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615 證券簡稱:明陽智能 公告編號:2023-041
明陽智慧能源集團股份公司
關于向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及是否為上市公司關聯(lián)人:大慶明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慶明陽”)本次擔保不屬于關聯(lián)擔保。
● 本次擔保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明陽智慧能源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大慶明陽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大慶分行”)申請固定資產貸款提供擔保合計不超過人民幣46,000.00萬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大慶明陽實際提供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0萬元。
● 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shù)量;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事項。
● 特別風險提示:本次被擔保對象大慶明陽資產負債率超過70%,為公司控股子公司,財務風險處于可控范圍內,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保基本情況簡介
2023年6月27日,為滿足公司全資子公司大慶明陽的項目建設需要,大慶明陽向交通銀行大慶分行申請固定資產貸款,金額合計人民幣46,000.00萬元;公司為前述事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合計不超過人民幣46,000.00萬元,每一筆主債務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二)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經(jīng)2023年3月17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和2023年5月25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3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為滿足公司日常經(jīng)營和新能源項目建設資金的需求,同意公司2023年度為大慶明陽提供的擔保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47,000.00萬元。
本次擔保預計額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本次擔保在授權范圍,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2023年5月2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公司2023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1)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34)。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大慶明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607MA7CAWWM6X
成立時間:2021年11月8日
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劉連玉
注冊地:黑龍江省大慶高新區(qū)服務外包園A-8號501、502室
主要辦公地點:黑龍江省大慶高新區(qū)服務外包園A-8號501、502室
大慶明陽為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公司擁有其100%股權,主營一般項目:發(fā)電機及發(fā)電機組制造;發(fā)電機及發(fā)電機組銷售;新能源原動設備制造;新能源原動設備銷售;風電場相關裝備銷售;風力發(fā)電技術服務;風電場相關系統(tǒng)研發(fā);工程管理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技術服務、技術開發(fā)、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
主要財務數(shù)據(jù)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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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明陽不存在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項(包括擔保、抵押、訴訟與仲裁事項等)。
三、擔保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
公司就大慶明陽向交通銀行大慶分行申請固定資產貸款,與債權人交通銀行大慶分行簽訂了《保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合計不超過人民幣46,000.00萬元。每一筆主債務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后三年止,《保證合同》項下?lián)5姆秶ǎ喝恐骱贤椣轮鱾鶛啾窘鸺袄ⅰ屠⒘P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擔保事項是為了滿足公司子公司的項目建設需要,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fā)展戰(zhàn)略,不存在資源轉移或者利益輸送的情況。大慶明陽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其日常經(jīng)營活動風險及決策能夠有效控制并能夠及時掌控其資信狀況。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對大慶明陽的擔保符合公司項目建設需要,大慶明陽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由公司經(jīng)營管理,本次擔保不會給公司及股東帶來風險。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shù)量及逾期擔保的數(shù)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簽訂對外擔保合同總額為人民幣1,119,452.68萬元(已剔除到期或結清貸款后解除的擔保額度);根據(jù)日常營運需求及項目建設情況,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主債務余額為人民幣562,110.94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經(jīng)審計歸屬于母公司的凈資產的19.99%。
除對風電投資項目公司洮南百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洮南百強”)提供不超過人民幣30,452.67萬元的擔保總額外(詳見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的《關于對外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21),上述公司對外擔保總額均為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為洮南百強實際提供擔保主債務余額為人民幣2,000.00萬元。
公司對外擔保主要是為公司新能源電站及生產基地建設提供的融資租賃擔保和借款擔保:(1)公司新能源電站項目的開發(fā)、建設所需資本金較大,通常來自項目公司的銀行貸款及風機設備的融資租賃款。為保障融資業(yè)務的順利辦理,推動新能源電站的建設進度,項目公司通常會以其股權、房產、土地、設備等向銀行及融資租賃公司提供質押或抵押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2)為適應風力發(fā)電機組大型化以及我國海上風電開發(fā)全面提速的行業(yè)發(fā)展趨勢,公司新建了部分海上風機整機及葉片生產基地,建設資本金主要來自于銀行貸款,為保障基地順利建設,公司為上述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及合同收益質押擔保。
為控制經(jīng)營規(guī)模快速增長過程中資產負債率和對外擔保比例過高可能帶來的財務風險,公司對新能源電站運營業(yè)務采取“滾動開發(fā)”的整體戰(zhàn)略,即新增電站資產不斷投建過程中,持續(xù)對成熟電站項目擇機出讓。通過滾動開發(fā)整體戰(zhàn)略,公司將從總體控制存量資產規(guī)模,以進一步整合公司資源,發(fā)揮資金的投資效益,降低對外擔保帶來的財務風險。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明陽智慧能源集團股份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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