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東陳光貴老先生確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新疆省貝肯能源工程項目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貝肯能源”)于2022年11月16日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關于控股股東股份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公示序號:2022-073)。公司控股股東陳光貴老先生方案始行公示公布的時候起15個交易日內后6個月以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規則的形式擬減持我們公司股權總計不得超過8,039,50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
2023年3月18日,企業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關于控股股東減持計劃時間過半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08),對減持計劃執行時間過半的推進情況進行公布。
目前為止,此次減持股份方案時限已期滿。依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狀況
1、股東減持股份狀況
目前為止,陳光貴老先生未高管增持本企業股票。
2、公司股東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倉狀況
(注:以上標值保存4位低,如出現數量和各分項目標值總和末尾數不一致的狀況,為四舍五入原因導致。)
二、其他事宜表明
1、此次減持計劃的實行合乎《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
2、此次減持計劃的實行與此前公布的減持計劃一致,沒有違背已公布的減持計劃的情況。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減持計劃已執行結束。
3、此次減持計劃執行不會造成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也不會對公司治理及長期運營造成影響。
4、在此次減持計劃執行期內,董事會嚴格督促了以上公司股東嚴格執行《證 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章、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并立即依法履行信息內容披 露責任;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時,陳光貴老先生此次方案時限已期滿。
三、備查簿文檔
1、陳光貴老先生開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期限屆滿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省貝肯能源工程項目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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