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6月3日在中國證監會規定信息披露媒介及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cjhxfund.com)發布了《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的公告》,于2023年6月5日在上述指定媒介發布了《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以通訊方式召開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為了使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順利召開,根據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現發布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會議具體安排如下:
1、會議召開方式:通訊方式
2、會議投票表決起止時間:自2023年6月3日起,至2023年7月3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的時間為準)
3、會議表決票的寄達地點
收件機構: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丁子涵
辦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南山街道夢海大道5035華潤前海大廈A座36樓
聯系電話:0755-8282-0255
郵政編碼:518000
請在信封表面注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二、會議審議事項
《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見附件一)。
三、權益登記日
本次大會的權益登記日為2023年6月5日,于當日交易結束后在本基金登記機構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表決票的填寫和寄交方式
1、本次會議表決票參見附件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剪報、復印、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jhxfund.com)下載并打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
2、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按照表決票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其中:
(1)個人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簽字,并提供本人開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基金賬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
(2)個人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并提供由被代理人填妥并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原件(見附件三)以及被代理人開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基金賬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
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其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3)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并提交加蓋公章的該機構開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基金賬戶所使用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其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4)機構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并提供由被代理人填妥并加蓋公章的授權委托書原件(見附件三),以及加蓋公章的被代理人開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基金賬戶所使用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其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正反面復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其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5)以上各項及本公告正文中的公章、批文、開戶證明及登記證書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認可為準。
3、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將填妥的表決票和所需的相關文件于前述會議投票表決起止時間內(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通過專人送交或郵寄的方式送達至本公告列明的寄達地點,并請在信封表面注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五、計票
1、本次通訊會議的計票方式為:由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于本公告所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對書面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2、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享有一票表決權,且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3、表決票效力的認定如下:
(1)表決票填寫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規定,且在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指定聯系地址的,為有效表決票;有效表決票按表決意見計入相應的表決結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2)如表決票上的表決意見未選、多選、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項符合本公告規定的,視為棄權表決,計入有效表決票;并按“棄權”計入對應的表決結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3)如表決票上的簽字或蓋章部分填寫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經有效授權的證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指定聯系地址的,均為無效表決票;無效表決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額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4)基金份額持有人重復提交表決票的,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相同,則視為同一表決票;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不相同,則按如下原則處理:
①送達時間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達的填寫有效的表決票為準,先送達的表決票視為被撤回;
②送達時間為同一天的,視為在同一表決票上做出了不同表決意見,計入棄權表決票;
③送達時間按如下原則確定:專人送達的以實際遞交時間為準,郵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時間為準。
(5)授權效力確定規則
①最后授權優先規則
如果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多次以有效書面方式授權的,以最后一次書面授權為準。無授權日期導致不能確定授權先后順序的,以最后時間收到的書面授權為準;如最后時間收到的書面授權超過一份,以表示具體表決意見的書面授權為準。如最后時間收到的多份書面授權均為表示具體表決意見的,若授權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權表示為準;若授權表示不一致,視為委托人授權受托人選擇其中一種授權表示行使表決權。
②直接表決優先規則
如委托人既進行委托授權,又送達了有效表決票,則以有效表決票為準。
六、會議決議的生效條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小于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本次議案審議事項經提交有效表決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自決議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及二次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規定,本次持有人大會需要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開。若到會者在權益登記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額低于上述規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時間的三個月以后、六個月以內,就原定審議事項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開。
重新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時,除非授權文件另有載明,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期間基金份額持有人做出的各類授權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權方式發生變化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權,則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權為準,詳細說明見屆時發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
八、本次持有人大會相關機構
1、會議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證機關:深圳公證處
聯系方式:0755-83024187
聯系人:盧潤川
4、見證律師: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
九、重要提示
1、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表決票時,充分考慮郵寄在途時間,提前寄出表決票。
2、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有關公告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cjhxfund.com)查閱,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400-868-0666)咨詢。
3、本公告的有關內容由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附件一:《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
