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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志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早已公司在2023年4月14日舉行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現就權益分派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根據利潤分配方案的現象
1、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具體實施方案如下所示:企業以2022年12月31日總市值1,215,237,535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10元(價稅合計),此次分派派發現金紅利133,676,128.85元。此次不派股,沒有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2、自此次分配原則公布至執行期內企業總股本未產生變化。若企業總股本在權益分派實施后產生變化,企業將根據分派總金額永恒不變的標準對比例作出調整。
3、此次開展的分配原則與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分配原則一致。
4、此次執行分配原則間距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時長不得超過2個月。
二、此次開展的利潤分配方案
企業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為:以公司具有總市值1,215,237,535股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1.100000人民幣現錢(價稅合計;繳稅后,根據股票龍虎榜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人、QFII、RQFII及其擁有先發前增發股票的個人或證券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擁有先發后增發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紅利稅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企業暫時不繳納個稅,待個人轉讓個股時,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注】;擁有先發后增發股票、股權激勵計劃增發股票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基金涉及紅利稅,對香港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按10%征繳,對國內投資人擁有基金認購一部分推行差異化征收率征繳)。
【注:依據先進先出法的基本原則,以投資人股票賬戶為基準測算持倉時限,持倉1月(含1月)之內,每10股補交稅款0.220000元;持倉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交稅款0.110000元;持倉超出1年,無需要補交稅款。】
三、除權日與股票除權日
此次權益分派除權日為:2023年6月8日,股票除權日為:2023年6月9日。
四、權益分派目標
此次分配對象是:截至2023年6月8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在冊的企業公司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式
企業本次授權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東紅股將在2023年6月9日根據公司股東代管證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機構)立即劃歸其資金帳戶。
六、咨詢管理公司
資詢詳細地址:江西省南昌經濟開發區玉屏東大街299號清華科技園(江西省)華江商務大廈
資詢手機聯系人:鄒勇華
熱線電話:0791-83826898
傳真電話:0791-83826899
七、備查簿文檔
1、第八屆股東會第三次會議決定;
2、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定;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定相關分紅配股準確時間布置的文檔。
特此公告。
誠志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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