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ㄒ唬?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3年6月21日
?。ǘ?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安居路17號院3號樓石頭科技大廈會議室
?。ㄈ?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ㄋ模?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昌敬先生主持會議。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及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孫佳女士、蔣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會秘書孫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副總經理全剛先生、錢啟杰先生及財務總監王璇女士列席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 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3、 議案名稱:《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4、 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5、 議案名稱:《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6、 議案名稱:《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7、 議案名稱:《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 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ㄈ?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議案1、2、3、7為普通決議議案,由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數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議案4-6為特別決議議案,由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數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2、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全部議案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3、持股計劃對象、股權激勵對象及其有關聯關系的股東對議案1-6中的相應議案回避表決。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
律師:姚金、成凈宜
2、 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及列席會議人員和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69 證券簡稱:石頭科技 公告編號:2023-041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本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郵件方式發送,由公司董事長昌敬先生召集和主持,應參會董事7名,實際參會董事7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參會董事審議并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了下列議案:
?。ㄒ唬徸h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董事會認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符合本次激勵計劃中授予條件的規定,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3年6月21日,并同意以166.04元/股的授予價格向206名激勵對象授予54.2615萬股限制性股票。
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次授予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
本議案所述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69 證券簡稱:石頭科技 公告編號:2023-042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頭科技”或“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電子郵件方送達全體監事。會議于2023年6月21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謝濠鍵先生主持,應參會監事3名,實際參會監事3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情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ㄒ唬徸h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人員名單與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名單相符。
2、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職的管理骨干人員、技術骨干和業務骨干人員,不包括石頭科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未發生不得授予權益的情形,公司《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
3.1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僮罱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谧罱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③上市后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葜袊C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僮罱?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②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③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芫哂小豆痉ā芬幎ǖ牟坏脫喂径?、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莘煞ㄒ幰幎ú坏脜⑴c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拗袊C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進行核查,認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確定為2023年6月21日符合《管理辦法》以及《激勵計劃》中有關授予日的相關規定。
因此,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設定的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已經成就,同意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3年6月21日,授予價格為166.04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條件的206名激勵對象授予54.2615萬股限制性股票。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
本議案所述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69 證券簡稱:石頭科技 公告編號:2023-043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年6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數量:54.2615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9,369.1616萬股的0.58%
● 股權激勵方式: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本次激勵計劃”或“《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石頭科技”)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根據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2023年6月21日為授予日,以166.04元/股的授予價格向206名激勵對象授予54.2615萬股限制性股票?,F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2、2023年6月6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根據公司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獨立董事黃益建先生作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本次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委托投票權。
3、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5日,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與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23年6月16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時,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6月22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對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ǘ┍敬螌嵤┑墓蓹嗉钣媱澟c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差異
情況
本次授予事項的相關內容與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的內容一致。
(三)董事會關于符合授予條件的說明和獨立董事及監事會發表的明確意見
1、董事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
根據《激勵計劃(草案)》中授予條件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谧罱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凵鲜泻笞罱?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芊煞ㄒ幰幎ú坏脤嵭泄蓹嗉畹?;
⑤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僮罱?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②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圩罱?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莘煞ㄒ幰幎ú坏脜⑴c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拗袊C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會經過認真核查,確定公司和激勵對象均未出現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3年6月21日,并同意以166.04元/股的授予價格向206名激勵對象授予54.2615萬股限制性股票。
2、監事會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人員名單與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激勵計劃(草案)》中規定的激勵對象名單相符。
(2)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職的管理骨干人員、技術骨干和業務骨干人員,不包括石頭科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未發生不得授予權益的情形,公司《激勵計劃(草案)》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
(4)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進行核查,認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確定為2023年6月21日符合《管理辦法》以及《激勵計劃(草案)》中有關授予日的相關規定。
因此,監事會認為本次激勵計劃設定的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條件已經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3年6月21日,并同意以166.04元/股的授予價格向206名激勵對象授予54.2615萬股限制性股票。
3、獨立董事對本次授予是否滿足條件的相關說明
?。?)根據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確定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授予日為2023年6月21日,該授予日符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激勵計劃(草案)》中關于授予日的相關規定。
