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會、整體執行董事以及相關公司股東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控股股東及董監高持倉的相關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安元股權投資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安元項目投資”)擁有合肥市井松智能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股權7,191,990股,占公司總總股本12.1019%。以上股權來自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權,且已經在2023年6月6日解除限售并發售商品流通。
●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安元項目投資為了滿足運營必須,擬自此次減持計劃公示之日起十五個買賣日以后的6個月(即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1月2日),以集中競價方式總計高管增持公司股權總數不得超過1,188,000股,且不超出企業總市值比例2%,并且在隨意持續90個自然日內高管增持的股權數量不得超過公司股權總量的1%。
高管增持價錢按市場價明確,若企業在相關減持計劃執行期內產生發放收益、派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資等總股本除權除息、除權除息事項,則以上減持計劃將作適當調整。。
公司在近日接到公司股東安元項目投資開具的減持股份規劃的通知函,現就詳細情況公告如下:
一、集中競價高管增持行為主體的相關情況
以上高管增持行為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以上控股股東上市后未減持股份。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主要內容
(一)有關公司股東是否存在別的分配 □是 √否
(二)控股股東及董監高先前對占股比例、持股數、持倉時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總數、高管增持費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諾 √是 □否
安徽安元股權投資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服務承諾:
“(1)自企業股票發行之日起12個月,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我們公司/本合伙制企業所持有的企業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經公開發行的股權,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購這部分股權;(2)我們公司/本合伙制企業將嚴格執行《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3)若違背以上服務承諾,我們公司/本合伙制企業將于企業股東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書報刊上公布表明主要原因同時向自然人股東以及社會公眾投資者致歉,同時本公司/本合伙制企業因違反以上服務承諾所帶來的收益歸公司所有,若為投資者導致直接經濟損失,我們公司/本合伙制企業可依法賠償責任。”
此次擬減持事宜與此前已公布的服務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為上市時未獲利的企業,其大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擬減持先發前股份的狀況 □是 √否
(四)本所規定的其他事宜
無
三、大股東或實控人高管增持先發前股權
是不是大股東或控股股東擬減持先發前股份的狀況 □是 √否
四、集中競價減持計劃有關風險防范
(一)減持計劃執行的不確定因素風險性,如計劃實施的前提、約束性標準和相關條件成就和消除的實際情況等
此次減持計劃是公司持股 5%之上公司股東為了滿足運營要進行的高管增持,此次減持計劃系正常的高管增持個人行為,也不會對公司治理及長期運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在高管增持時間段內,有關公司股東依據市場狀況、股價等多種因素決定是否執行及怎樣執行減持計劃,高管增持數量和價錢有待觀察,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減持計劃執行是不是可能造成發售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風險 □是 √否
(三)別的風險防范
此次減持計劃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自然人股東安元項目投資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政策執行高管增持,我們公司及公司股東安元項目投資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合肥市井松智能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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