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976證券簡稱:正川股份公示序號:2023-036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紅股0.060元
●有關日期
●多元化分紅送轉:否
一、根據分配原則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23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配原則
1.派發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
3.分配原則:
此次股東分紅以方案落地前企業總市值151,201,996股為基準,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0.060元(價稅合計),總共派發現金紅利9,072,119.76元。
三、有關日期
四、分派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1)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派派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公司股東股票數,按比例分配立即記入股東賬戶。
2.自己派發目標
重慶市正川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紅股由企業自主發放。
3.繳稅表明
(1)針對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的法人股東(含證券基金),依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5]101號)的相關規定,本人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0.060元;持倉時限在1年之內(含1年)的,暫時不繳納個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0.060元,等它出讓個股時,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以其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企業,企業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
實際實際稅率為: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2)針對持有公司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的法人股東,依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相關規定,依照10%稅率代收代繳個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金額為0.054元。
(3)針對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企業將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相關規定,依照10%稅率代收代繳所得稅,繳稅后每一股派發紅股rmb0.054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息收益必須享有一切稅收協定(分配)待遇,公司股東可以按照《通知》的相關規定在獲得股利分配后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4)針對根據港股通項目投資本股票的香港市場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依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2014]81號)的相關規定,由我們公司依照10%稅率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54元。
(5)別的投資者和公司股東,公司沒有代收代繳企業所得稅,此類公司股東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的有關規定在所得的案發地自主交納紅股企業所得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0.060元。
五、相關資詢方法
自然人股東可以從工作中日根據下列方法資詢此次利益分派開展的相關事宜。
聯絡單位:重慶市正川醫藥包裝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證券事務部
聯系方式:023-68349898
特此公告。
重慶市正川醫藥包裝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5日
股票號:603976股票簡稱:正川股份公示序號:2023-035
可轉債編碼:113624可轉債通稱:正川可轉債
重慶市正川醫藥包裝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有關權益分派所引起的“正川可轉債”轉股價格調節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法律責任。
若有執行董事對臨時性公示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難以保證或出現爭議的,企業理應在公告里作特別提醒。
核心內容提醒:
●調節前轉股價格:46.38元/股
●調整轉股價格:46.32元/股
●正川可轉債此次轉股價格調節執行日期:2023年6月21日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批準[2021]198號文審批,重慶市正川醫藥包裝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1年4月28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405萬多張,每個顏值100人民幣,并且于2021年6月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債卷通稱“正川可轉債”,債卷編碼“113624”。“正川可轉債”存續期起始時間為2021年4月28日至2027年4月27日,股權轉讓起始時間為2021年11月8日起止2027年4月27日止,初始轉股價格為46.69元/股。
一、轉股價格調節根據
2023年5月23日,企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企業擬以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證券登記日的企業總市值為基準,向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60元(價稅合計)。如果在執行權益分派證券登記日前總市值產生變化的,公司擬保持每一股比例不會改變,適當調整分派總金額。
依據中國證監會有關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售的相關規定及《重慶正川醫藥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售條文的相關規定,在“正川可轉債”發售以后,若企業產生派派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含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權轉讓而變化的總股本)、配資及其發放股利等狀況,企業將按相關規定開展轉股價格的變化。
公司本次因執行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對可轉債轉股價錢作出調整,合乎《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有關規定。
二、轉股價格調節公式計算和調整結論
依據《重慶正川醫藥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售條文的相關規定,將按照以下表達式開展轉股價格的變化(保存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派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資:P1=(P0+A×k)÷(1+k);
以上二項同步進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項同步進行:P1=(P0-D+A×k)÷(1+n+k)。
在其中:P1為調整轉股價;P0為更改前轉股價;n為派派股或轉增股本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k為增發新股或配資率;D為每一股配送股利。
依據上述調節公式計算中“配送股利”:P1=P0-D”來計算,調整轉股價P1=46.38元/股-0.06元/股≈46.32元/股。
因而,“正川可轉債”轉股價由46.38元/股調整至46.32元/股,調整轉股價自2023年6月21日(除權除息日)起起效。“正川可轉債”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內終止股權轉讓,自2023年6月21日起修復股權轉讓。
特此公告。
重慶市正川醫藥包裝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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