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玉田冠佳”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批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注冊(證券監督管理許可證[2024]號。1581)。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擔任保薦人(主承銷商)的“保薦人”或“保薦人(主承銷商)”。《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及附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巨潮信息網)上披露.cninfo.com.cn;網站wwwww,中證網.cs.com.cn;中國證券網站w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站w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站wwww.zqrb.cn;經濟參考網,網站wwww.jjckb.cn;中國金融新聞網,網站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國日報網站cn.chinadaily.com.cn),并置于發行人、深圳證券交易所、保薦人(主承銷商)的住所,供公眾參考。
請關注發行方式、發行流程、回撥機制、線上線下認購支付、棄買股份處理、發行中止等。,并仔細閱讀今天發布的《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查詢推廣公告》(以下簡稱《初步查詢推廣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1、2025年2月20日(T日),線下發行認購日和線上認購日,其中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900: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5年2月20日(T日)進行網上和線下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
2、2025年2月12日,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并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線下投資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參與本次初步詢價(T-6日,2025年2月14日(T-4日)中午12:00前通過國泰君安報告系統(網站:https://ipoinvestor.gtja.com)提交驗證材料和資產證明材料。
3、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線下查詢合格投資者配售(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和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線下發行”)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憑證市值的公眾投資者(以下簡稱“線上發行”)相結合。
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查詢和線上線下發行。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實施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在線發行,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實施細則》([2018]號。279)(以下簡稱“在線發行實施細則”)。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進(如有)、發行人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國家社保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保險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符合《保險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披露戰略配售股票總額、認購數量、發行股票比例和持有期限。
4、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線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線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線下發行對象:線下發行對象為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險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6、初步詢價:2025年2月17日發行初步詢價時間(T-3日)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合格的線下投資者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并提交認購價格和擬認購數量。
參與創業板線下查詢的投資者可分別填寫多個配售對象的不同報價。同一線下投資者的不同報價不得超過三個,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報價應包括每股價格和價格對應的擬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
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重新執行定價決策程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填寫解釋價格變更原因、價格變更范圍的邏輯計算依據,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足和(或)定價決策程序不完整,并將價格變更依據和(或)重新執行定價決策程序備查。
線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更單位為0.01元,初步查詢階段線下配售對象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00萬股,最小申購數量為10萬股,即線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600萬股。
每個配售對象的認購股數上限為600萬股,約占線下初始發行數量的48.79%。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認真合理確定認購價格和認購數量,不得超過資產規模認購。參與初步詢價時,請特別注意申報價格和認購數量對應的認購金額是否超過提供給發起人(主承銷商)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的招股說明書上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的總資產和詢價前的總資產。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按詢價第一天前第五個交易日的產品總資產計算。認購規模超過總資產的,發起人(主承銷商)有權拒絕或刪除相關配售對象的報價,并提交中國證券業協會。
2025年2月14日,參與玉田冠佳線下詢價的投資者應參與(T-4日)中午12:00前通過國泰君安IPO線下投資者報告系統(以下簡稱“國泰君安報告系統”)(網站:https://ipoinvestor.gtja.com)提交。如果投資者拒絕配合驗證,未能完全提交相關材料或提交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禁止參與線下發行,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參與線下發行,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配售,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線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新股線下發行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1:為促進線下投資者的審慎報價,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增加了定價基礎驗證功能。線下投資者需要按以下要求進行操作:
在線查詢開始前一個工作日(2025年2月14日)T-4日)上午8:30至詢價日(2025年2月17日)T-3日)上午9日:30前,線下投資者應通過線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提交定價依據,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線下投資者在詢價開始前未提交定價依據、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的,不得參與詢價。線下投資者在提交定價依據前,應當履行內部審批流程。
線下投資者應根據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修改建議價格或超過研究報告的建議價格范圍。
特別提示2:線下投資者必須如實向發起人(主承銷商)提交最近一個月底的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招股說明書發布日的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并滿足發起人(主承銷商)的相關要求。
線下投資者為配售對象填寫的擬認購金額不得超過其向發起人(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規模報告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中的產品總資產金額。資產規模報告的總資產金額以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底的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招股說明書發布日的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配售對象成立不足一個月的,資產規模報告的產品總資產金額原則上以查詢前第五個交易日為準,即2025年2月10日(T-以8日)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
一旦線下投資者報價,視為承諾國泰君安報告系統提交的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中相應的總資產金額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線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特別提示3:為促進線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方便創業板線下投資者資產規模驗證,要求線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期間,線下投資者報價前,必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如實填寫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底的總資產金額(招股說明書發布日上月最后一個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投資者填寫的總資產金額應與發起人(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規模報告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中的總資產金額一致。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應當在詢價第一天前的第五個交易日,即2025年2月10日(T-以8日)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
