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孫越
賬戶系統作為證券公司最基本的基礎設施之一,關系到整個行業的安全有效運行。近日,《上海證券報》記者獲悉,中國證監會在最新發布的證券公司監管通知中提示,為加強欺詐風險控制,證券公司應規范開立綜合賬戶,不斷提高客戶識別異常行為和交易的能力。隨后,中國證監會將對證券公司進行現場檢查,依法嚴格處理違法公司和責任人員。
中國證監會提出了四項監管要求:
一是加強客戶身份識別。證券公司應嚴格執行《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的要求,在賬戶開戶環節落實賬戶實名制要求,特別注意利用互聯網渠道在不同城市網點開戶、批量開戶、代理開戶等異常行為,采取有效措施核實賬戶實際控制人,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證券賬戶進行欺詐性洗錢活動。
二是規范開立綜合賬戶。綜合賬戶試點公司應繼續完善綜合賬戶開戶環節的風險控制措施。投資者申請開立綜合賬戶時,應考慮其普通賬戶的開戶時間、資本規模、交易記錄、誠信信息和以往的合規因素,并對投資者開立綜合賬戶進行審慎和規范。投資者開立普通賬戶不滿3個月的,原則上不得為其開立綜合賬戶。已開立的,應及時回訪,重點加強交易監控。
三是加強對異常交易的監控。試點證券公司應建立綜合賬戶資金異常轉移可疑交易監控指標,對非交易目的大轉移、快速特征、集中轉移或集中轉移、多個賬戶交易委托交叉或相似、海外交易指令等異常交易行為加強監控,及時篩選分析,確認可疑交易依法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第四,履行監管報告的義務。證券公司應當依法履行反欺詐、反洗錢的主要責任,繼續完善相關的風險防范機制。公安、中國人民銀行等單位向證券公司報告違法線索,要求配合調查時,證券公司應當依法積極配合,并及時向證券監督管理局報告。
下一階段,中國證監會將對證券公司實施《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和規范試點綜合賬戶進行現場檢查,依法嚴格處理違法公司和責任人員。
對于證券行業來說,賬戶管理功能優化具有深遠的意義,是證券行業實踐責任理念、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措施。2021年4月2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啟動了賬戶管理功能優化試點評價,對經紀風險控制和技術能力進行了分類評價,信息技術投資行業前20名。
同年12月,中國證監會發布消息稱,按照“分批試點、逐步自由化”的理念,支持一些綜合實力強、合規風險控制機制完善、信息系統準備充分的公司申請試點。中信證券、國泰君安、銀河證券、中金財富、國信證券、安信證券、招商證券、中信建設投資、申萬宏源、華泰證券已成為首批試點證券公司之一。廣發證券和興業證券于2022年11月發布公告,已取得開展賬戶管理功能優化試點業務資格。到目前為止,該行業共有12家證券公司獲得了優化賬戶管理功能的試點資格。
試點開展以來,整體運行平穩,行業機構和投資者反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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