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紅股0.0589元
● 有關日期
● 多元化分紅送轉: 否
一、根據分配原則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24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配原則
1.派發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3.分配原則:
此次股東分紅以方案落地前企業總市值370,050,484股為基準,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0.0589元(價稅合計),總共派發現金紅利21,795,973.51元。
三、有關日期
四、分派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1)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派派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公司股東股票數,按比例分配立即記入股東賬戶。
2.自己派發目標
無
3.繳稅表明
此次分派以370,050,484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0.0589元(價稅合計)。
(1)針對擁有本股票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基金,依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5]101號)的相關規定,本人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企業股票,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每一股0.0589人民幣。以上法人股東及證券基金在證券登記日后出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依據股東持股時限測算具體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從企業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我們公司,企業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
實際實際稅率為:股東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2)針對擁有本股票的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依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相關規定,由我們公司按10%稅率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繳稅后具體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0.05301人民幣。與其覺得獲得市場紅利收益必須享有一切稅收協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獲得收益后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3)針對香港交易所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項目投資本企業股票(“港股通”),其紅股會由我們公司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個股名義持有人帳戶以人民幣發放,依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2014]81號)的相關規定,由我們公司按10%稅率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繳稅后具體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0.05301人民幣。
(4)對于一般投資者,我們公司將不會代收代繳所得稅,由經營者按稅收法律法規自主確定是否需在本地繳納稅款,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每一股0.0589人民幣(價稅合計)。
五、相關資詢方法
此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按照下述聯系電話資詢。
聯絡單位:集團管控與證券事務部
聯系方式:0735-2339232
特此公告。
湖南省郴電國際發展趨勢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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