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本次調整擔保額度的依據
1、鑒于光明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本公司”、“光明地產”、“上市公司”)2023年度生產經營及未來發展趨勢,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擔保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自律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財會【2010】11號)、《上海市國有企業擔保業務財務核算及內部控制工作指引》(滬國資委【2006】175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貸款擔保管理制度》(光明食品財【2010】376號)、《光明地產章程》、《光明地產對外擔保管理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公司分別于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25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百十一次會議、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核定2022年度對外擔保額度的議案》,核定了2022年度由光明地產及其子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還舊,擔保額度定為人民幣180億元,擔保額度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鑒于審議光明地產年度對外擔保額度的股東大會一般在每年年中召開,為了有效銜接自然年度與股東大會之間的時間差異,在下一年審議公司年度對外擔保額度的股東大會未召開期間,發生的對外擔保授權公司總裁機構在2022年度總額度內核準),具體內容詳見分別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26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臨2022-033)、(臨2022-035)、(臨2022-045)。
2、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在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范圍內調整部分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擔保額度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在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范圍內適度調整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的擔保額度。本次調整后,農工商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農房集團”)為農工商房地產集團湖北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人民幣20000萬元,農房集團為上海光明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人民幣0元。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3月4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臨2023-008)、(臨2023-009)。
二、本次調整擔保額度的具體情況
根據公司實際經營需要,擬在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范圍內適度調整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的擔保額度,調整后公司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不變,調整見表:
單位、幣種:萬元人民幣
(一)原為常州明宏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常州明宏”)提供擔保,原擔保額度為人民幣27500萬元。本次調整減少額度人民幣27500萬元,調整后擔保額度為人民幣0元。
(二)本次新增為下屬合營、聯營公司農工商房地產(集團)廣西明通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廣西明通”)提供擔保,原擔保額度為人民幣0萬元。本次調整增加額度人民幣27500萬元,調整后擔保額度為人民幣27500萬元。
截至目前,為常州明宏與廣西明通擔保,均不存在已發生超出調整后擔保額度情況。
根據相關要求,在具體調整被擔保人時,合營、聯營公司僅可與合營、聯營公司之間作調整;被擔保人均為合營、聯營公司的,可以在合營、聯營公司內部進行擔保額度調劑,但調劑發生時資產負債率為 70%以上的合營、聯營公司僅能從股東大會審議時資產負債率為 70%以上的合營、聯營公司處獲得擔保額度;新增被擔保人的,單體擔保額度不得超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若超出須單獨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生效。
截至目前,常州明宏與廣西明通均為公司下屬合營、聯營公司。截止 2023 年5月末,廣西明通資產負債率為85.58%,截止 2022 年 10 月末(股東大會審議時),常州明宏資產負債率為97.75%,均符合上述各項要求。
上述調整事項,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3年度對外擔保額度的議案之前有效。
三、本次調整涉及的被擔保人基本情況(幣種:人民幣)
1、名稱:常州明宏置業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常州市鐘樓區龍城大道2188號;法人代表:朱海榮;注冊資本:10200萬元人民幣;主要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城市基礎設施及公用設施項目開發、建設;工業民用建筑技術咨詢;建材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截至2023年3月31日,總資產為38,921.14萬元,負債總額為19,894.80萬元,銀行貸款總額為0.0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為19,894.80萬元,資產凈額為19,026.34萬元,營業收入為1,809.80萬元,凈利潤為-127.08萬元,負債率為51.12%。
2、名稱:農工商房地產(集團)廣西明通置業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南寧市良慶區冬花路22號光明城市·安和苑8棟112號商鋪;法人代表:熊源;注冊資本:14285.71萬人民幣;主要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對房地產開發的投資;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截至2023年3月31日,總資產為620,181.04萬元,負債總額為532,694.96萬元,銀行貸款總額為45,890.40萬元,流動負債總額為493,606.43萬元,資產凈額為87,486.08萬元,營業收入為3,128.24萬元,凈利潤為-100.00萬元,負債率為85.89%。
四、本次擔保調整經審議的程序情況
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7日以電子郵件、電話通知的方式發出,會議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應參加表決董事7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7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陸吉敏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經會議審議討論,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一致通過了以下決議:
審議通過《關于在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范圍內調整部分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擔保額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獨立董事履行審議程序
本公司獨立董事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擔保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自律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關于印發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財會【2010】11號)、《上海市國有企業擔保業務財務核算及內部控制工作指引》(滬國資委【2006】175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貸款擔保管理制度》(光明食品財【2010】376號)、《光明地產章程》、《光明地產對外擔保管理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認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在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范圍內調整部分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擔保額度的情況,并作出如下專項獨立意見:
經我們查驗,公司本次在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范圍內對部分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擔保額度進行調整后,仍然確保公司2022年度對外擔保事項均是由光明地產及其子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調整后公司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不變,為常州明宏置業有限公司與農工商房地產(集團)廣西明通置業有限公司擔保,均不存在已發生超出調整后擔保額度情況;在具體調整被擔保人時,合營、聯營公司僅與合營、聯營公司之間作調整。截止 2023 年5月末,廣西明通資產負債率為85.58%,截止 2022 年 10 月末(股東大會審議時),常州明宏資產負債率為97.75%,均符合上述各項要求。光明地產及其子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2023年度生產經營及未來發展趨勢,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還舊,屬于公司生產經營及資金合理利用所需要,公司對其生產經營、資金使用和其他重大經營決策均有內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證,并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文件精神履行了法定的審批程序。
綜上所述,公司在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范圍內調整部分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擔保額度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證券代碼:600708 證券簡稱:光明地產 公告編號:臨2023-039
光明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光明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本公司”、“光明地產”)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7日以電子郵件、電話通知的方式發出,會議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應參加表決董事7人,實際參加表決董事7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陸吉敏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經本次會議審議討論,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一致通過了以下決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本次會議審議討論,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一致通過了以下決議:
審議通過《關于在2022年度對外擔保總額范圍內調整部分擔保人與被擔保人之間擔保額度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6月28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臨2023-040)。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董事會召開情況說明
(一)董事會下屬專門委員會履行審議程序
本議案在董事會審議之前,已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閱,同意提交本次董事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履行審議程序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已對本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2023年6月28日《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三)本次會議形成決議生效尚須履行的申請程序
本次會議審議本議案,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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