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共84人,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455,102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155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6月14日。
湖北五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辦理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核實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內部公示,并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了《監事會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2、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得股東大會批準,董事會被授權辦理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事宜,并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3、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就授予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4、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調整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5、2020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登記工作,向109名激勵對象共計授予277.90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為2020年12月10日。
6、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的議案》、《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回購數量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就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7、2021年7月1日,公司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的議案》和《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回購數量的議案》。
8、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授予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就授予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9、2021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預留授予登記工作,向17名激勵對象共計授予47.4960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為2021年11月3日。
10、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和《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11、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
12、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和《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13、2023年6月6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和《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說明
(一)限售期
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為2020年12月1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于2023年6月9日屆滿。
(二)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說明
關于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如下: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根據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規定辦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差異情況說明
1、《激勵計劃(草案)》經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由于確定的激勵對象中3名激勵對象離職及25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認購公司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計39.40萬股,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及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進行了調整。調整后,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141人調整為11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323.30萬股調整為283.90萬股,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9.58萬股不變,授予限制性股票總數由362.88萬股調整為323.48萬股。
2、公司董事會確定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日后,在繳款過程中,4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認購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6.00萬股,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及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將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113人調整為10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283.90萬股調整為277.90萬股;同時,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39.58萬股不變,授予限制性股票總數進行相應調整,由323.48萬股調整為317.48萬股。
3、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并于2021年7月1日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的議案》,同意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并相應修訂《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相關內容。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發布的《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0)。
4、由于公司實施完成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根據公司《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的議案》,對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進行了調整,調整后,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由39.58萬股調整為47.4960萬股。
5、由于公司實施完成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及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3名激勵對象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并于2021年7月1日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回購數量的議案》,對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數量進行了調整,并對離職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經調整,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11.36元/股調整為9.30元/股,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數量由277.90萬股調整為333.48萬股。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數量為6.00萬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109名調整為106名,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數量由333.48萬股調整為327.48萬股。
6、由于公司實施完成2021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同時,根據本次激勵計劃2021年業績考核目標完成情況及由于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13名激勵對象和預留授予激勵對象中2名激勵對象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并于2022年6月30日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對本次激勵計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進行調整,調整后,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9.30元/股調整為9.10元/股,預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6.72元/股調整為6.52元/股;并對離職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第一個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57.4609萬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4.9609萬股,預留授予部分2.50萬股。
7、由于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7名激勵對象和預留授予激勵對象中1名激勵對象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及根據本次激勵計劃2021年業績考核目標完成情況,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對離職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第一個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本次擬回購注銷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19.1580萬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5.1200萬股,預留授予部分4.0380萬股。本次回購注銷事項尚未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同時,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公司實施了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故公司再次履行調整回購價格及回購注銷相關審批程序。
8、由于公司實施完成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同時,由于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9名激勵對象和預留授予激勵對象中1名激勵對象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及根據本次激勵計劃2021年業績考核目標和2022年業績考核目標完成情況,根據《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對本次激勵計劃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進行調整,調整后,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9.10元/股調整為8.90元/股,預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6.52元/股調整為6.32元/股;并對離職激勵對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本次激勵計劃預留授予激勵對象第一個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第二個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本次擬回購注銷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54.4318萬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50.3938萬股,預留授予部分4.0380萬股。本次回購注銷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除上述調整內容外,公司實施的激勵計劃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一致,不存在差異。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人數為84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455,102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155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6月14日;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體如下:
注:(1)上述激勵對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30%)×公司層面解除限售比例(58.15%)×個人層面解除限售比例(100%);另外,當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時,按四舍五入取整數。
(2)根據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完成情況,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與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和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之和的差額為上述激勵對象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回購注銷。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結構變動表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結構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終辦理結果為準。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湖北五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調整回購價格及部分激勵股票回購注銷事項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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