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348 證券簡稱:文燦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2
轉債代碼:113537 轉債簡稱:文燦轉債
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文燦轉債”202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23年6月9日
● 可轉債除息日:2023年6月12日
● 可轉債兌息發放日:2023年6月12日(由于2023年6月10日為休息日,可轉債付息日順延至2023年6月12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廣東文燦壓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文燦轉債”)將于2023年6月12日開始支付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9日期間的利息。根據《廣東文燦壓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文燦轉債的基本情況
(一)債券名稱:廣東文燦壓鑄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
(二)債券簡稱:文燦轉債
(三)債券代碼:113537
(四)債券類型: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五)發行總額:人民幣8.00億元
(六)發行數量:800萬張
(七)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八)債券期限: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6年,即自2019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
(九)債券利率: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票面利率具體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20%、第四年2.00%、第五年2.50%、第六年3.50%。
(十)到期贖回條款: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期滿后5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債券面值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可轉債。
(十一)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
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后計息年度的利息。
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承擔。
(十二)初始轉股價格:19.93元/股
(十三)最新轉股價格:19.13元/股
(十四)轉股起止日期: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2019年6月14日)起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換公司債券到期日止。(即2019年12月14日至2025年6月9日止(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十五)信用評級:AA-
(十六)信用評級機構: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無擔保
(十八)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據公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本次付息為文燦轉債第四年付息,計息期間為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9日。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2.00%(含稅),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兌息金額為2.00元人民幣(含稅)。
三、付息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
(一)可轉債付息債權登記日:2023年6月9日
(二)可轉債除息日:2023年6月12日
(三)可轉債兌息發放日:2023年6月12日(由于2023年6月10日為休息日,可轉債付息日順延至2023年6月12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息)
四、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2023年6月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文燦轉債”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公司已與中登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可轉債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可轉債兌息資金劃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息服務,后續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本期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期可轉債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二)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可轉債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可轉債利息。
六、關于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公司可轉債個人投資者(含證券投資基金)應繳納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兌息金額為2.00元人民幣(稅前),實際派發利息為1.60元(稅后)。可轉債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于持有可轉債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實際派發金額為2.00元人民幣(含稅)。
(三)對于持有本期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34號)規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因此,對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即每張面值100元人民幣可轉債實際派發金額為人民幣2.00元(含稅)。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七、相關機構及聯系方法
(一)發行人: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和順大道125號
聯系人:劉世博
聯系電話:0757-85121488
(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鵬程一路廣電金融中心大廈35層
聯系人:張星明
聯系電話:0755-23953869
(三)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188號
聯系電話:4008058058
特此公告。
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6日
證券代碼:603348 證券簡稱:文燦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3
轉債代碼:113537 轉債簡稱:文燦轉債
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江蘇文燦壓鑄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文燦”)
● 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文燦股份”)為全資子公司江蘇文燦提供擔保金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
● 本次擔保沒有反擔保。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2023年6月5日,公司簽署《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以下簡稱“擔保書”),為江蘇文燦向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以下簡稱“招商銀行”)申請授信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保證期間為自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協議》項下每筆貸款或其他融資或招商銀行受讓的應收賬款債權的到期日或每筆墊款的墊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項具體授信展期,則保證期間延續至展期期間屆滿后另加三年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與2023年5月26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預計2023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預計2023年度擔保額度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27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關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預計2023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及預計2023年度擔保額度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次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江蘇文燦提供擔保金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在上述已審議通過的額度范圍內。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名稱:江蘇文燦壓鑄有限公司
2、設立時間:2017年8月25日
3、注冊資本:40,000萬元人民幣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宜興市屺亭街道宜北路930號
6、主營業務:汽車鋁合金鑄件研發、生產與銷售
7、股權結構:文燦股份持有其100%股權
8、江蘇文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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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期間:自擔保書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協議》項下每筆貸款或其他融資或招商銀行受讓的應收賬款債權的到期日或每筆墊款的墊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項具體授信展期,則保證期間延續至展期期間屆滿后另加三年止。
3、擔保范圍:招商銀行根據《授信協議》在授信額度內向江蘇文燦提供的貸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額之和(最高限額為人民幣伍仟萬元整),以及相關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遲延履行金、保理費用、實現擔保權和債權的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4、擔保金額:人民幣5,000萬元。
四、董事會意見
(一)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和為授信、生產經營所需的履約提供擔保,是為了滿足企業發展的正常經營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時,上述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經營正常、資信狀況良好,公司作為控股股東,能夠及時掌握上述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經營狀況,并對其銀行授信額度擁有重大的決策權,能在最大范圍內控制擔保風險,上述事項符合公司整體利益。
(二)獨立董事認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和為授信、生產經營所需的履約提供擔保,符合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能夠為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提供融資保障,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此次授信和擔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行為。因此,我們一致同意本次授信和擔保事項。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不包含對子公司的擔保)為人民幣0萬元;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余額約為人民幣74,176.19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4.35%;本公司無逾期擔保的情況。
特此公告。
文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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