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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及2023年5月18日召開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為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預計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預計2023年度將為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提供不超過人民幣(或等額外幣)38.46億元(含)額度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本擔保額度包含現有擔保的展期或者續保及新增擔保),其中對資產負債率70%以上的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擬提供擔保額度為8.49億元,對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擬提供擔保額度為29.97億元。上述預計擔保額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東大會時止。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全資子公司昇興(中山)包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山昇興”)因生產經營和業務發展的需要,擬向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簡稱“華潤銀行中山分行”)申請總額不超過 6,000 萬元人民幣的銀行融資,由昇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三年。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昇興(中山)包裝有限公司
2、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港澳臺投資、非獨資)
3、注冊資本:3,886萬美元
4、股權結構:昇興股份占注冊資本的75%;昇興(香港)有限公司占注冊資本的25%。
5、法定代表人:林永保
6、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3日
7、住所:中山市翠亨新區和耀路13號。
8、主營業務:金屬包裝制品的生產及銷售
9、與公司關聯關系:公司全資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11、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查詢,中山昇興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債權人: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保證人:昇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保證金額:本金 6,000 萬元及相關利息等費用。
5、保證期限:自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三年。
6、保證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以及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四、累計提供擔保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本次擔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擔保額度總金額為285,785.58萬元;公司及子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112,042.17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的39.37%。其中,公司提供的擔保余額為111,920.27萬元(全部為對子公司的擔保),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余額為121.90萬元;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為合并報表范圍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擔保債務逾期未清償的情況。
五、備查文件
1、《最高額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昇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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