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9009證券簡稱:九號公司公示序號:2023-048
本董事會確保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九號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控股子公司納恩博(常州市)科技公司(下稱“納恩博常州市”)與福建云眾驅動力科技公司(下稱“云眾驅動力”)達成諒解。因云眾驅動力向納恩博常州市供貨電池存有加工工藝打膠難題,向納恩博常州市賠付5,000萬余元。
●本次交易組成關聯方交易,未組成資產重組,買賣執行不會有重要法律法規阻礙。
●本次交易早已企業第二屆股東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根據,不用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一、關聯方交易簡述
1、納恩博常州市與云眾驅動力于2023年6月13日簽署原諒協議書。因云眾驅動力向納恩博常州市供貨電池存有加工工藝打膠因素導致電池熱失控,經彼此溝通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就得難題造成售后服務花費向納恩博常州市賠付5,000萬余元。
2、董事陳中元老先生卸任云眾驅動力執行董事的時間未滿12月,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云眾驅動力為公司關聯法人,本次交易組成關聯方交易,不構成資產重組。
3、至此次關聯方交易才行,除經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日常關聯交易外,以往12個月公司和云眾動力關聯方交易沒有達到3,000萬余元,且沒有占據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資產總額或總市值1%之上。
二、關聯人基本概況
(一)關聯性表明
董事陳中元老先生卸任云眾驅動力執行董事的時間未滿12月,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云眾驅動力為公司關聯法人,本次交易組成關聯方交易。
(二)關聯人說明
1、公司名字:福建云眾驅動力科技公司
2、企業類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投)
3、法人代表:吳國慶
4、注冊資金:1,169.5906萬人民幣
5、成立日期:2018年3月26日
6、公司注冊地址:福建福州高新區高岐工業園區安廈242號4層
7、業務范圍:自然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電池制造;集成電路;工業生產建筑工程設計服務項目;工業設計服務;專業設計服務;電子元件與機電工程部件設備生產;光電器件生產制造;電子測量儀器生產制造;玩具制造;新能源技術原動設備生產制造;電子元件批發價;光伏設備及電子器件生產制造;物聯網產品生產制造;國內貿易;移動終端設備生產制造;玩具銷售;智能可穿戴智能設備制造;智能車載設備生產;模具加工;程序開發;線上能源計量項目研發;線上能源監測項目研發;新能源車生產制造檢測設備市場銷售;計算機軟件及附屬設備零售;通訊設備市場銷售;家用電器輔助件市場銷售;五金產品批發;計算機軟件及附屬設備批發價;通信設備市場銷售;助動自行車、代步汽車及零配件售賣;以自籌資金從業融資活動;非定居房產租賃;房屋租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項目;技術進出口;模具銷售;五金產品生產制造;五金產品產品研發;五金產品零售;電子元件生產制造;電子專用材料產品研發;電池銷售;充電電池零配件生產制造;充電電池零配件市場銷售;汽車零配件批發價;網絡與信息安全程序開發;電瓶租用;技術咨詢、科研開發、技術服務、行業交流、專利技術轉讓、推廣應用;物業管理服務;住戶平常生活服務項目;檢測認證;信息安全設備生產制造;信息安全設備市場銷售;技術推廣和業務系統;商務代理代辦業務;塑膠制品市場銷售;電池制造(鋰電池生產制造以外);電子元件與機電工程部件設備銷售;專業音響設備生產制造;專業音響設備市場銷售;計算機軟硬件及外部設備生產制造;通訊設備生產制造;移動通信設備市場銷售;工程及關鍵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別的電子元器件生產制造;電子元件零售;智能家居交易設備生產;電子專用材料生產制造;智能化控制系統集成;電子產品銷售;營銷策劃;集成電路制造;電器產品市場銷售。
8、公司股權結構:福州高新區眾云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持倉35.31%;福州市初眾集團有限公司持倉30%;納恩博(北京市)科技公司持倉17.10%;吳國慶持倉7.23%;福州高新區眾索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持倉5.86%;戴嫦羽持倉4.50%。
9、2022年多度關鍵財務報表: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11,551.75萬余元,資產總額5,588.53萬余元,主營業務收入10,302.95萬余元,純利潤269.92萬余元,以上財務報表沒經財務審計。
(三)別的聯系的表明
除此次經決議所進行的關聯方交易和日常關聯交易,以及企業分公司納恩博(北京市)科技公司擁有云眾驅動力17.10%的股份外,公司及分公司與云眾驅動力中間在產權年限、業務流程、財產、債務、人員等層面互不相關。
三、原諒協議書主要內容和履行合同分配
(一)具體內容
1、協議書多方分別是:
招標方:納恩博(常州市)科技公司
承包方:福建云眾驅動力科技公司
2、買賣付款: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云眾驅動力向納恩博常州市付款5,000萬余元。
3、起效標準:協議書自雙方簽定結束之日創立,自企業股東會決議根據之時起效。
4、爭議解決:就本協定具體內容,多方在執行情況下,如出現異議,應溝通協商處理,如沒法達成一致,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利向甲方居住地法院提出訴訟。
(二)履行合同分配
協議書對額度、付款方式等相關信息進行了明確規定。本次交易另一方為云眾驅動力,其經營情況正常的,經營情況和資信狀況優良,具有履約情況。
四、關聯交易的重要性及其對上市公司產生的影響
此次關聯方交易是企業進行經營活動過程中出現的,此次公示的關系成交額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比例比較低,也不會對財務狀況日常經營活動導致明顯影響。企業未來將嚴格把關經銷商經營資質,提升過程管理。
此次關聯方交易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明確,合乎相關法律法規、法規的規定,不會有有失公正情況,不存在損害上市企業及整體存托持有者尤其是中小型存托持有者權益的情況。
五、關聯交易的決議程序流程
(一)獨董自主的建議
獨董公開發表單獨建議:公司本次與關聯企業簽定《諒解協議》,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型存托持有者權益的情況,也不會影響公司獨立性。股東會在集結、舉辦及決定程序上,合乎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關聯董事按照相關規定回避表決。因而,大家允許以上關聯方交易。
(二)股東會決議狀況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股東會第十五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全資子公司簽訂諒解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陳中元已回避表決。
六、承銷商審查建議
經核實,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覺得:
九號公司分公司納恩博常州市此次與云眾驅動力簽署《諒解協議》暨關聯交易
的事宜早已董事會表決通過,關聯董事給予回避表決,獨董已發布了確立贊同的單獨建議,符合規定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以上關聯方交易決議程序合法,成交價公允價值,不存在損害企業、整體存托持有者權益的情況。
綜上所述,承銷商對九號公司全資子公司簽署《諒解協議》暨關聯交易的事情
項情況屬實。
七、手機上網公示配件
(一)獨董有關第二屆股東會第十五次大會相關事項自主的建議。
(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九號有限責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簽署原諒協議書暨關聯交易的審查建議。
特此公告。
九號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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