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此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的主要原因:合肥市秦禾信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或“秦禾智能化”)于2023年4月26日舉辦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大會,于2023年5月17日舉辦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由于企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下稱“激勵計劃”)初次授于及預埋授于激勵對象一共有11名激勵對象個人原因已離職,不會再合乎激勵計劃中關于激勵對象的相關規定,公司擬回購注銷初次授于及預埋授于已離職激勵對象已獲得授并未解除限售的鼓勵股權91,500股,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的0.05%。并根據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因2022本年度企業方面績效考評未達標,公司擬回購注銷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二個解除限售期共83名激勵對象已獲得授并未解除限售的鼓勵股權793,000股,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的0.43%。此次總計銷戶員工持股計劃884,500股,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的0.48%。
● 此次注銷股份的相關情況:
一、此次約束性股票回購注銷的決策與信息公布
(一)2023年4月26日,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于該提案發布了單獨建議,主要內容詳細2023年4月27日企業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泰禾智能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33)。
(二)2023年4月27日,企業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了《泰禾智能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34),自以上公示公布日至今公告期己滿45天,企業沒有收到債務人有關償還債務或是提供相關擔保規定。
(三)2023年5月17日,企業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議案》,主要內容詳細2023年5月18日企業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泰禾智能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示序號:2023-045)。
二、此次約束性股票回購注銷狀況
(一)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的原因及總數
1、因激勵對象辭職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
依據激勵計劃之第十三章“企業/激勵對象產生變動的處理方法”的有關規定,激勵對象因離職、公司辭退員工而辭職,激勵對象已獲得授并未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不可解除限售,由企業按授于價錢回購注銷。
因為初次授于一部分激勵對象中6名激勵對象個人原因已離職,不會再具有激勵對象資質,企業擬向其已獲得授并未解除限售的49,000股員工持股計劃開展回購注銷。因為預埋授于一部分激勵對象中5名激勵對象個人原因已離職,不會再具有激勵對象資質,企業擬向其已獲得授并未解除限售的42,500股員工持股計劃開展回購注銷。總計擬回購注銷股權91,500股。
2、因為公司方面績效考評未達標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
依據激勵計劃之第八章“員工持股計劃的授于及解除限售標準”的有關規定,初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第三個解除限售期預埋授予員工持股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企業方面的績效考評目標為“以2019年主營業務收入為基準,2022年營收增長率不少于50%或者以2019年純利潤為基準,2022年凈利潤增長率不少于30%”。企業方面銷售業績如未達到本年度企業績效考評目標,激勵對象相匹配考評當初可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企業按授于價錢再加上金融機構同時期存款利率之或進行回購注銷。
結合公司早已公布的2022年財務審計報告,企業2022本年度銷售業績沒有達到以上績效考評總體目標。公司擬回購注銷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共60名激勵對象已獲得授并未解除限售的603,000股員工持股計劃,擬回購注銷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二個解除限售期共23名激勵對象已獲得授并未解除限售的190,000股員工持股計劃??傆嫈M回購注銷股權793,000股。
總的來說,此次總計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884,500股,占公司現階段總公司本的0.48%。
(二)回購注銷約束性股票價格
針對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于一部分激勵對象中6名已離職激勵對象,回購價格為7.02元/股;針對激勵計劃預埋授于一部分激勵對象中5名已離職激勵對象,回購價格為5.98元/股。針對激勵計劃第一次授于一部分第三個解除限售期因為公司方面績效考評未達標且不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60名激勵對象,回購價格為7.02元/股再加上中央人民銀行同時期存款利率總和;針對激勵計劃預埋授于一部分第二個解除限售期因為公司方面績效考評未達標且不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23名激勵對象,回購價格為5.98元/股再加上中央人民銀行同時期存款利率總和。公司本次用于購買復購員工持股計劃資金為流動資金,復購合同款累計6,205,328.13元。此次回購注銷結束后,剩下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0股。
(三)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安排
目前已經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登公司”)開設了復購專用型股票賬戶(帳戶號:B883853150),同時向中登公司提交了此次回購注銷有關申請辦理,預估此次員工持股計劃將在2023年6月21日進行回購注銷,企業后期將依法處理有關工商變更登記辦理手續。
三、企業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后,企業公司股權結構變化情況如下所示:
企業:股
四、表明及服務承諾
董事會表明:此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事宜涉及到的決策制定、信息公開合乎相關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與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員工持股計劃授于合同的分配,不存在損害激勵對象合法權利及債務人權益的情況。
鄭重承諾:已核實并確保此次回購注銷員工持股計劃涉及到的對象、股權總數、銷戶時間等相關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已充足告之有關激勵對象此次回購注銷事項,且有關激勵對象未對回購注銷事項表明質疑。若因此次回購注銷與相關激勵對象引起糾紛,企業將自己承擔所產生的有關法律依據。
五、法律意見書的觀點建議
北京大成(上海市)律師事務所律師覺得,公司本次回購注銷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合乎《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截止到本法律意見書出示日,除仍待按《公司法》及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司減資辦理手續及股權變更登記相關手續外,秦禾智能化已依法履行此次回購注銷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目前理應履行程序流程。
六、備查簿文檔
北京大成(上海市)法律事務所有關合肥市秦禾信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一部分員工持股計劃執行情況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合肥市秦禾信息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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