(2)未發現公司存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禁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情形,公司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
(3)公司確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均符合《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有關任職資格的規定,均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4)公司實施本次激勵計劃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公司激勵約束機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管理骨干人員、技術骨干和業務骨干人員,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創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團隊凝聚力和企業核心競爭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的情形。
綜上,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3年6月21日,并同意以166.04元/股的授予價格向206名激勵對象授予54.2615萬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2023年6月21日
2.授予數量:54.2615萬股
3.授予人數:206人
4.授予價格:166.04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歸屬期限及歸屬安排情況:
?。?)本次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歸屬或作廢失效之日止,最長不超過60個月。
?。?)本次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個月后,且在激勵對象滿足相應歸屬條件后按約定比例分次歸屬,歸屬日必須為本次激勵計劃有效期內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間內不得歸屬:
?、俟灸甓葓蟾?、半年度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苤袊C監會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上述“重大事件”為公司依據《上市規則》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項。
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為激勵對象在限制性股票歸屬前發生減持股票行為,則按照《證券法》中對短線交易的規定自最后一筆減持之日起推遲6個月歸屬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勵計劃有效期內,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上述期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激勵對象歸屬限制性股票時應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歸屬安排如下表所示:
7.激勵對象名單及擬授出權益分配情況: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未超過本次激勵計劃提交股東大會時公司股本總額的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計未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0%;
2、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核實的情況
1、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所確定的激勵對象具備《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且不存在《管理辦法》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下列情形:
?。?)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為公司(含子公司)管理骨干人員、技術骨干和業務骨干人員,不包括石頭科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獨立董事、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與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的本次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激勵對象名單相符。
4、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資格,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同意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為2023年6月21日,授予價格為166.04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條件的206名激勵對象授予54.2615萬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個月賣出公司股份情況的說明
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會計處理方法與業績影響測算
?。ㄒ唬┫拗菩怨善钡臅嬏幚矸椒?、公允價值確定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相關規定,參照《股份支付準則應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為定價模型,公司運用該模型以2023年6月21日為計算的基準日,對授予的54.2615萬股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進行了測算。具體參數選取如下
?。?)標的股價:289.71元(授予日收盤價);
(2)有效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36個月、48個月(授予日至每期首個歸屬日的期限);
?。?)歷史波動率:38.07%、38.70%、39.91%、40.85%(分別采用選取公司與8 家可比公司最近一年、兩年、三年、四年的年化波動率的中位值);
?。?)無風險利率:1.50%、2.10%、2.75%(分別采用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1年期、2年期、3年期及以上的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
?。ǘ╊A計限制性股票實施對各期經營業績的影響
公司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確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價值,并最終確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等費用作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成本將在本次激勵計劃的實施過程中按照歸屬比例進行分期確認,且在經營性損益列支。
根據中國會計準則要求,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對各期會計成本的影響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注:1、提請股東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費用可能產生的攤薄影響;
2、以上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系四舍五入所致;
3、上述攤銷費用預測對公司經營業績的最終影響以會計師所出的審計報告為準。
本次激勵計劃的成本將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計,在不考慮本次激勵計劃對公司業績的正向作用情況下,本次激勵計劃成本費用的攤銷對有效期內各年凈利潤有所影響,但影響程度不大??紤]到本次激勵計劃對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發管理、業務團隊的積極性,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成本,本次激勵計劃將對公司長期業績提升發揮積極作用。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認為:截至《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已經取得了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授予日的確認、本次授予的授予對象、數量和價格均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條件已經滿足,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六、獨立財務顧問意見
上海信公軼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認為:本次激勵計劃已取得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價格、授予對象、授予數量等的確定以及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事項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一一股權激勵信息披露》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勵計劃規定的授予條件的情形。
七、上網公告附件
1、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截至授予日);
2、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截至授予日);
3、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上海信公軼禾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5、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關于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證券代碼:688169 證券簡稱:石頭科技 公告編號:2023-045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第一次
持有人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持有人會議召開情況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以下簡稱“本持股計劃”)第一次持有人會議于2023年6月21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持有人51人、實際出席持有人和委托代理人50人,代表本持股計劃份額23.53萬份,占本持股計劃總份額的98.74%。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本持股計劃的有關規定。
二、持有人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秘書孫佳女士召集和主持,與會持有人審議表決通過了以下事項:
?。ㄒ唬徸h通過《關于設立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的議案》
為保證本持股計劃的順利進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草案)》和《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同意設立本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作為本持股計劃的日常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本持股計劃進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東權利等具體工作。管理委員會對全體持有人負責,向持有人會議匯報工作并接受其監督。管理委員會由3名委員組成,設管理委員會主任1名。管理委員會委員的任期為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
表決結果:同意23.53萬份,反對0份,棄權0份。
(二)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選舉全剛、孫佳、謝濠鍵為本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委員,選舉全剛為本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主任。上述人員任期與本持股計劃存續期一致。
表決結果:同意23.53萬份,反對0份,棄權0份。
(三)審議通過《關于授權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及其授權人士辦理本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為保證本持股計劃的順利實施,根據《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草案)》《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持股計劃持有人大會同意授權管理委員會及其授權人士辦理本持股計劃的相關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3年事業合伙人持股計劃管理辦法》。本授權有效期自本持股計劃第一次持有人會議批準之日起至本持股計劃終止之日止。
表決結果:同意23.53萬份,反對0份,棄權0份。
特此公告。
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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