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557 證券簡稱:蘭劍智能 公告編號:2023-027
蘭劍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 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蘭劍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5月31日以郵件方式送達至公司全體監事。會議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孫東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蘭劍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監事就各項議案進行了審議,并表決通過以下事項:
1、《關于申請銀行綜合授信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及公司全資子公司山東洛杰斯特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擬向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分行申請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綜合授信,擬向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請總額不超過4,000萬元綜合授信,是為了為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符合公司經營戰略及發展計劃。相關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蘭劍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3年6月6日
證券代碼:688557 證券簡稱:蘭劍智能 公告編號:2023-028
蘭劍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蘭劍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深圳市達晨創通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達晨創通”)持有公司股份3,476,29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78%;股東深圳市達晨創泰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達晨創泰”)持有公司股份491,13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68%;股東深圳市達晨創恒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達晨創恒”)持有公司股份453,59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62%;股東深圳市達晨創瑞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達晨創瑞”)持有公司股份383,42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53%,上述股東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4,804,43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61%。上述股份均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取得股份,且于2021年12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經營發展需要,達晨創通、達晨創泰、達晨創恒、達晨創瑞擬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別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53,400股、491,130股、453,590股及383,420股,合計減持數量不超過2,781,540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3.83%。其中,達晨創通在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根據《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達晨創恒、達晨創泰、達晨創瑞已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政策備案申請,可適用上述減持規定。截至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日,達晨創恒、達晨創泰、達晨創瑞投資期限均在60個月以上,減持股份總數不受比例限制。
本次減持期間,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將于本減持計劃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的6個月內進行,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之后的6個月內進行。若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將進行相應調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達晨創通及其一致行動人達晨創泰、達晨創恒、達晨創瑞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現將減持計劃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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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減持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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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過去12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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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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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 □否
1、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關于股份鎖定的承諾
如果公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本人/本企業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開發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2、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關于持股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1)本企業看好蘭劍智能及其所處行業的發展前景,計劃長期持有公司股票。股份鎖定期(包括延長的鎖定期)屆滿后,在滿足以下條件的前提下,可進行減持:
1)鎖定期屆滿且沒有延長鎖定期的相關情形,如有鎖定延長期,則順延;
2)如發生本企業需向投資者進行賠償的情形,本企業已經全額承擔賠償責任。
(2)本企業所持公司股份鎖定期屆滿后,本企業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的要求。
1)減持方式:減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
2)減持意向: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本企業累計減持所持公司股份可達到100%。因公司進行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股份拆細、縮股等導致本企業所持股份變化的,相應年度可轉讓股份額度做相應調整。
3)減持價格:本企業減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價格根據當時的二級市場價格確定,并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的要求。
4)減持期限:本企業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的要求,結合證券市場情況、公司股價走勢及公開信息等情況,審慎制定減持計劃。
5)本企業減持公司股票前,應提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本企業減持公司股票前,應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的規定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7)應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證券交易所規則的其他規定。
(3)本企業將忠實履行承諾,如本企業違反上述承諾或法律強制性規定減持股票的,本企業將在公司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并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且違規減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簡稱“違規減持所得”)歸公司所有,同時本企業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在原鎖定期屆滿后自動延長6個月。如本企業未將違規減持所得上交公司,則公司有權扣留應付本企業現金分紅中與本企業應上交公司的違規減持所得金額相等的現金分紅。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屬于上市時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減持首發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減持計劃是公司股東根據自身資金需要進行的減持,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在減持期間,擬減持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選擇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減持計劃,減持的數量和價格存在不確定性, 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股份計劃相關股東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蘭劍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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