附件二:《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附件三:《授權委托書》
附件四:《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說明》
附件一:
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
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
為順應市場環境變化,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
調整贖回費率的具體方案及程序詳見《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說明》。具體贖回費率調整方案的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以上議案,請予審議。
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附件二:
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
附件三:
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機構)參加投票截止日為2023年7月3日的以通訊方式召開的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代為全權行使對議案的表決權。授權有效期自本授權委托書簽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結束之日止。表決意見以代理人的表決意見為準。本授權不得轉授權。
若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規定時間內重新召集審議相同議案的持有人大會的,本授權繼續有效。
委托人(簽字/蓋章):
委托人證件號碼:
委托人基金賬號:
代理人(簽字/蓋章):
代理人證件號碼: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權委托書中“委托人證件號碼”,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開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基金賬戶時所使用的證件號碼。
2、“基金賬號”指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基金賬戶號碼。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擁有多個基金賬戶且需要按照不同賬戶持有的基金份額分別行使授權的,應當填寫基金賬號;其他情況可不必填寫。此處空白、多填、錯填、無法識別等情況,將被默認為代表此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額。
3、此授權委托書可剪報、復印、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填寫完整并簽字蓋章后均為有效。
附件四:
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說明
一、聲明
為順應市場環境變化,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基金管理人創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議,并與基金托管人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決定召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需由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在權益登記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額不少于本基金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開,且《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議案》需經提交有效表決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方為有效,故本次審議事項存在未能達到開會條件或無法獲得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可能。
基金管理人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基金管理人辦理本次基金調整贖回費率的有關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據《關于創金合信泰盈雙季紅6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贖回費率有關事項的說明》對《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進行修改并披露,具體贖回費率調整方案的實施日期另行公告。
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決議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中國證監會對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的備案,均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或者投資人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二、招募說明書修訂的內容
為實施本基金修改贖回費率的方案,需對招募說明書中涉及贖回費率的內容進行修訂。現將招募說明書的具體修訂內容說明如下:
對招募說明書“第八部分 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中“六、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的贖回費用部分進行修訂,具體修訂內容如下:
原表述:
第八部分 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六、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3、贖回費率
(1)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特定投資群體與其他投資者投資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按相同費率執行,贖回費率如下表所示:
■
對A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收取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2)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特定投資群體與其他投資者投資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按相同費率執行,贖回費率如下表所示:
■
對C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收取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調整后:
第八部分 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
六、申購費用和贖回費用
3、贖回費率
(1)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特定投資群體與其他投資者投資A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按相同費率執行,贖回費率如下表所示:
■
對A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收取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2)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
特定投資群體與其他投資者投資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按相同費率執行,贖回費率如下表所示:
■
對C類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收取贖回費用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三、基金調整贖回費率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約定,本基金調整贖回費率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參與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需占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本基金調整贖回費率屬于一般決議,經參與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后,決議即可生效。因此,基金調整贖回費率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礙。
2、技術運作方面
本次基金贖回費率調整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登記機構的變更,技術上可以保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順利召開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順利執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贖回費率調整的有關事項進行了充分準備,技術可行。
因此,調整基金贖回費率相關事項不存在技術方面的障礙。
四、基金調整贖回費率的主要風險及預備措施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達到召開條件或議案被否決的風險
該風險是指參與投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未達到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而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達到召開條件,或者議案未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過而導致議案被否決。
為防范該風險,基金管理人已提前對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了走訪,認真聽取了基金份額持有人意見,擬定議案綜合考慮了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意見,對調整贖回費率方案進行適當修訂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的情況下,推遲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并予以公告。
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達到召開條件,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月后、六個月內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如果議案被否決,基金管理人計劃按照有關規定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對基金調整贖回費率事項再予以審議。
2、法律文件修改前后的運作風險
基金管理人將提前做好充分的內部溝通及外部溝通,避免基金調整贖回費率后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出現相關操作風險、管理風險等運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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