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案件所處的仲裁階段:公司從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收到仲裁庭簽發的《部分最終裁決書(HKIAC/PA 21030)》
● 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申請人
● 涉案的金額:截至2023年3月31日,涉及版稅為2,323.70萬元(不含稅),公司均已計提;相關延遲支付費用及仲裁費用的金額尚需進一步確認。
● 是否會對公司損益產生負面影響:芯聯芯提出的7項仲裁主張中,6項被駁回,1項被判定為尚待解決事項。該仲裁事項不影響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對公司技術、業務、持續經營、財務損益和經營業績等方面均無重大不利影響。公司與芯聯芯雙方有權就本次裁決未最終處理的事項提出申請,該仲裁事項中尚未裁決事項的最終實際影響需以后續仲裁進展為準。公司將根據仲裁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仲裁基本情況
2021年2月,Prestige Century Investments Limited(簡稱“第一申請人”)和CIP United Company Limited(上海芯聯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第二申請人”)(以下合稱“申請人”、“芯聯芯”)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提起了其與龍芯中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或“龍芯中科”)之間有關MIPS技術許可合同糾紛的仲裁。
芯聯芯提出了7項仲裁主張。芯聯芯在仲裁中提出了龍芯中科違反與MIPS Tech, LLC(以下簡稱“MIPS公司”)簽署的技術許可合同,存在:1)使用了技術許可協議授權范圍外的MIPS技術;2)產品對MIPS架構進行了未經授權的修改和變更;3)在技術許可協議到期后繼續使用授權技術;4)未返還保密信息;5)少報版稅;6)未經同意將技術再授權給其他方;7)泄露保密信息。
關于本次仲裁的背景、芯聯芯的仲裁請求以及本次仲裁的相關進展等仲裁事項具體詳見公司2022年6月21日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龍芯中科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項”之“三、(一)正在進行的仲裁事項”相關內容。
二、仲裁裁決情況
公司于2023年6月23日從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收到仲裁庭簽發的《部分最終裁決書(HKIAC/PA21030)》,對于芯聯芯提出的上述7項仲裁主張,除第5項為尚待解決事項外,其余6項仲裁主張全部被駁回。
針對第5項,裁決書認定MIPS公司將其與龍芯中科于2011年簽署的MIPS技術許可合同(簡稱“2011年協議”)轉讓給第一申請人的行為有效,申請人有權獲得自2017年2月7日起龍芯中科為使用MIPS技術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版稅以及按合同約定計算的相應延遲支付費用。同時,裁決書指出:根據仲裁庭的調查結果,龍芯中科沒有犯錯且未造成損害,其所應做的是支付未付版稅以及適當金額的延遲支付費用。
具體裁決內容如下:
1、MIPS公司將其2011年與龍芯中科簽署的技術許可協議轉讓給第一申請人的行為有效,仲裁庭對本次爭議事項有仲裁管轄權;
2、芯聯芯有權獲得自2017年2月7日起龍芯中科為使用MIPS技術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版稅及按合同約定計算的相應延遲支付費用;
3、除芯聯芯聲稱的2017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未足額支付許可芯片版稅爭議待決外,每一方的所有其他主張均被駁回;
4、后續裁決將在對2017年2月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的到期版稅進行審計后作出,該審計應包括龍芯中科認為其已超額支付或多申報的芯片部分;
5、如果雙方無法就依法有權執行審計任務的審計師達成一致,雙方有權向仲裁庭申請適當的指示;
6、雙方應就其主張的本仲裁案截至部分最終裁決作出之日所發生的所有費用提交各自的書面材料;
7、雙方有權就本裁決未最終處理的任何事項提出申請。
三、對公司的影響
?。ㄒ唬炯夹g方面的影響
龍芯中科的戰略目標是打造獨立于Wintel和AA生態的自主生態體系,主要的核心技術均為自主研發。
龍芯中科在研發初期選擇MIPS指令系統,主要因為MIPS指令系統相對具有較高的開放程度。龍芯中科從MIPS公司獲得MIPS指令系統授權,但龍芯中科研制的所有CPU IP核均為全自主研發。
龍芯中科已于2020年發布龍芯自主指令系統LoongArch并已陸續推出基于LoongArch的自主知識產權芯片產品。LoongArch不包含MIPS指令系統的內容,亦無需取得MIPS公司任何授權許可。
本次仲裁不涉及龍芯中科的核心技術和新研發的CPU產品,不會對龍芯中科技術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ǘ緲I務方面的影響
自2020年起,公司已推出自主指令系統LoongArch,并逐步停止MIPS指令系統相關產品銷售。2020年后所有新研發的CPU產品均基于自主指令系統LoongArch。配套芯片及解決方案等業務均與指令系統無關。公司后續產品銷售主要以非MIPS指令系統相關產品為主。
根據本次仲裁裁決,公司有權生產、銷售已商業化的MIPS指令系統相關產品并按協議支付版稅。
本次仲裁不構成對龍芯中科持續經營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也不會對龍芯中科業務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三)對公司財務方面的影響
仲裁事項不影響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公司因質疑MIPS公司將2011年協議轉讓給第一申請人的行為的有效性而于2020年2季度開始暫停支付版稅,但已按照協議規定計提。截至2023年3月31日,涉及版稅為2,323.70萬元(不含稅),公司均已計提;延遲支付費用及仲裁費用的金額尚需進一步確認。
本次仲裁事項對公司財務損益和經營業績均無重大不利影響。
綜上,本次仲裁不會對公司技術、業務、財務、持續經營等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公司與芯聯芯雙方有權就本次裁決未最終處理的事項提出申請,該仲裁事項中尚未裁決事項的最終實際影響需以后續仲裁進展為準。公司將根據仲裁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龍芯中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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