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7月18日晚上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二次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23】0934號,以下簡稱“《工作函》”),具體內容如下: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2 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車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永久公司) 因涉及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的未決仲裁 案件,被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永久公司因此計提預計負債 4111 萬元,同時公司期末貨幣資金中 1334 萬元因仲裁事項被凍結。據此, 2023 年 5 月 27 日,我部對你公司發出《關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補充披露公司所涉未決仲裁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發 生原因、發生金額、風險敞口以及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等。2023 年 7 月 18 日,你公司提交披露回函公告,但回函中未回復未決仲裁 相關問題,公司稱主要原因系未決仲裁事項涉及商業秘密,故暫緩 披露。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13.1.1 條等有關規定,現明確監管要求如下。
上市公司重大仲裁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影響重大,屬于《股票上市規則》明確規定的應披露事項。年報顯示,公司所涉仲裁金額合計達 5967 萬元,占公司 2022 年度歸母凈資產的比重達10.20%,已達到信息披露的標準。同時公司因永久公司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仲裁已計提預計負債,并有部分貨幣資金被凍結,相關仲裁可能導致公司承擔重大違約責任或大額賠償責任,給公司造成較 大風險損失。此外,案件涉及范圍較為廣泛,存在多名仲裁申請主 體, 即已存在較多知情人。綜上所述,公司仲裁事項影響重大,且知情主體較多,暫緩披露的依據不足。為充分保障投資者知情權,請你公司嚴格落實本所《監管工作函》要求,盡快回復未決仲裁的相關問題,并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請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在 5 個交易日內針對上述問題書面回復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正積極組織有關方面按照《工作函》的要求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公司將協調組織相關各方積極推進《工作函》的回復工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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