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內容真正、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南京紅太陽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0年7月6日接到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序號:滬證專調研字2020084號),因為公司因涉嫌信息公開違規違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將企業進行立案查處。公司在2020年7月7日在規定信息公開新聞中公布了《關于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公示序號:2020-078),分別于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2月8日、2021年1月7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7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6月8日、2021年7月8日、2021年8月7日、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2月7日、2022年1月7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8日、2022年4月8日、2022月5月10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7日、2022年8月9日、2022年9月9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9日、2022年12月8日、2023年1月8日、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8日公布了《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公示序號:2020-090、2020-099、2020-106、2020-117、2021-001、2021-011、2021-017、2021-040、2021-053、2021-064、2021-070、2021-078、2021-083、2021-088、2021-095、2022-003、2022-016、2022-028、2022-034、2022-055、2022-065、2022-072、2022-075、2022-080、2022-086、2022-094、2022-099、2023-004、2023-008、2023-011、2023-018、2023-033)。
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證監會送達《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懲罰字〔2023〕8號)(下稱“《告知書》”)。依據《告知書》評定的狀況,此次涉及到的信披違規個人行為不碰觸《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定)第9.5.1條、第9.5.2條、第9.5.3條的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況,最后懲罰結論以證監會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標準。詳細情況詳細公司在2023年3月29日在規定信息公開新聞中公布的《關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14)。
現階段,企業經營情況正常的,各類預重整工作中皆在穩步推進。公司將繼續依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企業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相關企業的全部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聞媒體發表的公告為準。煩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和科學理財,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南京紅太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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