線下投資者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和資產規模,合理確定認購規模,不得超過資產規模。發起人(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符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認購的,有權認定配售對象認購無效。
7、線下淘汰比例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淘汰無效報價后的初步詢價結果,根據認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認購價格、同一認購價格、同一認購價格、同一認購時間(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記錄為準),從晚到早、同一認購價格、同一認購數量、同一認購時間、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淘汰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淘汰部分不得低于淘汰無效報價后所有線下投資者總認購的1%。當擬淘汰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淘汰該價格上的認購。淘汰部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線下認購。
排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剩余線下發行查詢報價和認購數量,綜合評價發行人合理投資價值、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平、行業二級市場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仔細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和有效認購數量。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確定的有效報價不少于10名線下投資者。
有效報價是指線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不作為最高報價部分,符合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事先確定和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只有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才能參與線下認購。發起人(主承銷商)聘請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立即見證本次發行和承銷的整個過程,并對線下投資者資格、詢價、定價、配售、資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關條件的合規性和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8、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初步調查結束后,如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發行公告中披露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最高報價后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或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上證綜合指數有限公司最近一個月發布的同行業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網上認購前發布《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獲得配股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無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見《初步詢價推廣公告》中的“二、戰略配售”。
10、市值要求:
線下投資者:前兩個交易日(2025年2月13日)開始初步詢價。T-5日)為基準日,科技創新、創業等主題封閉式運營基金和封閉式運營戰略配售基金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的日均市值應超過1000萬元(含2000萬元)。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的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日均市值應超過6000萬元(含)。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
網上投資者:境內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機構(法律、法規禁止買方除外)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卡,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宜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2025年2月18日,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認購額度(T-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投資者,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平均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可于2025年2月20日(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認購。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每5000元可認購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額度。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認購上限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5000股。2025年2月18日,投資者持有的市值(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計算,2025年2月20日(T日)可同時用于認購多只新股。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當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11、網上網下認購無需支付認購資金:本次網下認購日和網上認購日為2025年2月20日(T日),其中網下認購時間為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900: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5年2月20日(T日)進行網上和線下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
12、獨立表達認購意愿: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3、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在線和線下認購后,將根據在線認購情況決定是否在2025年2月20日(T日)啟動回撥機制,并調整離線和在線發行的規模。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初步查詢推廣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4、分配投資者支付和棄買股份處理:線下投資者應于2025年2月24日,根據《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支付新股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在T+2日16日支付:00前到達。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支付,并按規范填寫備注。如果同一天獲得多只新股,如果只匯總金額,合并支付將導致賬戶失敗,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標后,應按照《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彩票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5年2月24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
15、暫停發行: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暫停新股發行,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少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有關具體暫停條款,請參閱初步詢價和推廣公告中的“十、暫停發行”。
16、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未參與線下認購或全額認購或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數量及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應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違規數量合并計算。配售對象列入限制名單期間,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線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管理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線認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
17、股票發行后計劃在創業板上市,市場投資風險較高。創業板公司具有研發投資大、經營風險高、業績不穩定、退市風險高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和公司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因素,并認真做出投資決策。
投資者應充分了解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內容,了解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確保不參與線下查詢,確保認購數量和未來持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發起人(主承銷商)將被視為投資者的承諾:投資者參與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8、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承諾,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不存在影響發行啟動的重大事項。
股票發行概況
發行人: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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