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經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銀行”)協商,自2023年6月28日起(含)增加興業銀行為本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銷售機構并開通開戶、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轉換業務。詳情如下:
一、適用的投資者范圍
通過興業銀行開戶、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轉換本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且符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投資者。
二、適用的產品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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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6月28日起(含),投資者可通過興業銀行辦理上述產品的開戶、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轉換等業務。
相關業務辦理時間與具體流程以興業銀行的規定為準。實際操作中,對最低申購限額及交易級差以興業銀行的具體規定為準。管理人規定單筆轉換份額不得低于100份。興業銀行可根據各自情況設定單筆最低轉換轉出份額,除集合計劃管理人另有公告外,不得低于集合計劃管理人規定的上述最低份額限制。投資者在興業銀行進行投資時應以興業銀行的公告為準。
三、轉換業務
關于集合計劃轉換業務的費率計算及業務規則請另行參見集合計劃最新的 招募說明書、轉換業務規則說明及本公司已刊登的辦理轉換業務相關公告,投資 者申請集合計劃轉換時應遵循興業銀行的規定提交業務申請。
四、咨詢方式
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有關情況:
(1)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53、021-23154762
公司網站:www.htsamc.com
(2)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電話:95561
公司網站:www.cib.com.cn
五、重要提示
1、興業銀行具體營業網點、業務辦理方式及程序等,請投資者遵循興業銀行的相關規定。
2、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但不保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需謹慎,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投資者請于投資前應認真閱讀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資產管理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產品資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相關業務公告,充分認識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產品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因素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并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3、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避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者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本公告的解釋權歸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海通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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