指定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破產重整期間的管理人。(詳見公告:臨2023-061號)
同日,武漢中院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s://pccz.court.gov.cn/)發布了(2023)鄂01破17號《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債權申報期限及重整債權人會議時間
公司的債權人未在公司預重整期間向公司申報債權的,應在2023年7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依法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可以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當代文體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鑒于公司已實施預重整,為避免重復申報債權,在預重整階段已向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無需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對于在預重整期間申報隨時間變動而需要調整金額的債權,管理人依法予以調整。
公司重整債權人會議將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時通過“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s://pccz.court.gov.cn)召開,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會議。
二、債權申報方式及要求
(一)債權人可以采取網絡申報、郵寄申報或現場申報的方式進行債權申報。考慮到債權人申報成本和申報效率,建議債權人盡可能采取網絡申報的方式進行債權申報,如果債權人須現場申報債權,請務必提前電話聯系臨時管理人。
聯系人:王祉涵、黃贏
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光谷大道112號當代中心11樓
聯系電話:027-87115935、027-87115955
電子郵箱:DDWTLSGLR@163.com
(二)債權申報指引及相關示范文本可以待管理人上傳資料后通過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s://pccz.court.gov.cn)查閱和下載,也可通過上述聯系電話或電子郵箱聯系管理人獲取。
(三)若債權人對債權申報事宜有任何不明之處,請于工作時間撥打管理人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四)管理人在進行債權審查過程中,將視審核情況要求債權人補充證據材料或者提供相關證據原件進行核對,請保持通訊暢通。
三、其他說明
(一)預重整階段已向公司臨時管理人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無需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對于在預重整期間申報隨時間變動而需要調整金額的債權,管理人依法予以調整。
(二)管理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企業破產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編制債權表提交給債務人、債權人會議核查債權人對公司享有的債權金額及債權性質最終以武漢中院裁定確認的為準。
(三)本債權申報通知不構成對無效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已過訴訟時效/除斥期間/申請執行期間等)的重新有效確認。
(四)根據《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一一破產重整等事項》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重整期間原則上股票不停牌。公司將分階段披露重整事項的進展,確需申請停牌的,公司將按規定辦理,并履行相應披露義務。
四、相關風險提示
(一)公司重整被法院裁定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若公司重整失敗,公司將被法院宣告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上市規則》第9.4.1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二)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462,353.82萬元,且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2022年度審計報告,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9.3.2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同時,由于公司還存在持續經營、違規擔保以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等問題,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9.8.1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后,如出現《上市規則》9.3.11條的相關情形,公司股票將可能被終止上市,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詳見公告:臨2023-048號)
公司將密切關注相關情況并根據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關信息均以在上述網站及報刊披露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相關公告,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武漢當代明誠文化體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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