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否
● 是否涉及差異化分紅送轉:否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轉增比例
每股現金紅利0.53719元(含稅)
每股轉增0.48股
● 相關日期
一、通過分配、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9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55,152,735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53719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48股,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9,627,497.71元(含稅),轉增26,473,313股,本次分配后總股本為81,626,048股。
注:根據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如在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現金分紅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現金分紅金額;同時維持每股轉增比例不變,調整轉增股本總額。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導致公司新增股份287,244股,增加后總股本為55,152,735股,經調整的每股分配金額四舍五入后為0.53719元(含稅),分配總額調整為29,627,497.71元(含稅,本次利潤分配總額差異系每股現金紅利的尾數四舍五入調整所致),分配后總股本為81,626,048股。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ee.com.cn)披露的《容知日新關于調整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每股現金分紅金額及轉增股本總額的公告》。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公司全體股東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放對象
無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及《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53719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本次分紅派息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53719元,待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上述第(1)項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繼續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實際按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48347元。
(3)對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由公司代扣代繳稅率為10%的現金紅利所得稅,扣稅后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48347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的,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股東,其現金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48347元。對于香港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于10%的,相關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繳義務人,向本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應按已征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5)對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其現金紅利所得稅由其自行繳納,公司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0.53719元。
(6)公司本次轉增股本均來源于股票溢價發行收入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扣稅。
五、股本變動表
公司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否
六、攤薄每股收益說明
實施送轉股方案后,按新股本總額81,626,048股攤薄計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為1.43元。
七、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證券部
聯系電話:0551-65332331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0日
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
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