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798證券簡稱:康普頓公示序號:2023-025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轉贈占比
A股每一股紅股0.07元
每一股轉贈股權0.3股
●有關日期
●多元化分紅送轉:是
一、根據分派、轉增股本策略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股東分紅及轉增股本計劃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9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派、轉增股本計劃方案
1.派發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青島市康普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以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公司回購專戶里的股權不參加股東分紅。
3.多元化分紅送轉計劃方案:
2023年5月19日,青島市康普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舉辦企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青島康普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實際分配原則如下所示:經效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開具的和風控字(2023)第000610號《審計報告》確定,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2022本年度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純利潤39,563,894.69元,獲取法定公積金677,318.60元,再加上之前年度盈余公積557,866,208.64元(扣減2022年6月分配股利32,728,400.94元),能夠公司股東配盈利為596,752,784.73元。由于公司現階段業務發展狀況良好,為了保持長期性積極主動平穩收益公司股東分紅對策,依據中國證監會激勵年底分紅的相關規定,在確保企業健康發展的情形下,考慮到企業未來業務流程發展的需要,企業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如下所示:
1、以企業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執行時證券登記日總市值200,000,000股,扣減復購專用賬戶上已經回購股份2,731,039股后總市值197,268,961股為基準,每10股發放股利0.7元(價稅合計),預估理應發放股利13,808,827.27元(價稅合計),占公司2022本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公司股東純利潤的34.9%,剩下盈余公積期值至下一年度。
2、以企業2022本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執行時證券登記日總市值200,000,000股,扣減復購專用賬戶上已經回購股份2,731,039股后總市值197,268,961股為基準,每10股以資產公積金轉增3股,擬以資產公積金轉增總共59,180,689股,此次轉贈后,企業總市值預估為259,180,689股(實際以美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備案為標準)。
3、結合公司2020年2月18日公布的《康普頓關于股份回購實施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截止到2020年2月13日,企業股份回購方案落地結束,企業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法總計已回購公司股份數量達到2,731,039股,占公司總總股本200,000,000股的1.3655%,現階段存放在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
二、結合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根據下列公式換算除權除息新房開盤指導價:
除權除息(息)參考價=(前收盤價-紅股)÷(1+流通股變動比例)
因為公司本次開展多元化年底分紅,所述公式計算中紅股及流通股變動比例指依據總市值攤低調整計算出來的每一股紅股與流通股變動比例:紅股=(執行回轉的總股本數量×具體分配的每一股紅股)÷總市值=(197,268,961×0.07)÷200,000,000≈0.0690元/股。
流通股變動比例=(執行回轉的總股本數量×具體分配的送轉占比)÷總市值=(197,268,961×0.3)÷200,000,000≈0.2959=29.59%。
因而,除權除息(息)參考價=(前收盤價-0.0690)÷(1+0.2959)
三、有關日期
四、分派、轉增股本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1)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派派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公司股東股票數,按比例分配立即記入股東賬戶。
2.自己派發目標
自然人股東恒嘉世科國際性(中國香港)有限責任公司、青島路邦石油化工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青島市僑民實業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紅股由企業立即派發。
3.繳稅表明
1、針對擁有我們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基金,依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務〔2015〕101號)的相關規定,本人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權收益免征個稅。公司本次派發現金紅利時,暫時不繳納個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7元。待自然人股東及證券基金在證券登記日后出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具體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從企業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企業,企業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
2、針對擁有本股票的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公司股東,由我們公司依據國稅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出臺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相關規定,依照10%稅率統一代收代繳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0.063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獲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3、針對根據港股通項目投資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人(包含單位和個人),依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稅務[2014]81號)相關規定,其股權收益會由我們公司根據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個股名義持有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帳戶以人民幣發放,按10%稅率代繳企業所得稅,每一股派發現金紅利rmb0.063元。
4、別的A股公司股東(含投資者)的紅股企業所得稅自主交納,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工資每一股rmb0.07元
五、公司股權結構變動表
企業:股
六、攤低每股凈資產表明
執行送轉股方案后,按新總股本259,180,689股攤低計算出來的2022本年度每股凈資產為0.15元。
七、相關資詢方法
有關此次權益分派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如有疑問,請按下列聯系電話資詢:
聯絡單位:青島市康普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證券事務部
聯系方式:0532-58818668
特此公告。
青島市康普頓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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