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885 證券簡稱:宏發股份 公告編號:2023-032
轉債代碼:110082 轉債簡稱:宏發轉債
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36元
● 相關日期
■
●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4月21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1,042,674,657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36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375,362,876.52元。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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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放對象
有格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聯發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A 股股票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 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的有關規定,股東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續時間)超過1 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 個月以內(含1 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 個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 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司在派發現金紅利時暫不扣繳所得稅,每股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36元,待股東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 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 個月以內(含1 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 個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 年的, 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由本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 年1 月23 日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按照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股息0.324元人民幣。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 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3)對于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本公司股票,其現金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 號)執行,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0.324 元。
(4)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本公司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每股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36 元。
五、相關價格和比例調整情況
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完畢后,根據相關規定,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宏發轉債,債券代碼: 110082)的轉股價格將作相應調整,“宏發轉債”的轉股價格由原來的51.32 元/股調整為 50.96 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生效。具體價格調整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宏發股份:關于權益分派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公告》。
六、有關咨詢辦法
聯系部門: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0592-6196768
特此公告。
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7日
股票代碼:600885 公司簡稱:宏發股份 公告編號:臨2023-031
轉債代碼:110082 轉債簡稱:宏發轉債
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權益分派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調整前轉股價格:51.32元/股
● 調整后轉股價格:50.96元/股
● 宏發轉債本次轉股價格調整實施日期:2023年6月15日
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3145號)核準,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開發行了 2,0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 100 元,發行總額200,000萬元。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1]446號文同意,公司 20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 “宏發轉債”,債券代碼“110082”。“宏發轉債”轉股起止日期為自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27日,初始轉股價格為72.28 元/股。
一、轉股價格調整依據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決定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36元(含稅)。本次權益分派實施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因可轉債轉股、回購股份等事項發生變化的,公司維持每股分配金額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及《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及有關規定,在“宏發轉債”發行之后,當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導致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公司將按相關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
因此,公司本次因實施 2022 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由此導致可轉債轉股價格的調整,符合公司《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
二、轉股價格調整公式與調整結果
1、轉股價格調整公式
根據《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轉股價格的調整方式及計算公式”條款的規定,在本次發行之后,當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則轉股價格進行相應調整(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體的轉股價格調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發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格,n為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格或配股價格,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金額,P1為調整后轉股價格。
2、轉股價格調整結果
轉股價格調整公式: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后轉股價。
P1=(51.32-0.36+0*0)/(1+0+0)=50.96元/股
因此,“宏發轉債”的轉股價格由51.32元/股調整為50.96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自2023年6 月15日(本次權益分派的除權除息日)起生效。“宏發轉債”自 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4日(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停止轉股, 自2023年 6 月15 日(除息日)起恢復轉股。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宏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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