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680證券簡稱:海優新材公示序號:2023-057
可轉債編碼:118008可轉債通稱:海優可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可轉換債券付息債權備案日:2023年6月21日(因為2023年6月22日為國定假期日,可轉換債券付息債權備案日提早至2023年6月21日)
●可轉換債券除權除息日:2023年6月26日
●可轉換債券兌息日:2023年6月26日(因為2023年6月23日為國定假期日,可轉換債券還息日順延到2023年6月26日)
上海市海優威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2年6月23日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在2023年6月26日逐漸付款自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期內利息。結合公司《上海海優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下稱“《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要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可轉債發行發售概述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批準〔2022〕1014號文允許申請注冊,公司在2022年6月23日向不特定對象推出了694.00萬多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個顏值100元,發售總額為rmb69,400.00萬余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時限為自發售之日起六年,息票率為第一年0.3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60%、第五年2.20%、第六年2.70%。
經上海交易所自律監管認定書〔2022〕181號文允許,企業69,400.00萬余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經在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交易所競價交易,債卷通稱“海優可轉債”,債卷編碼“118008”。
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及《募集說明書》的承諾,企業本次發行的“海優可轉債”自2022年12月29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權,初始轉股價格為217.42元/股。因執行2022本年度權益分派,轉股價格自2023年6月6日起調整至217.30元/股,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3年5月30日發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的《上海海優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實施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調整“海優轉債”轉股價格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56)。
二、此次還息計劃方案
依據《募集說明書》的承諾,“海優可轉債”選用每一年還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滿償還本錢并支付最終一年利息。
(一)年利率計算
年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上總額自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售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以享受的當期貸款利息。
年息的計算公式: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在計算利息本年度(下稱“當初”或“每一年”)付息債權備案日所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上總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當初息票率。
(二)付息方式
1、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選用每一年還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算利息開始日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售首日(2022年6月23日,T日)。
2、還息日:每一年的還息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發售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國定假期日或歇息日,則順延到下一個買賣日,延期期內不另還息。每相鄰的兩大還息日中間為一個計算利息本年度。
3、付息債權備案日:每一年的付息債權備案日為每一年還息日的前一買賣日,公司將在每一年還息日以后的五個買賣日內付款當初貸款利息。在付息債權備案日前(包含付息債權備案日)申請辦理轉化成企業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企業不會再向持有者付款本計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計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4、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所得到的利息費用的應對稅費由持有者擔負。
(三)還息計劃方案
此次還息為海優可轉債第一年還息,計算利息期間為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此次計算利息本年度息票率為0.30%(價稅合計),即每一張顏值100人民幣可轉換債券兌息總金額0.30人民幣(價稅合計)。
三、付息債權備案日、除權除息日和兌息日
(一)可轉換債券付息債權備案日:2023年6月21日(因為2023年6月22日為國定假期日,可轉換債券付息債權備案日提早至2023年6月21日)
(二)可轉換債券除權除息日:2023年6月26日
(三)可轉換債券兌息日:2023年6月26日(因為2023年6月23日為國定假期日,可轉換債券還息日順延到2023年6月26日)
四、還息目標
此次還息對象是截至2023年6月21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整體“海優可轉債”持有者。
五、還息方式
(一)企業已經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簽署《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展債券兌付、兌息。如我們公司未按時發放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依據協議終止授權委托債券兌付、兌息服務項目,后面兌現、兌息工作中由企業自行負責
申請辦理,有關執行事項以企業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在今天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把今天債券貸款利息全額劃付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
(二)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接到賬款后,根據資金清算系統會債券利息劃交給對應的兌現組織(證劵公司或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承認的其他機構),投資人于兌現組織領到債券利息。
六、有關投資人交納債卷利息所得稅的解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其他一些稅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企業可轉換債券投資者(含證券基金)應交納債卷本人利息費用企業所得稅,繳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即每一張顏值100人民幣可轉換債券兌息總金額0.30人民幣(稅前工資),具體發放貸款利息為0.24元(稅后工資)。可轉換債券貸款利息個稅將統一由相關兌現組織承擔代收代繳或直接向各兌現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如各還息營業網點不履行以上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個稅,所產生的法律依據由相關還息營業網點自己承擔。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其他一些稅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針對擁有可轉換債券的法人企業,其債卷利息所得稅自主交納,即每一張顏值100人民幣可轉換債券具體發放總金額0.30人民幣(價稅合計)。
(三)針對擁有今天可轉換債券的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rmb境外企業投資人等非居民企業,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稅務2018[108]號)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34號)要求,自2018年11月7日起止2025年12月31日止,對境外企業項目投資地區證券市場所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繳所得稅和增值稅。因而,對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債卷持有人所取得的今天債券利息免稅所得稅,即每一張顏值100人民幣可轉換債券的具體發放總金額0.30人民幣(價稅合計)。以上暫免征繳所得稅的范疇不包含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成立的組織、場地所取得的與這家機構、地方有具體關聯的債券利息。
七、有關機構的聯系電話
(一)外國投資者
名字:上海市海優威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手機聯系人:證券事務部
通訊地址:我國(上海市)自貿區龍東大道3000號1幢A樓909室
聯系方式:021-58964211
(二)承銷商
名字: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保薦代表人:沈謙、李鵬飛
通訊地址:上海浦東南路528號證券大廈北塔2206室
聯系方式:021-68824278
(三)基金托管人
名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訊地址:上海浦東新區楊高南路188號
聯系方式:4008058058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海優威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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